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與實證研究

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與實證研究

二、行政法壽命周期成本的評價方法 三、行政法成本與收益的定價方法 二、行政立法成本一收益分析的評價準則

作 者: 王學輝,鄧華平 著 叢 書 名:
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與實證研究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與實證研究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03686429 出版時間:2008-08-01 版 次:1 頁 數:228 裝 幀:平裝 開 本:大32開 所屬分類:圖書 > 法律 > 行政法

內容簡介

本論題萌芽於作者對技術經濟學和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論的長久關注。
儘管完整的符號體系意味著一個學科的成熟,然而構造嚴密的邏輯體系在真實世界往往不堪一擊,學科發展的動力在於研究方法的更新。法學也是如此,近、現代以來西方法學流派的榮辱興衰反覆向我們說明了這一點一一理論工具的魅力在於它解釋和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融合了法經濟學、技術經濟學、立法學、新公共管理和行政法學的精髓,能客觀、全面、直觀地綜合評價制度成本與制度的匹配性,因此,與別人不同的是,本書最終沒有得出任何結論,而是試圖將效率、系統、壽命周期成本、價值、量化等觀念灌輸到行政立法中去,並對各地煙花爆竹“禁放令”、《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進行實證分析。這種努力對於嚴密的實證分析而言,可能是淺薄的,但對於行政法學,或許是一縷清風一一法律分析復歸到“是什麼”、“乾什麼”、“成本多少”、“值不值得”、“有無替代方案”等基本問題,或許可以讓我們在法治追求的道路上看得更清、擊得更遠!

作者簡介

王學輝,男,1965年1月生,四川南充市人,中共黨員,於1986年、1989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分獲法學學士和法學碩士學位。現為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教授,行政法學院副院長,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研究生導師和碩士研究生導師,重慶市法學學科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後備人選,重慶市精品課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負責人,重慶市優秀教學團隊——“行政法學”帶頭人,重慶市首批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香港大學訪問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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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篇導論
第一章 成本分析——行政立法的經濟理性
一、問題的緣起:行政立法的濫觴
二、法治政府的經濟理性
三、成本分析——控制行政立法的經濟學路徑
第二篇 成本-效能分析
第二章 行政法壽命周期成本
一、行政法壽命周期
二、行政法壽命周期成本構成
第三章 行政法壽命周期成本分析
一、壽命周期成本分析的概念行政立法成本分析析與實證研究
二、行政法壽命周期成本的評價方法
三、壽命周期成本評價法的一般步驟
四、壽命周期成本分析法的局限性以及應當注意的問題
五、壽命周期成本評價的重要意義
第四章 煙花爆竹“禁放”與“限放”的權衡分析
一、以立法目的確定“禁放令”的系統效率
二、列出全國“禁放令”壽命周期成本
三、計算“禁放令”的費用效率CE
四、立法改進
第三篇 成本一收益分析
第五章 行政法成本與收益的定價
一、行政法成本一收益分析角度的選擇
二、資源定價與影子價格
三、行政法成本與收益的定價方法
四、行政法成本與收益的社會權重分析
第六章 行政法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述評
一、行政立法成本一收益分析的要素與步驟
二、行政立法成本一收益分析的評價準則
三、行政立法成本收益分析的作用與局限性
第七章 火車票實名制的是與非——法與經濟的二重考量
一、問題的提出
二、“黃牛黨”現象的經濟與制度根源
三、火車票實名制的合法性與可行性分析
四、火車票實名制的成本一收益分析
五、火車票實名制的推行策略——如何有效克服其內在缺陷
第四篇 行政立法價值工程:成本-功能分析
第八章 行政立法價值工程概述
一、價值?價值工程
二、價值工程運用於行政立法的可能性與必要性分析
三、行政立法價值工程的工作程式和指導原則
第九章 行政立法價值工程的對象選擇和資料收集
一、對象選擇的基本原則
二、對象選擇的方法
三、信息資料的收集
第十章 行政法功能的系統分析與評價
一、功能定義
二、功能整理
三、功能計量
四、功能評價
第十一章 行政法制度創新及評價
一、行政法制度創新的經濟動因與現實困境
二、行政法制度創新的源泉——政府規制理論
三、行政法制度創新的原則
四、行政法制度創新的方法
五、行政法方案的評價
六、行政法實施效果評價
第十二章 行政立法價值工程套用實例——國務院《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價值分析
一、問題的提出:中國行政立法的首次社會論爭
二、《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價值分析
三、立法改進
四、結語:行政立法價值工程的體會
後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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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為一個跟隨作者學習行政法學的研究者,當我拿到這樣一部充滿新意的書稿,當我為書中跳動的思維所吸引,收穫最多的並非這部著作所給出的結論,而是它所引發的更深的思考。這部著作進行的行政立法成本分析,“融合了法經濟學、技術經濟學、立法學、新公共管理和行政法學的精髓,能客觀、全面、直觀地綜合評價制度成本與制度的匹配性”,並希望將這樣的分析“作為一種觀念,一種分析方法,在現實的行政立法程式中大放異彩”。讀罷全書,深為作者的在法經濟學領域進行定量分析嘗試的開創性所震動,更對作者在熟稔運用經濟學和公共行政學方法時的遊刃有餘而敬佩不已。驚喜之餘,扶卷而思,發現整部著作,實際都是住對一個更具意義的,作者長期思考的問題的回答——我們需要一個什麼樣的行政法?
隨著法治國思想的發達,行政法也漸次發達。最初的行政法論者為了確立行政法學的獨立地位,使行政法理論體系化從而區別於重注釋的私法,而採用的實證主義法哲學受到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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