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塘區發展和改革局

6、負責開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1、負責分管辦公室的工作。 6、負責開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
(二)負責城區巨觀經濟運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三)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城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分析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擬訂綜合性及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策建議;深化改革開放,推進區域合作。
(四) 提出城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研究投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統籌安排城區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和中央、自治區、南寧市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計畫;匯總編制城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公路、水運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組織編制城市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發展建設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編制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及易地扶貧搬遷試點工程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國家指令性工業產品生產年度計畫和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畫;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重點和措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和協調城區招標投標工作,對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協調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指導城區工程諮詢業發展。
(五)承擔城區規劃重大項目、重要工業基地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承擔轄區內北部灣經濟區開發建設的相關職責;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企業投資項目;負責審核上報需要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審批或核准的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負責審批許可權內的政府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負責城區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規劃和項目建設。
(六)提出城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及政策措施,編制城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城區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七)承擔城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編制並組織實施城區服務業、物流業發展引導資金投資項目計畫,協調重大項目問題。
(八)擬訂城區綜合性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問題,提出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提出交通發展戰略、規劃;研究工業、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產業發展問題,提出促進工業、服務業、現代物流業、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
(九)組織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提出地區經濟發展和區域經濟合作的措施建議,促進區域城鄉協調發展;研究應對氣候變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問題,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節能減排、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開發利用規劃及政策,協調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
(十)負責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衛生、民政、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落實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提出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措施建議。
(十一)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提出價格和收費的建議;負責監測和預測城區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落實上級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措施;組織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開展價格公共服務。
(十二)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儲備糧的規模、收購、銷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組織實施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
(十五)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推進城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承擔城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南寧市西鄉塘區發展和改革局掛南寧市西鄉塘區物價局、南寧市西鄉塘區糧食局牌子。
(二)南寧市西鄉塘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三)物價局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提出價格和收費的建議;負責監測和預測城區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落實上級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措施;組織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開展價格公共服務。
2、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四)糧食局主要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儲備糧的規模、收購、銷售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組織實施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
(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統籌協調推進城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承擔城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領導分工

林紅楓:發展和改革局局長
主要負責:
1、負責主持本局全面工作,協調各項業務工作開展,做好與上級業務部門的工作聯繫;
2、負責提出並組織編寫、審核本局制定的各種計畫、規劃、總結,組織研究並提出城區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政策以及城區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
3、負責提出並組織安排轄區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下撥的專項投資計畫;
4、負責研究並組織分析城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
5、負責提出並組織開展城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的巨觀調控管理。
6、負責提出並組織審核規劃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及其方向、重點和布局,開展項目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並組織對其進行稽查或行政監管工作。
7、負責指導、審核城區工業產業政策、技術改造投資計畫;
8、負責做好城區經濟指標、重大項目的下達及責任狀簽署工作。
9、負責協調物價、糧食方面重要改革、監管工作;
10、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蘇雙捷: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物價局局長
主要負責工作:
1、負責物價工作;
2、負責組織宣傳貫徹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法規;
3、負責組織部署有關行業價格檢查及年度物價大檢查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制止亂收費;
4、負責組織審批辦理轄區範圍許可權內收費許可證手續;
5、負責協調與上級物價部門的關係,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政策、規定;
6、分管項目前期辦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韋琦: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主要負責工作:
1、分管城區固定資產投資工作辦公室
2、分管固定資產投資,監管並檢查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的完成工作;
李江華: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糧食局局長
1、分管農業、農村、教育、衛生等社會類項目的申報、監督檢查工作;
2、負責糧食局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對管理許可權內的糧食收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入市審核和定期審核制度;
4、負責做好轄區糧食風險基金、信貸資金管理及轄區糧食流通企業的監管工作;
5、負責對本轄區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
6、負責開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7、負責協助做好夏糧收購工作以及軍糧、退耕還林用糧和貧困地區、水庫移民、災民口糧等政策性用糧的供應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韋光傑: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1、負責分管辦公室的工作。
2、分管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3、分管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4、協助分管統籌城鄉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室:(賴宏寧、常芳
1、負責本局收文、發文、檔案處理、財務、日常運轉、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
2、負責草擬以發改局(或代政府草擬)的名義上報的各種總結、匯報材料及其印發;
3、負責收集、整理、匯總上級部門下達給城區的各項經濟指標,並草擬城區經濟指標分解、下達工作,
4、負責開展城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工作;
5、負責草擬城區經濟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政策;
2、負責辦理涉及本局發改工作的民眾來信、來訪的協調工作及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6、協助開展糧食、物價工作;
7、協助領導管理實習生在本部門的實習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項目前期工作辦公室:(許左寧、林良)
1、負責城區審批範圍內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含調概)的審批、核准、備案或審核上報工作;
2、負責轄區產業或項目(包括利用內資、外資)與前期辦的銜接工作;
3、負責提出年度城區重點建設項目,統一辦理需報自治區、南寧市審批的建設項目;
4、負責草擬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城區撥款的建設項目、城區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重大利用外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專項資金安排計畫;
5、負責收集、整理、草擬城區項目實施計畫,同時開展檢查、分析、匯總建設項目的執行情況;
6、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的稽查或行政性監管工作,檢查、監督項目的執行情況,
7、負責城區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任務的跟蹤,同時並收集、整理、分析、匯總、上報有關年度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的相關材料;
8、負責依法實施招投標組織形式的審核、核准,參與財政性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
9、負責城區年度項目用地指標的收集、整理、匯總、上報工作;
9、負責審核城區工業產業政策、技術改造投資計畫工作;
10、負責開展本局招商引資工作;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物價工作辦公室:(覃藝才、劉智琴、李海鷹)
1、負責做好物價業務的文書檔案管理、日常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1、負責開展執法檢查工作;
2、負責有關費用徵收、罰沒收入的管理、上繳工作;
3、負責辦理各種收費許可證及年審工作;
4、負責物價執法檢查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5、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計畫生育、工會建設等相關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糧食工作辦公室:
1、負責做好糧食業務的文書檔案管理、日常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2、負責開展執法檢查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對管理許可權內的糧食收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行入市審核和定期審核制度;
4、負責開展做好轄區糧食風險基金、信貸資金管理及轄區糧食流通企業的監管工作;
5、負責開展對本轄區儲備糧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管理和監督檢查;
6、負責開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
7、協助做好夏糧收購工作以及軍糧、退耕還林用糧和貧困地區、水庫移民、災民口糧等政策性用糧的供應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節能減排工作辦公室:
1、負責城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1、負責轄區國民經濟動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黨支部:
1、負責組織開展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宣傳工作,開展對黨員領導幹部及一般黨員幹部、非黨員同志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按照城區黨委、直屬機關工委的要求開展對黨員的各項教育活動,按時召開黨員大會、黨員幹部民主生活會、支委會,規範黨的組織生活制度;
2、負責組織開展與支部聯建單位的支部聯建活動,推進支部聯建工作的順利實施;
3、負責做好本部門機關效能建設、開放創新年活動工作;組織開展與支部聯建單位的支部聯建活動,推進支部聯建工作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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