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信息
呂恆軍(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姚涌(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財務處、外資管理處、區域經濟合作處、國際投資促進處、國內投資促進處、電子商務中心、追溯辦、駐政務中心辦公室、融迪公司。
齊學森(市紀委派駐西安市商務局(市招商局)紀檢組長、黨組成員)
駐商務局紀檢組。
吳慧娟(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組織人事處、政策法規處、對外貿易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機關黨委(團委)。
陳建鋒(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市場體系建設處、市場運行調節處、鹽務局、改制辦、負責信訪和維穩綜治工作。
安建勇(副巡視員)
分管商貿服務業處、市場秩序處、協助陳建鋒副局長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經濟合作、招商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加強貿易流通體制改革,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業、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及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加強電子商務法發展,推動流通產業轉型升級。
(三)培育完善城鄉市場體系,指導批發市場、城市商業網點和商業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特殊流通行業的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加強商務綜合執法和“12312”舉報投訴服務,強化市場監管。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建立完善對外貿易促進體系,組織落實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進出口商品工作。
(七)執行對外技術貿易管理,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等工作。
(八)擬訂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業的發展。
(九)指導全市外商投資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變更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外援助工作,管理多邊、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加強對我市企業“走出去”的規劃指導,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定期綜合分析,研究提出招商引資工作的建議;強化與境外商務機構、重點企業的聯絡機制,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負責國內區域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推動我市與全國各地區間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負責外地駐西安經貿代表機構的登記、聯絡和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對外貿易因公出國(境)商務團組的審查上報和相關監管工作。
(十五)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進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招商局)設1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對外宣傳、政務公開、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保衛、接待、計生、組織協調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因私出國(境)管理和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承辦局黨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擬訂全市內外貿、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負責依法行政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行業行政執法人員培訓以及資格證辦理工作。
(四)財務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服務業發展資金、外經貿業務資金、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內部審計等有關工作。
(五)市場秩序處
負責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推動全市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的相關工作;依法對生產資料市場和經營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再生資源、煤炭、二手車輛交易行業管理;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加強商務綜合執法,強化市場監管;承擔市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制售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市場體系建設處
負責全市城鄉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擬定全市城市商業網點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大型商業網點聽證,指導推進商貿聚集區,商圈、商業及區建設;負責農村市場流通體系建設,推進農產品酒桶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農商對接”及各類農產品流通推介展銷活動;負責全市商貿重點建設項目的協調,規範全市零售行業促銷行為依法對全市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商貿服務管理處
牽頭組織全市國內貿易流通體系改革工作;負責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社區商業發展和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工作,提出促進商貿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商品流通、餐飲業和服務業規範化管理,負責商貿服務業的質量、技術標準和評定等級、技術資質驗證工作。擬訂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制定全市電子商服發展規劃,擬定推動企業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創建工作。
(八)市場運行調節處
負責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指標任務分解考核工作,監測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市場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節日市場供應和商品安排;負責肉類、食糖、蔬菜、邊銷茶、小包裝食品等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負責酒類流通;負責新增限上企業數量的指標分解考核工作;負責農貿市場的日常管理和改造;負責行業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工作、反恐維穩、應急管理、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承擔市肉類蔬菜追溯體系建設與放心早餐、豆製品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對外貿易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牽頭擬對全市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促進擴大對外貿易政策措施;負責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重要農產品、輕工產品等貿易促進工作;指導全市出口產品質量促進和市場多元化工作,推動出口品牌建設;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負責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相關項目的申辦和初審;組織全市赴境外參加各類進出口商品交易會;負責全市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的管理監督以及相關項目資金的申報和初審;負責對全市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和服務,協調指導出口加工區的有關工作;承擔市外貿與口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服務貿易處
貫徹執行有關服務貿易的政策措施,牽頭擬訂服務貿易、軟體和服務外包產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促進軟體和服務外包發展項目管理;負責全市技術進出口管理和軟體出口、服務外包產業統計工作;承擔市促進軟體和服務外包示範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外資管理處
負責審批外商投資企業的契約、章程及分支機構,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服務和監督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及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全市直接利用外資統計工作。
(十二)國際經濟合作處
負責我市各類企業“走出去”的規劃指導,擬訂全市境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管理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核准;負責全市境外投資、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相關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管理多邊、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全市境外投資、承包工程、勞務業務等境外安全保護、突發事件處置及外派勞務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十四)區域經濟合作處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區域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重大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論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和投資環境評價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與國內其他地區間的經濟技術交流合作事宜,組織實施國內區域經濟技術合作有關活動;負責外地駐西安經貿代表機構的登記、聯絡和服務工作;承擔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國際投資促進處
負責全市年度境外投資促進計畫的編制、策劃,組織實施境內外主要涉外投資促進活動,做好西安投資環境的境外宣傳工作;負責與境外投資機構的聯繫與合作,組織境外招商活動並跟蹤服務,促進境外招商引資項目的落實;建立與台港澳地區的長企合作機制,負責有關經貿交流、合作工作;強化與境外商務機構、重點企業的聯絡機制,建設駐外商務平台,完善境外投資促進客商資源庫,為全市引進外資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因公出國(境)商務團組的審查上報和相關監管工作。
(十六)國內招商處
負責國內招商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國內招商引資項目的開發、包裝與推介,參與國內招商項目商業計畫書的審定;組織國內招商活動並跟蹤服務,促進國內招商引資項目的落實;負責全市直接利用內資統計工作;負責協調消費品類展會和國內招商活動。
(十七)口岸處
貫徹落實有關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全市口岸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口岸建設和管理,協調督促口岸單位改善投資環境;負責全市電子口岸建設、管理和運行;負責口岸業務統計及分析。
(十八)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