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採用複式教學,始於清朝末年。《奏定學堂章程》的《學務綱要》,極力提倡師範教育。當時官費自費去日本學習師範教育的很多。一批學生進入日本的宏文學院的師範科學習,修業年限自半年至三年不等,而多數為“速成生”。回國後,他們宣傳師範教育和複式教學。1909年(宣統元年),江蘇教育總會派遣人員赴日考察“單級教授”,同年籌設“單級教授練習所”,培訓複式教學的師資,並擇定兩所“官塾”(國小)“為學員實習教授之所”。其後,複式教學逐步在全國推行起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了普及教育,在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區、牧區和農村仍採用複式教學。
要求
1.處理好“動”和“靜”的關係
複式教學中,教師給一個年級上課,稱為直接教學;其它年級的學生根據教師的指導進行預習、複習、練習或做其它作業,稱為自動作業。要正確處理“動”和“靜”的關係,必須處理好一個年級的直接教學和自動作業的搭配;處理好複式班裡各個年級之間的直接教學和自動作業的穿插。
2.處理好“多”和“少”的關係
在複式教學中,教學的班級增多了,教材的內容增多了,而直接教學的時間減少了,這就出現“多”和“少”的矛盾。要處理“多”和“少”的關係,必須注意:要突出重點;內容和自動作業需要更加少而精。
3.處理好“點”和“面”的關係
在複式教學中,教師對某個年級進行直接教學,這個年級就稱之為“點”;教師中的其它年級就稱之為“面”。處理“點”和“面”的關係,要注意照顧全面;要儘量避免聲浪衝突;要妥善處理偶發事件。
4.處理好教師和助手之間的關係
複式教學中使用助手,可以減輕教師的負擔。助手應是學習成績好、思想品德好、遵守紀律、工作耐心、有能力、願意助人的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