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衛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負責制定衛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站建站條件和資質審查工作;
參與制定衛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標準、鑑定規範,組建相應的試題庫;
制定衛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職業技能鑑定考評人員的資格要求,並負責組織資格培訓和考核;
知道衛生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職業技能鑑定站開展工作,知道衛生部門工人考核,加強其他行業和相關地區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的聯繫和協調;
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及有關問題的研究與諮詢服務;
參與推動衛生行業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工作方針
以科學嚴謹的態度,開拓創新的精神和務實高效的作風,建立專業化、規範化、網路化的衛生行業職業技能鑑定體系,推動我們衛生行業勞動人事制度改革,為廣大勞動者的素質和能力建設提供高質量的人才測評服務。
運作原則
統一命題管理、統一考務管理、統一考評人員管理、統一組織實施單位條件管理、統一證書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的職業分類及實施辦法規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外,列入衛生行業特有的國家職業有:護理、口腔修復、中藥藥劑、西藥藥劑、衛生檢驗、防疫、醫用氣體、病案、婦幼保健、配膳、醫學實驗動物飼養、醫院污水處理、醫院收費、消毒、醫療救護、健康管理師、反射療法師,合計18個(工種)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