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奴工

被奴工

被奴工,是指一些黑心的工頭販賣智障人士去做苦工。2010年末,四川渠縣智障人被販賣為奴工的事件,震驚全國。事實上,自2007年山西磚廠黑窯工事件以來,全國各地不斷爆出智障人“被奴工”事件。引起了社會的關注。

基本概況

被奴工 被奴工

在四川渠縣渠江鎮一個叫“幸福壩”的地方,一個兩層樓的院落,走廊和陽台全由鋼筋封閉,大鐵門緊鎖。這個院子,曾叫做“渠縣乞丐收養所”,後改名“渠縣殘疾人自強隊”。院子的主人、“渠縣殘疾人自強隊”負責人叫曾令全,一名46歲的農民,他的另一身份是渠縣工商聯執委。其母俞必珍介紹,曾令全以前種地、養豬。約1993年,他去縣城農貿市場撿菜葉子回來做飼料,“撿”回一個蓬頭垢面的“討口子”(方言,指流浪乞討人員),名為李兵,留下來幫著養豬。隨著養殖業擴大,曾令全又“撿”回兩名智障人員,李小平和朱國慶。曾令全收養“討口子”的“事跡”在當地流傳開來。其弟曾國華說,1997年,四川日報以《一個豬倌和三個乞丐》為題報導。曾令全的舉動也得到當地政府肯定,縣領導多次到曾家“現場辦公”。

曾國華介紹,約1999年,曾令全收養的智障人達到十來名。這時期,新疆一家豬場老闆看到報導後,聯繫了曾令全。曾帶著5個智障人員去新疆幫忙養豬。後來這名老闆又把曾的工人介紹給另一老闆。曾令全從中獲得一些回報。他發現,這遠比養豬來錢,自此開始了收養、培訓、輸出“智障工”的“生意”。

曾的培訓手段是:不聽話就打。鄰居稱,常在夜裡聽到基地傳出慘叫聲。為擴大“智障工”來源,曾令全向渠縣三輪車和計程車司機打招呼,以每人100元-300元的價格,“收購”智障人員。他還成立“抓捕隊”上街抓人。後來被解救的奴工之一的李紅階,能清晰地與人交流,可以工整地寫出姓名和家庭地址。

2009年正月到渠縣,在縣城撿破爛時,突然一輛車停下將他強拉進去。在接受了“培訓”13天后,他們一行13人被送到西寧一個工地背沙。幹了一整年,沒有一分錢工資。在這起奴工案中,渠縣救助站也牽扯其中,被爆出與曾令全一樣輸出“智障工”賺錢。17年來曾令全到底控制了多少智障人員目前尚無數據。在一份材料中,曾令全稱1993年至2006年收養137人。這些人被編成8個小組,分別在北京、天津、深圳、新疆、西寧等地“打工”。

產生原因

1、制度的缺失,智障人福利制度和服務體系的缺失造成智障者流浪街頭,被販賣、奴工。

2、重度和極重度智障人沒能力走出家門,常年在家裡;而輕度和中度智障人有天然的安全意識,出門一般不會走太遠。

3、智障人士被父母遺棄。大多數智障流浪人是被誘騙拐賣,少部分可能是父母去世後無人照料,從而外出乞討。

4、服務於智障人士的民間機構,很難獲得“合法”身份,多數處於自生自滅的狀態。5、社會對智障人的冷漠,比如,報警時對方聽說是智障人,往往“愛理不理”。現在社會資訊渠道這么發達,公安掌控人口信息能力這么強大,如果我們的報失體系積極發揮作用,就不會產生智障流浪人的問題。

救助

近幾年,北京、上海、廣州等城市開始嘗試建設智障人服務體系。廣州市殘聯理事長梁左宜稱,廣州從2007年開始建設“康園工療站”,目前已在全市154個街道鋪開,主要是提供日間托養和庇護性就業場所。目前接納人數有限,不過家長反響很好。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建設的智障人社區服務機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殘聯力量有限,目前服務規模還很小。

“在我們渠縣,如果一個殘疾人一個月能拿到三五百元的補助,就能解決他們的基本生活。也不會有這么多智障流浪人了。”渠縣公安局政委李森說。

而該縣殘聯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縣10萬殘疾人,只有100人每月可享受50元補助。不過,該縣的黨政事業單位基本拒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果這些單位按比例足額繳納,可徵收500多萬元”。

2010年12月30日,談到渠縣智障人被奴工事件,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前司長王振耀說,“渠縣這事發生是必然,不發生才是偶然”。

在王振耀看來,要消除渠縣智障奴工這類悲劇,一方面國家要承擔起責任,從制度上建立福利保障,另一方面,國家應放權,讓大量民間服務機構成立,發揮民間社會的巨大能量。

王振耀介紹,1978年之前,我國殘疾人照顧是單位負責制,民政部門通過建立福利院,提供補充性管理、照顧服務。改革開放後,照顧殘疾人的責任全部落到家庭頭上。

他介紹,全世界很多國家都有<殘疾人福利法>,我國還沒有,只有少數殘疾人有機會納入低保體系或納入農村“五保”體系。我國雖有<殘疾人保障法>,但裡面很少談到“錢”。“我們全社會都缺少殘疾人福利觀念,認為殘疾人是家庭的責任,誰家有殘疾人誰倒霉。事實上,殘疾人的產生是人類發展的代價,照顧他們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國家應儘快制定《殘疾人福利法》,把殘疾人單獨作為一類保障人群,不分其家庭是否富有,統一享受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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