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科研項目分類與計分辦法

第五條 (一)B類項目經費超過上一類項目0.5倍,可視為A類項目。 (二)C類項目經費超過上一類項目1倍,可視為B類項目。

西南大學科研項目分類與計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我校的研究水平和學術影響力,鼓勵廣大教師和科研人員申報高級別科研項目,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章 項目分類

第二條 項目按來源分為國家級項目、部委級項目、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項目和橫向項目;國際合作項目一般參照上述來源分類執行,由我校直接與國際組織、國外知名大型企業簽訂的合作項目視同部委級項目。
第三條 項目(課題)按影響程度分為T、A、B、C、D五類。
第四條 T類在國家級重大項目中產生,A類一般應為國家級項目(課題),B類一般應為部委級項目(課題),C類一般應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項目,D類一般應為局級項目(課題)和橫向項目。
第五條 人文社會科學T類項目(第一主持人項目):國家文化工程重大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國家軟科學研究計畫重大項目(主持經費40萬元及以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招標項目(主持經費40萬元及以上);自然科學T類項目(首席科學家項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第一主持人重大/重點課題)、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畫(973計畫、重大科學研究計畫)項目(主持經費500萬元及以上的課題)、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863計畫)項目(主持經費500萬元及以上的課題)、國家支撐計畫項目(主持經費1000萬元及以上的課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
第六條 上述五類項目(課題)我校應為主持單位,每類項目(課題)的一級子課題相應下調一個類別;我校為參加單位的項目(課題)相應再下調一個類別。

第三章 項目升類

第七條 下列類別項目或上一類項目的子課題在校經費達一定數額,可升為上一類別(僅限上升一類):
(一)B類項目經費超過上一類項目0.5倍,可視為A類項目。
(二)C類項目經費超過上一類項目1倍,可視為B類項目。
第八條 項目升類的經費基數及金額:
(一)人文社會科學項目:以8萬元為基數,經費達到12萬元的B類項目可升為A類項目;以5萬元為基數, 經費達到10萬元的C類項目可升為B類項目。
(二)自然科學項目:以50萬元為基數,經費達到75萬元的B類項目可升為A類項目;以10萬元為基數,經費達到20萬元的C類項目可升為B類項目。

第四章 項目計分

第九條 項目分值按如下公式進行計算:
計算公式:項目計分= (項目級別基數+在校經費×項目類別係數×平衡係數) ÷主持人係數
(一) 項目級別基數: T=700,A=280,B=140,C=56,ZD*=28,HD*=21;
*:ZD表示縱向D類項目,HD表示橫向D類項目;
(二) 在校經費以萬元為單位;
(三) 項目類別係數:自然科學T=1,A=1,B=1,C=1,ZD=1,HD=1;
人文社科T=10,A=3,B=2.5,C=2,ZD=1,HD=1;
(四) 平衡係數為2;
(五) 主持人係數: 講師、助教(8~12級)為1,副教授(5~7級)為1.2,教授(1~4級)為1.4。
第十條 設有首席專家、經費1000萬元及以上的縱向自然科學項目或50萬元及以上的縱向人文社科項目,首席專家計分為按國撥總經費計算得分的25%。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以項目方式實施的平台建設與人才項目應有主管部門批文,其分類單列,主持在校經費500萬元及以上的項目可升一個類別,計分參照本辦法執行。長江學者按學校有關檔案執行。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科研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