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行業信息集中平台是集交強險、商業險承保、理賠功能為一體的綜合性車險信息平台。
平台建立背景
1. 2006年3月國務院頒布《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同年7月,開始實行該條例,條例要求多個部門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2. 2010年2月4日召開中保協與各財險公司總公司共同召開了行業車險信息平台項目專題會議,會議決議各會員公司共同出資統一建立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
平台建立價值
商業價值1.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它規範了車險經營市場,防止惡意競爭;
2. 統一了車險業務理解,避免單方對政策和實務的理解錯誤;
3. 規避保戶道德風險,防範保戶的重複投保、騙保、騙賠等行為;
4. 提供決策數據支持,市場占有率、理賠比例等數據;
1. 以車輛信息為主鏈,可以綜合匯總保險業的車險、公安交警部門、地稅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衛生部門,以及政府信息辦等相關係統中與車輛相關的數據信息;
2. 通過整合信息資源,集中信息數據,提供信息服務;
3. 在行業車險信息集中的同時,也提升保險行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1. 通過平台向社會開放有關車輛承保、理賠信息及交通事故信息,為投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詢服務;
2.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起到加強外部監督的作用,有效防止虛假批退、虛假應收掛賬、虛假賠案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平台框架
功能框架1.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實現保險行業數據共享和統一。包括保險行業車險承保、理賠信息共享;統一車型信息和車價庫;
2.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實現與其它行業數據共享。包括交管數據、車船稅數據,運管數據等的共享;
3.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實現了公眾查詢服務。它面向社會公眾,提供查詢車險相關信息;
4.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提供行業數據分析服務。它提供為行業數據統計、分析的功能;
具體框架如圖所示。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縱跨了保險公司、行業協會及其它系統。具體技術框架如圖所示。
平台業務功能
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目前已經實現了以下幾個功能:交強險核心子系統、商業險核心子系統、電子聯繫單子系統、查詢統計子系統、數據維護子系統、公共服務子系統、運維管理系統。目前我國已實現除西藏外所有省市的平台上線。
交強險核心子系統交強險核心子系統是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與保險公司進行保險業務互動的數據接口,是平台的核心需求功能。平台提供20個接口完成交強險的投、承保,批改,理賠業務的詢價和數據共享。
交強險平台上線運行,意味著全市交強險保費可全部通過平台系統計算獲得,保險行業實現了交強險信息實時數據共享,實現了交強險費率與保險理賠記錄掛鈎浮動。
交強險核心子系統是行業車險信息集中平台與保險公司進行商業車險業務互動的數據接口,是平台的核心需求功能。平台目前提供15個接口完成商業險的投、承保,批改,理賠業務的浮動系統計算和數據共享。
查詢統計子系統查詢統計子系統為各保險公司(分公司)數據管理人員提供查看本公司的平台業務數據的查詢功能。此系統也為平台管理人員提供平台數據的查詢及統計功能。
數據維護子系統各省保協數據維護人員,通過數據維護子系統進行平台數據的維護管理。
公共服務子系統集中平台系統管理人員,通過公共服務子系統進行平台的個性化參數,平台機構用戶(保險主體)的許可權增加及配置。
電子聯繫單子系統電子聯繫單子系統是提供給項目分部,套用於平台系統與保險公司對數據正確性、特殊業務等進行核實和調整的通信橋樑。
運維管理系統運維管理系統是提供給項目部和項目分部,套用於項目部對項目分部無法解決的數據正確性、特殊業務等事宜進行核實和調整的通信橋樑。
未來發展
1. 協助並落實相關保險業務政策。
2. 不斷的完善和改進現有功能。
3. 目前已實現各省市數據共享,未來將整合各地方數據,實現全國數據共享。
4. 和相關機構進行數據的交換和共享。
5. 實現和交管局、地稅局、運輸局、衛生局的數據對接。
6. 為保監局、政府辦公廳更好的提供決策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