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學心理健康協會

衡水中學心理健康協會

河北衡水中學心理健康協會是在校課改處的領導下,由愛好心理的同學組成的學生協會。協會的宗旨是躍協會文化,豐富學生業餘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心理健康,增強集體榮譽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構建人文校園、和諧校園。

基本信息

協會任務

(一)組織社員開展以心理知識為主的多種學習活動,以提高社員的溝通、組織等能力,培養社員團結合作精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積極在校內組織或參加與心理有關活動,如心理健康周、心理板報評比、心理劇大賽等。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加強心理、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擴大協會的影響,創建並弘揚學校的人文精神;

(三)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藝術實踐,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交流能力,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協會的名稱:河北衡水中學心理健康協會

第二條協會的性質:是在校課改處的領導下,由愛好心理的同學組成的學生協會。

第三條協會的宗旨:活躍協會文化,豐富學生業餘文化生活,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心理健康,增強集體榮譽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構建人文校園、和諧校園。

第四條協會的任務:

(一)組織社員開展以心理知識為主的多種學習活動,以提高社員的溝通、組織等能力,培養社員團結合作精神,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積極在校內組織或參加與心理有關活動,如心理健康周、心理板報評比、心理劇大賽等。活躍校園文化生活,加強心理、文化、信息和思想交流,擴大協會的影響,創建並弘揚學校的人文精神;

(三)通過各種形式的學習活動及藝術實踐,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交流能力,推動學校精神文明與校園文化建設。

第二章 日常活動

第五條 協會的活動時間、地點:

(一)協會的活動時間:每周的活動課時間(周六第十節);

(二)協會的活動地點:科教館二樓心理放鬆室。

第六條 協會的主要活動內容:

(一)通過各種心理小遊戲增強會員對心理知識的了解,增強大家的心理素質

(二)通過有關心理電影的觀看增強會員的心理各方面素質,如自信、堅強、打擊承受能力等。

第七條 協會的活動紀律要求:

(一)每次活動,必須準時到達活動地點,如需請假必須提前與負責老師說明情況;

(二)聽從指導老師與主席、部長的安排;

(三)會員每人有基礎分50分,根據活動中表現會酌情加分或減分。高分同學有獎勵;如減為負分,會有相應懲罰措施。

(四)愛護活動場地的設施。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入會條件:

(一)擁護並自願遵守協會的章程及各項管理制度;

(二)熱愛心理知識,積極參加協會的活動;

(三)具備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尊師重教。

第九條 會員的入會程式:

(四)採用自願報名參加的方式,填寫並提交入會申請表;

(五)由指導教師和協會會員會進行評審,並在一周內安排面試,面試通過,方可正式入團。

第十條 會員的退團程式:

(一)新會員在入社一個月內,為試學期,通過學習培訓後,由管理委員會進行考核決定除名或轉正;

(二)正式會員在一學年內不得隨意退社,如中途退會必須經指導老師及管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可退社否則以違紀,接受學校相應處分;

(三)會員入社超過一學年後,退社要提前兩周填寫退社申請,由指導老師、社長簽字後,方可退會;

(四)對違反協會的章程、各項管理制度及無故缺席累計達三次者將被勒令退社,並接受學校處分。

第十一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會員享有發言、表決、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二)會員有權了解章程、組織機構,對協會的管理和活動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會員享有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優先權。

第十二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的章程及各項管理制度,注重個人品德修養,為協會樹立良好形象,維護心理協會的權益;

(二)執行協會的決議、支持協會各項工作,接受指導老師及主席的領導,完成協會下達的各項合理工作或任務;

(三)社員應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尊重指導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勞動,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會員大會;

第十四條 協會有一名指導教師,以主席為最高領導者,下設編輯部、組織部、宣傳部三個部門。

第十五條 主席、副主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熱愛協會,願意為協會奉獻,忠於協會,忠於本職工作,團結合作,工作積極認真,服務同學;

(二)具備管理的經驗,熟悉校規校紀,有一定的組織、策劃、管理等綜合能力。富有開拓創新精神和領導魄力;

(三)要德智體全面發展,在同學中有良好的評價,具有威信和影響力,在校期間未受過學校的處分。

第十五條 主席的任免:

(一)本會的主席由社員選舉產生,各部長由主席聘任;

(二)會員在一學年內,不得隨意離職,期滿後,在每學年初由主席組織管理委員新屆選舉,管理委員任職不得超過兩年;

(三)因違反協會章程、校規、校紀及不積極執行團內決議或本職工作的成員,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撤消職務接受學校處分。

第十七條 主席職權:

(一)是本協會出指導教師的核心領導,組織、協調、管理協會的一切事務並負責監督、考核各部門部長及社員;

(二)享有獨立的人事任免權、調動權,推薦、任命協會其它各部門負責人,審查協會管理委員的資格;

(三)制定協會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四)組織召開協會管理委員會及全體協會大會,並定期把工作情況向指導老師和課改處匯報;

(五)設立意見箱、定期進行問卷調查等,及時了解協會的工作及學習情況,並對反饋的意見及時整理,並在協會管理委員會議中審議。

第十八條 編輯部長職權:

(一)及時做好溫心家園,心悅的編輯工作。

(二)準時上交本部門的工作計畫和總結,並嚴抓落實;

(三)負責協會檔案管理,及時收集、整理各種資料,並及時匯總;

(四)負責擬寫各種報告、總結、通知、會議記要、活動紀要等文書;

第十九條 組織部部長職權:

(一)準時上交本部門的工作計畫和總結,並嚴抓落實;

(二)負責管理委員及社員的日常工作及活動情況進行考核並及時匯總;

(三)定期上報社員學習情況表、量化情況表、教學建議表等。

第二十條 宣傳部部長職權:

(一)準時上交本部門的工作計畫和總結,並嚴抓落實;

(二)負責協會的宣傳工作,包括海報、新聞等各方面的宣傳;

(三)負責活動的會場設計及布置,協會日常活動物資和學習用品的採購及保管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外聯部部長職權

(一)負責對外的聯繫及交流工作,並對外爭取贊助,尋求活動贊助商。

第五章 協會會議

第二十二條 管理委員會會議:

(一)管理委員會要定期組織會議,由主席主持。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過管理委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二)每學期至少組織三次會議,討論協會各項議案、工作總結,檢討得失及工作計畫等相關內容;

(三)每次會議應有會議記要、考勤情況等並及時存檔。

第二十三條 全體會員會議:

(一)定期召開,至少兩次大型會議,第一次,學期初,新任幹部競選、公布本學期活動計畫等。第二次,期末,學期總結,管理委員會成員工作匯報、表決、選舉、宣布管理委員會決議、決定等;

(二)每次會議應有會議記要、考勤情況等並及時存檔。

第二十四條 會議要求:

(一)參加會議的人員須準時參加各項會議,養成良好的時間觀、守時觀;

(二)不論職位高低,出席會議的各部門人員都公平、平等的享有發言權、建議權、反駁權等權利;

(三)會議時要本著實事求是,切實可行的原則進行商議、討論,注重會議的效率,會場的秩序。

第六章 請假制度

第二十五條 請假原則:

(一)如不能準時參加協會的活動,要提前與社長或指導教師申請並說明理由,批准後方可不參加活動,否則在組隊的隊友基礎分中減5分。

第二十六條 管理辦法:

(一)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按曠課半節處理;

(二)對無故遲到三次,折合為一次曠課;

(三)一學期內曠課兩節者,給予處分,開除協會,接受學校處理;

(四)一學期內,如極特殊情況,請假不得超過三次,三次以上均按曠課處理。

第七章 協會的獎懲制度

第二十七條 評優條件:

(一)本協會成員,積極參加協會活動,認真負責,任勞任怨,團結同學,學期活動全勤(除請假外)者,均可參加優秀評選。

第二十八條 評優考核辦法:

(一)協會實行考核制度,包括活動考勤、活動表現、學習成績等各項日常量化考核,根據管理制度進行加減分,每周匯總一次,並進行存檔;

(二)對協會工作做出貢獻、對協會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給予量化加分或獎勵;

(三)每學年匯總每周量化成績,並結合社員投票、指導教師評定等評出優秀協會幹部、優秀協會工作者、優秀社員及協會突出貢獻者等獎項,並頒發相應的獎狀證書,如無符合要求的取消獎項。

第二十九條 如有下各項情形之一,予以處分或開除協會:

(一)言論行為有損本社聲譽,破壞團結,有意擾亂協會正常工作組織、且有實據者,予以減分、警告或勒令退社,接受學校相應處分;

(二)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行為,經協會管理委員會研究通過,將予以除名,並根據學校相關條款處理,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八章 協會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條:對本社章程的修改,須經管理委員會表決通過並在7日內,報校課改處審查同意後生效。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條:在開展活動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由管理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屬河北衡水中學課改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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