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行)
為規範我校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核價活動,節約建設工程投資,保證工程貨物質量符合契約檔案、設計檔案、技術規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西南大學建設工程招標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工程建設項目貨物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機構
成立西南大學基建材料採購核價招標工作組。工作組設組長一人,由基建後勤處處長擔任,副組長四人,由機關三黨委書記、監察處、審計處處長、國有資產管理處處長、財務處處長擔任,成員由基建後勤處等部門人員組成。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基建後勤處,設主任一名,由基建後勤處基建材料管理科科長擔任;副主任一名,由國有資產管理處大宗物資採購科科長擔任;成員由基建後勤處總工辦、工程管理科、計畫管理科、維修管理科、基建材料管理科的人員組成。
二、核價範圍
經學校批准立項的工程建設項目中需核價的貨物(詳見附屬檔案一)。
貨物:是指與工程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
三、核價方式
招標核價、談判核價、詢價核價等。
四、核價分類
(一)單項合價在10萬元以上的貨物,由學校基建材料採購核價招標工作組與施工單位聯合採用招標、談判等方式進行核價。
(二)單項合價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貨物,由基建後勤處負責核價,基建後勤處分管處長審批確認。
五、核價原則
(一)招標核價原則
1. 招標人由學校與施工單位共同組成。
2. 招標檔案的編制由基建後勤處負責,並由學校基建材料採購核價招標工作組審核確認。
3. 招標人應當發布招標公告。
4. 招標人對投標人進行資質預審。
5. 對於合格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檔案中提出的疑問,招標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解答,該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檔案的組成部分。
6. 開標應當在招標檔案確定的提交投標檔案的截止時間公開進行。
7. 評標委員會由學校基建材料採購核價招標工作組、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組成。
8. 技術簡單或技術規格、性能、製作工藝要求統一的貨物,一般採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進行評標。技術複雜或技術規格、性能、製作工藝要求難以統一的貨物,一般採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
(二)談判核價原則
1.基建後勤處負責起草談判條件及有關技術要求。
2.談判小組由校基建材料採購核價招標工作組、校內用戶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共同組成。負責與貨物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
(三)詢價核價原則
對於不宜採用招標核價、談判核價的貨物,由基建後勤處根據市場行情核定價格。
六、核價程式及要求(詳見附屬檔案二)
七、本辦法由校基建材料採購核價招標工作組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