適用範圍
要素定義:指在工作中履行職責的複雜程度。其判斷基準根據所需的判斷、分析、計畫等水平而定。
這種評價方法不是針對某一崗位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工作環境、任職資格進行評價,而是針對整個組織或者企業的所有崗位進行評價,將所有崗位的崗位特徵抽象成若干個付酬要素,將崗位的具體工作內容與這些付酬要素標準相比較。同時根據企業具體業務性質和其他具體情況,在明確並確定這些付酬要素之後,賦予這些要素不同的權重,並將每個要素劃分不同等級,然後根據每個崗位對這些要素的不同要求確定它在各個要素上的等級和得分,將這些得分加總即得這些崗位的相對價值。
方法步驟
要素評價法的具體步驟分為:
1.成立評估小組。
2.設計評估標準,這個標準就是我們常說的崗位價值模型。具體為確定並明確評估要素,賦予每個要素以相同的權重,並為每個要素劃分等級,對每個等級給出具體定義。而且每個相鄰等級之間的差別必須是清晰可辨的,然後為每個等級確定分值。
3.根據每個要素針對崗位進行打分,為了降低成本提高崗位價值評估的效率,可以選擇一定數量具有代表性的標準崗位進行評估,同時,也可以利用這些標準崗位的評估結果來驗證崗位價值評估指標體系的合理性、科學性和準確性。
標準崗位的選擇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第一, 對這些崗位在確定的因素範圍內有清楚的描述和分析。
第二, 這些工作崗位必須能夠表現出不同的工作職能和工作崗位等級,並充分顯示每一要素重要程度的不同水平。
第三,這些標準崗位根據要素評價法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得出等級,能夠成為建立全新的工作等級工資制的標準,這些等級要被所有相關部門認同,並且其薪酬同當地勞動力市場上同行業或者類似崗位的薪酬不能相差太大,對於選擇的標準崗位的數目,需要在評估成本與評估準確率之間進行平衡。
4.評估結果匯總處理,確定標準崗位的崗位價值序列。結合市場薪酬調查數據建立起薪酬水平總體框架。對於其他尚未進行評價的崗位,可以將其與已經評價完的崗位進行對照,進而確定其在崗位價值序列中的位置及相應的薪酬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