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1月5日,前身為“西安市一區人民法院”,法院綜合審判樓現坐落於碑林區太白北路6號,全院有人員16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1%,其中碩士36人,占總人數的21.8%。

法院簡介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1月5日,前身是為“西安市一區人民法院”,法院綜合審判樓現坐落於碑林區太白北路6號,全院有人員165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2.1%,其中碩士36人,占總人數的21.8%。

機構設定

碑林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行政庭、執行局(含執行第一庭、執行第二庭、綜合辦)、審判監督庭、辦公室、政工科、研究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室、審判管理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總計17個部門。

法院建設

多年來,碑林法院始終堅持以提高審判質效、確保司法公正為核心,自覺踐行“公正、廉潔、為民”司法核心價值觀,進一步提高人民民眾滿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為轄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針對轄區流動人口多的特點,2012年4月,碑林法院在立案大廳開設“流動人口訴訟服務視窗”,制定《流動人口訴訟操作規程》,對流動人口案件實行速裁,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這一舉措也得到了人民民眾的廣泛認可,《人民法院報》、《西部法制報》等新聞媒體及人民網、鳳凰網等各大網站予以報導,反響良好。碑林法院堅持深入開展“陽光立案”、“陽光審判”和“陽光執行”工作,在服務發展,保障民生和穩定,促進社會和諧,開展審判工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軍營、進農村等方面效果顯著,深受人民民眾歡迎。碑林法院以建設學習型法院、學習型黨組織為切入點,狠抓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和法院文化建設,堅持從嚴治院,從嚴治警,全面提升幹警隊伍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綜合業務能力,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法官隊伍。

所獲榮譽

由於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碑林法院先後榮立集體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全國法院法官培訓現場教學基地”、“調研基地”、“行政審判聯繫點”、“最佳化行政訴訟庭審程式試點單位”、全國首批量刑規範化改革試點單位以及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試點法院;法院連續六年被評為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法院,連續多年被評為全省法院調研工作、思想教育工作、宣傳工作先進法院,並於2010年、2011年先後兩次被評為全省法院文化建設先進法院。2007年,碑林法院榮獲“全國優秀法院”的稱號;2011年6月,碑林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基層黨組織”;同年10月,被評為“全國法院文化建設示範點”。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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