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國家稅務局

1994年7月,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2)衢江稅務分局

機構簡介

1994年7月,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 997年9月,衢州市各級國稅部門依法獨立履行職責。負責全市中央稅、中央和地方共享稅以及國家制定的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本級內設十一個處室和直屬分局、稽查局兩個直屬機構和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二個直屬單位。根據國稅系統垂直管理體制,下轄江山、龍游、常山、開化四個縣(市)國家稅務局,負責105000個登記納稅戶的徵收管理。
衢州市國稅系統現有在職幹部職工750人,其中黨員421人,團員115人,占幹部比例71.47%;本科以上學歷219人,專科以上學歷408人,占總人數的83.6%;35歲以下的青年幹部263人,占幹部比例的35.06%,是一支朝氣蓬勃,富有生機和活力的隊伍。

機構榮譽

全市國稅系統2003年度主要有獲總局、省局以下各項榮譽:
一、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國稅發〔2003〕99號):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二、中華全國總工會模範職工小家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三、中組部幹部人事檔案一級達標單位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
四、全國“五四”紅旗團支部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團支部
五、省級青年文明號(浙國稅教〔2003〕13號):
龍游縣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常山縣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六、全省稅務系統文明單位(浙國稅教〔2003〕14號):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處
龍游縣國家稅務局
江山市國家稅務局計統徵收科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
七、全省稅務系統征管法及實施細則統一考試受表彰個人(浙國稅教〔2003〕18號):
葉義賓 鄭水軍 嚴青林 俞豪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地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地經濟稅源和省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中央企業所得稅、非銀行系統金融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徵收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七、負責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八、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九、負責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賦予的有關許可權,負責完成交辦事項。

領導信息

姓 名:葉永青
職 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 工:主持全面工作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人事教育處(離退休幹部處)、徵收管理處、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柯城稅務分局、衢江稅務分局
姓 名:方誌良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財務管理處、政策法規處、所得稅處、稽查局(公安聯絡室)
姓 名:羅根壽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納稅服務處、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貨物和勞務稅處
姓 名:方曉青
職 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機關工會、團委、婦委會
姓 名:李志義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 工:協助局長分管收入核算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
姓 名:項建華
職 務:副調研員
分 工:協助分管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機構設定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是衢州市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正處級全職能局,設定內設機構13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2個、事業單位2個。

1、內設機構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定13個內設機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培訓;負責貫徹、建立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規章、制度;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承擔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6)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工作。
(8)徵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9)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和監督、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10)人事教育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和系統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掛靠人事教育處,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根據工作需要,可在納稅服務處加掛納稅服務中心的牌子。

2、直屬機構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按照《浙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規範稽查機構明確職責分工的請示》(浙國稅人〔2008〕52號)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浙江省國家稅務局規範稽查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的批覆》(國稅函〔2008〕602號),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副科級),分別是綜合科、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和舉報中心。
(2)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管理科、徵收管理一科、徵收管理二科、徵收管理三科。
(3)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9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一科、綜合業務二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稅源管理五科、監察室。

3.派出機構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定2個派出機構,級別為正科級。
(1)柯城稅務分局
承擔柯城區範圍內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柯城稅務分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監察室。
(2)衢江稅務分局
承擔衢江區範圍內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衢江稅務分局設7個內設機構(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業務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監察室。

4.事業單位

衢州市國家稅務局設定2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負責機關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裝備管理;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國稅年鑑

2000-2006年,全市國稅部門牢固樹立稅收經濟觀,按照“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融會貫通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國稅工作成績顯著。全局大力組織稅收收入,全面推進征管改革,簡化辦事環節,最佳化納稅服務,稅務管理更加規範高效,辦稅更加方便快捷,國稅幹部隊伍的凝聚力、戰鬥力進一步增強,有力促進全市國稅事業和社會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全市國稅部門七年累計組織國稅收入80.85億元,占稅收總收入的51.1%。國稅收入為增強地方財力作出重要貢獻。

2000-2006年全市國稅收入統計
單位:萬元

年份 稅收總收入 國稅部門組織的收入 所占比重%
全市 市本級 全市 市本級 全市 市本級
2000 111333 56166 67159 33621 60.3% 59.9%
2001 158812 76686 83689 41131 52.7% 53.6%
2002 181403 89186 89939 45474 49.6% 51.0%
2003 215866 108660 101978 53888 47.2% 49.6%
2004 254692 127716 116714 61353 45.8% 48.0%
2005 297595 159998 155524 87908 52.3% 54.9%
2006 363123 192904 193463 109918 53.3% 57.0%
合計 1582824 811316 808466 433293 51.1% 53.4%
註:市本級數據均包括衢江區(下同)











2000-2006年國稅部門為地方政府提供財力統計
單位:萬元
年份 地方財政總收入 國稅部門組織的 所占比重%
地方財政收入
全市 市本級 全市 市本級 全市 市本級
2000 103378 48334 44904 20209 43.4% 41.8%
2001 141527 62807 49159 21274 34.7% 33.9%
2002 184820 86927 53506 26112 29.0% 30.0%
2003 232139 110343 56168 28117 24.2% 25.5%
2004 260155 126971 58545 29558 22.5% 23.3%
2005 322014 166246 71655 38441 22.3% 23.1%
2006 384185 196076 81391 42728 21.2% 21.8%
合計 1628218 797704 415328 206439 25.5% 25.9%
七年來,全市國稅系統大膽探索與創新,積極開展稅收征管改革,2001年在全省率先實現以市(地)為單位的集中徵收,初步實現稅收的集約化管理。堅持科技興稅,依託現代計算機網路技術,大力推行電子申報、增值稅專用發票網上認證等,切實增強服務能力,全面提高辦稅效率。同時,國稅機構作較大調整。2001年2月,撤銷原衢縣國家稅務局,併入市本級。2003年4月,調整機構編制,撤銷徵收局、管理局,設立衢州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分局。2004年1月,市局遷入新國稅大樓(新安路20號)辦公,改變原來市局機關、直屬分局和稽查局分散辦公的局面。2004年12月,完成車輛購置稅費改革人員劃轉接收工作。全市有14名原稽徵人員經考試考核轉入國稅部門工作。2006年2月撤銷納稅評估科,將評估人員分散到各稅源管理科。2006年9月將綜合檔案室劃歸市局辦公室。
全市國稅系統精神文明建設也取得豐碩成果,湧現出一大批先進單位和個人,先後有4個單位(項目)被授予國家級文明(先進)榮譽,有11個單位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或青年文明號;2004年被衢州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行業;2005年被衢州市委委評為“2001-2005年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衢委辦[2006]96號);2006年被衢州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確認繼續保留“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衢文明[2006]12號)及被省局評為“管理創新活動”三等功(浙國稅人[2006]130號)。
一、組織收入
國稅部門負責徵收增值稅、消費稅、中央級金融保險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多年來,市國稅局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原則,按照“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方針,切實履行組織稅收收入職能。強化稅源管理,不斷完善重點稅源監控機制,將62戶年納稅400萬元以上企業列入市局監控範圍;改進稅收預測方法和分析手段,採取GDP稅收負擔率法、彈性係數法、同期比較法等綜合預測方法,進一步提高分析預測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此外,嚴格執行新的稅收征管法,著力清理和防範欠稅。對欠稅戶採取查封銀行帳戶的強制執行措施,對一批查封、扣押的商品和貨物進行公開拍賣;依法對全市欠繳稅款超過100萬元的企業在衢州日報等報刊進行欠稅公告;實施對欠稅企業法人代表阻止出境備案制度等清理欠稅措施。2006年實現全年無新欠稅,市本級國稅入庫稅收109918萬元,首次突破10億元大關,同比增長25%,增收主要來源於企業所得稅、涉外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個人利息所得稅,分別比上年同期增長180%、377%、51%,31%。
2000-2006年全市各單位組織國稅收入統計
單位:萬元

年份 市本級 龍游 江山 常山 開化

2000 33621 9601 13922 5551 4464

2001 41131 11946 16773 7113 6726

2002 45474 10429 18647 8096 7293

2003 53888 12542 19016 9411 7121

2004 61353 14848 22811 9662 8040

2005 87908 17572 12826 27000 10218

2006 109918 20010 15502 33460 14573

合計 433293 96948 119497 100293 58435
2000-2006年全市國稅主要稅種徵收情況統計
單位:萬元
項目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增 值 稅 60767 75261 80372 88327 100800 131848 160131
消 費 稅 213 1149 775 2275 2470 2476 2519
營 業 稅 2249 1797 947 200 0 0 0
企業所得稅 1246 332 2829 6203 8043 8475 12352
涉外企業所得稅 464 1233 779 710 521 438 1467
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 2220 3917 4237 4263 4880 5270 6734
車購稅




7017 10260
合 計 67159 83689 89939 101978 116714 155524 193463










2000-2006年分企業經濟類型稅收情況統計
單位:萬元
項目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國有企業 19793 23554 22295 25600 28814 35874 35129
集體企業 5570 3133 2800 1668 2524 2466 2771
股份合作企業 5811 291 1193 904 753 989 1082
聯營企業 69 83 59 49 41 24 24
股份公司 19689 33085 33044 39500 44422 59401 75499
私營企業 5944 9621 16416 20287 27267 33720 42945
個體經營 7128 8407 8424 8419 8790 9805 12153
港澳台投資企業 639 532 1380 1361 1038 1284 1667
外商投資企業 2516 4983 4328 4190 3065 4813 11859
合計 67159 83689 89939 101978 116714 148376 183129
巨化集團公司增值稅入庫情況統計
單位:萬元
年份
項目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增值稅 14329 17740 17721 19727 23021 28793 31889
占全市比重 24% 24% 22% 22% 23% 19% 16%
二、征管改革
七年來,市國稅局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以提高納稅服務質量為宗旨,以規範執法、便捷高效辦稅為目標,著力推進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2001年4月,推行“以市為單位集中徵收”的稅收征管改革,在全省率先建立“集中徵收、一級稽查、分級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模式。2002年後,新征管模式不斷完善。改革以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為核心,機構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相配套,全方位立體推進。首先建立高速廣域網路,完善銀稅聯網制度,建立以網上申報、電話申報等電子申報方式為基礎的現代納稅申報和稅款徵收制度,實現以市為單位的信息集中處理。繼而試行以市為單位的人財物集中管理。隨後建立與集中徵收相適應的組織體系,設立專業性的徵收、管理、稽查機構。通過減少縣局內設機構、壓縮機關人員、按照專業化管理的思路調整基層征管機構。市局撤銷征管分局,設立徵收局、管理局二個直屬單位,2003年4月兩局合併設立直屬分局。2006年2月撤銷納稅評估科,將評估人員分散到各稅源管理科。全市建立一體化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稅收征管實現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新格局。改革後出現四個方面顯著變化:一是數據處理高度集中。全市征管信息高速廣域網進行集中處理和分析,電子數據採集面有效拓寬,信息數據廣泛共享,稅收監控能力大大提高。二是徵收場所適度集中,運用網際網路和多元化申報方式,建立虛擬辦稅服務廳,使申報納稅突破地域限制,實現全市一個報稅中心。三是統一規範、合理分解基層執法權力。合理劃分基層征管機構職責和崗位,業務重組,征、管、查機構間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執法透明度和規範性大大提高,執法隨意性和執法干擾減少。同時,實施稅務檢查的部門、次數、人數明顯減少,有效避免重複檢查。
三、稅收管理
實行分稅制財稅體制,國稅部門負責以增值稅為主的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征管。2002年1月1日起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管。
2000年以來,隨著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稅收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專業化、精細化水平有新突破,基礎管理顯著增強。征管質量考核涉及征、管、查各部門、各環節,考核指標分解到崗、到人;戶管台帳、戶管資料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對登記情況、申報停(歇)業戶、欠稅戶進行實地抽查;健全與工商部門的信息傳遞和資源共享渠道,加強對業戶的源頭控管,每月根據工商登記信息進行逐戶實地催辦。結合定額工作和銀行網點申報的推行,開展大排查,廣泛清理漏征漏管戶,盤清管戶底數,加強零星稅收管理。06年度市國稅局直屬分局共與37個單位簽訂代征零星稅收協定,涉及代征人員43人.全年共徵收零星稅款778萬多元。 (做好稅收征管檔案工作,建立綜合檔案室,對現有檔案實行分類管理,制定不同的歸檔辦法。取消稅收專管員,實施稅收管理員制度,明確其工作內容、要求、目標和獎懲措施,並按屬地原則,設立稅源管理科,將所有納稅戶管理任務分解到人,做到管戶和管事的有機結合。深入推進以征管“六率”(即登記率、申報率、入庫率、滯納金加收率、欠稅增減率、處罰率)為核心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建立與實施,稅收管理水平穩步提高。運用ctais(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季度分析、點評機制,不斷加強對各項指標的分析和指導,使考核指標更加科學、準確、及時、合理。
四、稅務稽查
2001年4月開始實施以市為單位的一級稽查體制,將原龍游、江山、常山和開化稽查局分別改設為檢查五科、檢查六科、檢查七科和檢查八科,市局稽查局增設協查、涉外稅收檢查科等內設機構,配備專人負責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和全國大要案的協查工作。實行主查、協查制。按照稅務稽查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分離的工作要求,初步建立職責明確、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稽查機制。2002年1月恢復縣級稽查局建制,各縣增設協查股,進一步完善以市、縣為單位的全市一級稽查體制。建立健全執法狀況動態報告和監控機制。實行增值稅定項稽查、稽查工作底稿制度和稽查審理工作規程,探索涉外稅務審計式檢查,對個案進行稽查成果分析、總結,提出完善征管建議。普遍實行查前輔導、查中限時、查後提醒,督促企業自查自糾,提高納稅遵從度,維護其合法權益。落實稽查執法責任,嚴格實行稽查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實施大要案首查責任制和案件查辦分工負責制的嘗試。實行重大案件查辦責任制和督辦制度。發揮電子計算機和現代信息技術在國稅稽查領域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稽查信息化管理體系。2001年起,使用稅務稽查管理信息子系統、金稅工程協查子系統、CTAIS軟體系統稽查模組、稅務稽查案件管理信息系統等信息化手段進行全程管理、監控案件的查處情況。
2000年以來,先後開展打擊虛開、偽造、倒賣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專項行動,著力抓好稅負明顯偏低企業、重點稽查監控企業以及機車行業、跨地區經營集團企業及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從事經營活動企業、民政福利企業等12項稅收專項檢查。七年間,全市共組織稅務檢查8382戶,查出有問題戶3197戶,補繳稅款、罰款12139萬元;依法向司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30多件,追究刑事責任人員十幾人。其中浙江賀村集團商業發展有限公司徐金葵等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案發於1995年10月至1997年8月),虛開進銷項價稅合計總額達8.2億元一案,被命名為衢州“8·16”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由公安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督辦。該案是迄今為止我省已查獲的稅收個案中案值最大和個案中給國家稅收造成損失最大(1.59億元)的涉稅犯罪案件。 2004年8月,該案已由公安部門移送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2006年又有命名為衢州“8·10”大案,我市稽查人員自2006年8月份起,對轄區內388戶受票企業涉嫌接受虛開的3240份運輸發票情況進行了查證,查處結果為:其中假票3122份,金額78878817.67元,已抵扣稅款5485318.64元,查補入庫增值稅稅款5518069.30元(自查補稅4208385.06元、留抵轉出稅額497352.90元,立案查處追繳增值稅稅款812331.34元);入庫所得稅稅款1078597.85元,調減虧損額2486903.31元;處以罰款810080.63元,加收滯納金410896.76元,有力地打擊了涉稅犯罪行為。2006年,全市稽查部門共組織查處納稅人591戶,查補稅款、加收滯納金、處以罰款合計1203.90萬元(剔除年末核銷金額422.64萬元),其中市本級稽查局共組織檢查各類案件281件,總計查補收入701.26萬元,同比增長77.56%。
2000——2006年衢州市國稅稽查情況統計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全市 本級 全市 本級 全市 本級 全市 本級 全市 本級 全市 本級 全市 本級
檢查戶數 2503 1205 1940 1164 1377 625 768 386 690 358 513 188 591 281
有問題戶數 984 80 411 215 433 270 353 160 330 149 301 91 385 173
結案數 1076 113 378 198 395 240 350 149 281 103 285 80 381 169
結案率% 109 141 92 92 91 89 99 93 85 69 95 88 99 98
補稅罰款 1703 581 1606 585 2740 1970 1397 639 2161 161 1329 394 1203 701
實際入庫 1699 545 1686 688 2366 1604 1517 638 1915 163 1285 336 1211 703
入庫率% 99 94 105 118 86 81 109 99 89 101 97 85 101 100
50萬元以上案件 5 3

4 3 2 1 7
2 1

移送案件 9
24 19 20 19 12 6 16 7 19 9 10 3
專職稽查幹部 244 31 189 68 174 70 152 61 29 61 143 54 143 56
占幹部總數比例 34 27 25 27 23 26 20 23 19 23 19 20 19 21


















【堅持稅收經濟觀 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多年來,市國稅部門牢固樹立稅收經濟觀,正確處理依法治稅與經濟發展的關係,努力實現稅收與經濟的良性發展。一方面及時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支持地方經濟發展。七年共落實流轉稅優惠政策的企業889餘家,資源綜合利用、民政福利及森工企業等累計退稅100872萬元,免徵銷售額647583萬元。其中市本級稅收優惠政策退稅23612萬元,為其他企業辦理免徵銷售額414811萬元。另一方面,全面落實“工業立市”戰略,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和項目推進,奉行文明、高效的的辦稅方針,為外來投資者營造公平、公正、簡便、快捷的納稅環境。
【稅收執法評估】稅務部門對自身執法活動設立63個評估指標,對稅務機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稅務管理、徵收監控、稅務檢查、行政處罰和稅務行政救濟等方面進行審核,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要求,評定稅務機關各項具體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和規範性,建立執法狀況動態報告制和預警制,實現對稅收執法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實時監督和管理。每項指標設定標準率、預警率和整改率,標準率均為100%。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市國稅部門實施。至2006年底,全市國稅部門自評執法項目累計達到668萬多項(戶、件或份),市局組織多次重點評估。針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下發稅收執法狀況預警通知書,整改意見書,整治意見書。
【全程服務制度】納稅人進國稅部門辦稅,經全程服務台登記,整個事項所有環節、全部流程都由稅務機關內部各責任人限時完成。對各涉稅事項進行“業務重組,簡化流程”改革,由此增加即辦事項14個,限時服務事項達到31項,涉稅審批環節減少161道,簡併各類報表11個,涉稅審批資料減少82種(次)。同時建立全程服務相關制度,形成AB崗制度、無缺位制度、首問責任制度和首辦責任制度等8項服務承諾體系,細化崗位職能,開發“全程服務管理和監督信息系統”,對全程服務從受理、承辦、回復各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考核。至2004年,全市共有13類、168項涉稅事項納入全程服務審批系統進行流轉,累計受理非即辦涉稅事宜9152件次,按時辦結率達到100%,審批效能大大提高。
【一窗式服務】2003年開始,在辦稅大廳設定“一窗一人一機”即一個視窗、一個人員、一台微機的“一窗式”服務,就可受理並辦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申報全部事宜,包括受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認證、納稅申報和IC卡報稅和稅款徵收、進行票表比對及比對結果處理等。從而解決原先納稅申報分別要到報稅、認證、申報三個視窗排隊辦理的現象,大大提高辦稅質量和效率。
【多元化申報】1999年以前,納稅人均直接上門到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納稅事項,費時費力。2000年以後,市國稅部門運用計算機網路技術,先後推出郵寄申報、銀行網點申稅、網上申報、電話申報以及代理申報等多元化申報方式,如同建立一個申報方式的“超市”,供納稅人自行選擇,十分方便快捷。目前,多元化申報方式已得到廣泛推行,全市3337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全部所得稅納稅人均實行網上報稅,個體雙定戶的銀行網點申報、電話申報率達到94.2%。全市非上門申報率達到96.3%。
【電子自助稅收服務系統】由本局自行成功開發,拓寬了網上服務渠道。該系統項目內容包括納稅申報、政策法規公告以及稅務局簡介、辦稅指南、投訴舉報、稅務信箱等版塊,設定國稅下載中心專欄,納稅人能隨時下載到需要的辦稅軟體和相關電子信息、表格等。同時,與業務重組工作相結合,開發網上文書服務系統,將所有涉稅事項的辦理流程、所需資料、承諾期限等予以公布,納稅人還可自行下載或填寫各類申請表,直接填報後提交國稅機關流轉審批。
【納稅無紙化】2000年以來,市國稅部門積極利用網路信息技術,提高稅收征管手段的科學化,將納稅人、稅務、銀行、金庫等方面在稅款徵收、繳庫、核算過程中,由原來人工開具或列印傳遞紙質納稅憑證、手工核對等,改變成稅務、銀行、金庫聯網,信息交換全部採用電子信息,完稅憑證普遍採用一聯式電子轉賬完稅證,實行電子數據網路化傳遞和三端一體化專業軟體系統的計算機比對核算,大大提高徵收效率,降低征納成本,方便納稅人。全市納稅無紙化於2002年率先在個體定額納稅戶中施行,2004年12月起在市本級納稅戶中推行。
【稅收管理員制度】按照“革除弊端、發揮優勢、明確職責、提高水平”的原則和“科學化、精細化”管理要求逐步建立的一種稅收管理制度。該制度將管事與管戶結合起來,重在管事。明確稅收管理員的稅源監控職能,其職權主要是負責所管轄稅源戶的日常管理職能,包括日常檢查、信息採集、資料核實、納稅輔導等,而不管稅款徵收、減免稅審批和立案涉稅案件查處的“三不管”,摒棄原稅收專管員各稅統管、各事統抓,集“征管查”權力於一身的弊端,同時也較好地解決在以市地為單位集中徵收征管模式下出現的“淡化責任、疏於管理”問題。目前,市本級共有120餘名稅收管理員,占一線執法人員的70%以上。
【納稅評估】從2002年5月份起,市國稅部門推出稅收管理和服務的一種新形式---納稅評估,並相應成立納稅評估科。開展評估工作時,稅務人員一般不用到企業現場,只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申報資料、財務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對納稅人納稅情況的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進行審核、分析和評定,幫助納稅人發現錯誤並及時改正。2005年,開展了對農產品收購發票和廢舊物資抵扣重點大戶的專項評估。從納稅評估工作的效果看,強化了稅源分析和監控管理,提高了增值稅征管水平,促進了增值稅稅款的及時足額入庫。
【出口退稅】七年間,全市共辦理出口退(免)稅116935萬元,出口企業戶數也由2000年的47戶增加到2006年的200多戶。七年來,出口退稅政策不斷改革和完善。自2001年1月1日起,將生產企業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從 “先征後退”改為“免、抵、退”。隨著我市外向型經濟的發展,退稅指標不足給企業資金周轉造成一定影響,對此,我市於2002年出台出口退稅託管貸款政策,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2003年,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實行電子化管理,並正式啟用“口岸電子執法系統”出口退稅子系統,有效防範和打擊出口騙稅。2004年,國家進行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負擔出口退稅新機制。2004年全市陳欠退稅10244萬元全部通過國稅退給企業,當年退稅也及時辦結,做到不欠新賬,促進全市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2000-2006年出口退稅情況統計
單位:萬元

市本級 龍游 江山 常山 開化 全市合計
2000 3020 250 800 340 541 4951
2001 3980 200 700 570 250 5700
2002 5420 869 1468 666 826 9249
2003 6520 2971 2237 2356 1446 15530
2004 12492 4432 2659 3554 1950 25087
2005 11139 4531 3319 3036 2294 24319
2006 13576 7462 4126 4239 2696 32099
合計 56147 20715 15309 14761 10003 116935
【 涉外稅收】2000年以來,全市利用外資、發展外向型經濟方面取得良好成效,截止2006年末,全市入庫涉外稅收43655萬元,其中市本級入庫17438萬元(包括原衢縣)。
2000---2006年全市涉外稅收徵收情況統計表
單位:萬元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全市 3155 5515 5708 5551 4103 13526 6097
市本級 1235 2314 1946 2491 1836 5366 2250
常山 297 461 767 157 475 1608 696
龍游 1168 1304 1010 1907 1349 2426 1825
江山 370 1345 1954 968 434 2563 1098
開化 85 91 31 28 9 1563 228

縣局簡介

江山市國家稅務局

一、機構、組織設定情況
內設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計畫徵收科等8個科室和稽查局、信息中心2個直屬機構。
設立黨組一個,內設機關黨委一個,下設黨支部8個。工會、婦委會、團委組織健全。
二、人員情況
目前,江山國稅局正式在冊幹部職工154人,其中公務員146人,還有離退休幹部職工41人,全體幹部職工平均年齡40歲。女幹部職工28人,占18.18%。學歷情況,其中研究生3人,本科生91人,專科生51人,;在讀的研究生2人、大學本科6人。大專學歷以上人員145人,占全局幹部職工總數的94.16%。在職黨員85人,團員3人。黨組成員5人,副書記、副局長徐宗祥(主持工作),副局長李安民、胡云輝,紀檢組長王元洪、總經濟師應益忠。
三、辦公情況
辦公地點設江山市中山路148號。國稅辦公大樓於1998年11月動工,2001年5月順利竣工,建築面積5641平方米,局部9層、主體7層。建築面積600平方米的幹部食堂於2004年1月份投入使用。
人員全部集中在一幢大樓辦公。二樓為辦稅大廳、計畫徵收科,三樓為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政策法規科,四樓為局領導、辦公室,五樓為人教科、稽查局、信息中心,六樓為監察室、稅源管理一科。

龍游縣國家稅務局

龍游縣國稅局於1994年設立。1997年9月稅務機構進一步分設,國稅工作正式獨立運作,在省、市局的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和廣大納稅人的積極配合下,我局知難而進,團結拼搏,連年都圓滿完成了上級賦予的各項稅收工作任務,有力地支持了龍游地方經濟的發展。
一、幹部隊伍情況
我局現有幹部142人,其中離退休幹部22人,在職幹部120人,基本實現幹部年輕化、知識化、革命化;全局35歲以下幹部有40人,占在職幹部的33.3%;大專以上學歷幹部有114人,占在職幹部的95%;取得中級職稱有56人,占在職幹部的46.7%;中共黨員79名,占在職幹部總人數的65.8%;團員12名。幹部隊伍政治、業務整體素質逐年提高,我局連續在2001年、2002年全縣經濟主體評議經濟執法服務部門活動中,綜合評議成績名列全縣42家被評議單位之首,2003年、名列22家垂直管理單位之首;2004年、2005年被龍游縣委縣政府評為“最滿意單位”,在2000年被龍游縣委、縣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2002年被衢州市委、市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2005年被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命名為“文明單位”。辦稅服務廳自1995年已連續十一年被團中央、國稅總局授予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下屬稽查局在1998年、1999年被省國稅局授予“文明單位”稱號。
二、機構設定情況
我局在機構、編制、經費、領導幹部的職務審批等四個方面實行垂直管理。局領導班子由六位同志組成,田亮同志任黨組書記、局長,龔岳成、童卓茹、傅建明同志任黨組成員、副局長,徐東高同志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士軍同志任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局機關內設九個科室,即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稅源管理科一科、稅源管理二、三科、計畫徵收科,以及稽查局、信息中心二個直屬單位。
同時,我局還建立健全了黨團工婦組織,機關黨委下設四個黨支部,局團委、工會、婦委會分別設立了活動小組,為豐富幹部職工業餘生活,推進稅收中心工作奠定了基礎。

常山國家稅務局

常山縣國稅局現有在編正式幹部職工91人,其中黨員65人,占71%,大專以上文化程度90人,占99%,其中研究生學歷3人,本科59人。縣局下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法規科、管理一科、管理二科、管理三科、計統徵收科等內設機構,還設有一個派出機構稽查局和一個事業單位計算中心。
自國、地稅機構進一步分設以來,我局緊緊圍繞省、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思路,認真貫徹“帶好隊,收好稅,促發展”的稅收工作思路,緊扣新時期全省國稅64字工作要求,提出了“制度先進,管理科學,執法規範,服務優良,健康向上,作風硬朗,環境優美,配置合理,人盡其才,物盡其用,優質高效,生活安康”的48字常山國稅發展總體目標,堅持以人為本和三個文明協調發展的原則,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做到依法行政、規範執法,連年全面完成稅收任務,2005年組織收入12756萬元,完成年度計畫的119.83%,同比增長32.02%;2006年的稅收計畫為14350萬元,預計完成15800萬元。
我們在組織稅收收入的同時,不斷加強國稅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深化社會承諾服務,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當好“服務員”,贏得了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的信任和好評。2004年,被共青團浙江省委和省國稅局評為省級青年文明號,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衢州市委市政府“創平安縣、創滿意司法環境”先進集體,被市愛委會評為市級先進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複評為文明單位,縣愛委會衛生先進單位,被縣直機關工委評為學習型機關。
2005年,被評為浙江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浙江省財貿系統先進工會集體,省愛衛會省級衛生先進集體,直屬二支部被縣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縣政法委、綜治辦“創平安常山先進集體,縣委組織部、總工會先進基層工會,局婦委會被縣婦聯評為婦女工作先進集體。
2006年,被評為省國稅系統文明單位,被浙江省巾幗建功和雙學雙比活動協調小組評為浙江省巾幗建功文明示範崗,被浙江省綜治委評為省治安安全示範單位,衢州市委市政府授予“四五”普法教育先進集體,縣委縣政府授予“平安常山”先進集體,局機關支部被縣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被縣委宣傳部評為基層宣傳思想工作先進集體,局婦委會被評為婦女工作先進集體。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

開化縣國家稅務局位於錢塘江的源頭開化縣境內,這裡山清水秀,風景優美,有“山水靈秀境、詩畫錢江源”的美妙意境,純樸的民俗風情賦予了開化國稅人求實的性格和務實的作風。近年來,開化國稅在省局和衢州市局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帶好隊、收好稅”這個主題,全面落實“加強征管、堵塞漏洞、懲治腐敗、清繳欠稅”的十六字方針,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總攬全局工作,做好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不斷開創出稅收工作新局面。1997年8月27日,開化縣國家稅務局單設,現全局共有8個科室、2個直屬單位,正式在編幹部119人,其中公務員116人,離退休幹部17人,幹部職工平均年齡42歲。大專學歷以上人員109人,占幹部職工總數的91。6%。在職黨員74人,是一支年紀輕、素質高、戰鬥力強的幹部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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