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學教材訂購、供應管理辦法

教材訂購和供應工作是教材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加強教材管理,保證教材及時供應,是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完成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的重要保證。為進一步搞好我校教材訂購和供應管理工作,確保正版教材、優秀教材進入課堂和課前到書,特制定本辦法。

簡介

西南大學教材訂購、供應管理辦法(試行)

教[2005]35號

教材訂購

(一)公共課、必修課、通選課、新生教材的訂購與發放

1.全日制本科生使用的公共課、必修課、通選課教材,均歸口教務處教材管理科統一征訂與發放,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學生髮放上述教材。

2.全日制本科新生使用的教材:新生入校後,由財務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教務處提供《新生教材繳費清單》,教務處教材管理科按照財務處提供的學生名單統一發放全校新生的教材,各學院按教務處教材管理科的通知以班級為單位統一到教材管理科領取。

3.全校公共必修課的教材選用,由承擔公共課程的教師、系(教研室)、學院提出教材選用申請,由學校教材科管理統一征訂。

4.全校通選課的主講教師必須在每學期提交開課申請的同時提出所選用的教材,由學校教材科管理統一征訂,班主任或學生輔導員按學生交費人數統一到教材管理科領取發放。

(二)專業課教材的訂購與發放

1.專業課程教材的訂購與發放工作由各專業所在學院負責,也可以向學校教材管理科報訂;由學院負責的教材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教師個人不得擅自向學生髮、售教材。

2.負責專業課程教材的各學院必須制定《專業課程教材訂購與發放的管理辦法》,報學校教材建設委員會備案,並嚴格按照《管理辦法》開展專業課程教材的訂購與發放工作。

3.因教學需要自編的實驗指導書、習題集、教學參考書等,由教師本人填寫申請表,所在系(教研室)、學院領導簽字後交教務處審批獲準後實施,書稿完成後由教材管理科負責向新聞出版局申報“非出版單位印製內部使用資料性書刊準印證號”、聯繫印刷等有關事宜,並按印刷成本出售給學生。

4.教材發放後,一般不予退換。但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退換:(1)有缺頁、倒裝等裝訂錯誤;(2)由於管理工作原因發錯教材;(3)因轉學、退學、留級,持所在學院領導簽字並蓋章的。

退換的教材上不能亂塗亂畫、不能有污(破)損、不能寫名字或作記號等。

(三)訂購教材的原則

1.確保正版教材、優秀教材進入課堂;

2.確保課前到書;

3.每種教材原則上每次訂購一屆學生用書量;

4.對於由我校教師擔任主編的教材或出版量很小的專業類教材,每次訂購數—般不超過兩屆學生用書量。

(四)訂購教材的時間及程式

訂購教材的時間:

1.每年的6月下旬至7月上旬為當年秋季教材的預訂時間,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為次年春季教材的預訂時間。超過預訂時間征訂的教材為補訂教材。

2.教材管理科在接到預訂教材訂單2周內、補訂教材訂單3天內,如果有版本變更、修訂、停印等方面的問題,將及時向任課教師所在的學院或教師本人反饋信息,並重新落實教材的訂購。

3.由各學院負責的專業課教材必須在每學年教材征訂前將本學院選用的專業課程教材建立資料庫管理,並填寫《西南大學專業課程教材使用一覽表》,報學校教務處備案。

訂購教材的程式

1.教材征訂單上的書名、作者、出版社、征訂代號必須詳細填寫;使用的專業、年級和學生人數應準確無誤,否則,因訂單信息不準確造成的失誤由各學院負責。

2.各學院送交的教材訂單必須有學院分管領導、系(教研室)主任、任課教師簽字(蓋章)。

3.教材管理科在收到各學院報送的《西南大學教材選用征訂單》後,根據教材庫存情況和教學任務編制教材訂購計畫,經科長審核後對外報訂。教材訂購計畫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教材供應

(一)學生教材供應

1.新生教材供應實行預收教材費的辦法。即在第一學期開學(新生入學報到) 時預收一定數額的教材費,以班級為單位集中供應。教材管理科在每學期末將該學期學生教材費使用情況書面通知到各學生班,多退少補。

2.必修課教材按班級學生人數集體供應,選修課教材由學生本人在選課周到教學質量科登記確定是否需要教材,教材管理科按班級登記需要並交清教材費的學生人數征訂供應教材。

3.學生領取教材時,必須當場點清數目和品種。教材一經售出,除質量問題外,概不退換。因故停開課程的教材,須憑教務科證明,並保持教材全新無損,方可退換。

(二)教師教材供應

1.教師教學用教材,由教師申請並填寫《西南大學 學院教師教材購書單》,院系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到教材管理科領取,費用由學院支付。

2.教材管理科可幫助教師購買教學參考書,但教師必須準確填寫作者、出版社、版次等有關信息,教材費用由購買單位或購買人承擔。

(三)其他人員教材供應

1.在切實保證本科教學用書前提下,教材管理科可以向其他人員或教學點供應教材。

2.對郵購教材者加收教材包裝、郵寄費。

教材費用結算

1.全校公共必修課教材費實行預收款制。新生入學時按規定在學校財務處統一繳納全校公共必修課教材款,專款專用,以保證教材的正常購入。其它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此名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學期結束後,由教材管理科會同財務處予以一次結清,多退少補。

2.全校通選課教材費實行實時收取制,學生每學期在教學質量科選定課程後,到教材管理科核實按所選課程使用教材的費用,以班級為單位上繳財務處。

3.各學院負責的專業課程教材費每學期向學校財務處提供預收標準,由財務處統一收取。並必須向學生開具《教材使用及費用清單》,每學期結算一次,多退少補。

教材存檔和報廢

1.正式出版教材每種留存樣書l冊(套),學校自印的實驗指導書、習題集、講義等每種留存樣書1冊(套)。

2.教材一經選訂、訂購、入庫,原則上嚴格按計畫使用,確因專業、招生計畫、教學計畫變動或學生人數的變化、教材版本變更、教材陳舊等原因造成的教材積壓,教材管理科根據任課教師或學院主管領導的意見,及時向上級主管提出申請,經核實後由學校出資報廢。

其他

1.凡由主編自行出版並包銷的教材,必須經主編所在學院的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並報學校教務處審核同意後方能用於教學,學校每次只按一屆學生用書量訂購教材。

2.按學校教學計畫規定預定的教材,一經訂購,不能變更,如因更換、重訂造成教材積壓(一年以上)而帶來的經濟損失,由預訂學院負責。

3.任何個人不得擅自訂購、印刷和向學生出售教材,否則,將追究其責任。若涉及違反新聞出版法律、法規和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的,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六、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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