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境保護標準(HJ2003-2010):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範》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規範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的建設與運行管理,防治環境污染,保護環境和人體健康,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管理的技術要求。本標準為首次發布。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山東省環境保護科學研究設計院、山東省皮革研究所、山東省皮革協會。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0年12月17日批准。本標準自2011年3月1日起實施。 {zzjj}目錄
前言
1適用範圍
2規範性引用檔案
3術語和定義
4廢水水量和水質
5總體要求
6工藝設計
7主要工藝設備和材料
8檢測與過程控制
9主要輔助工程
10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
11施工與驗收
12運行和維護
附錄A(資料性附錄)製革及毛皮加工工序廢水量
附錄B(資料性附錄)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污染物產生量及工序產污率
附錄C(資料性附錄)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典型工藝處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