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2010司法考試精神和體系-法律版

除3道單項選擇題外(第4、18、24題),其餘的53道題《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全部進行了準確的提示和講解。 除1道多項選擇外(第58題),其餘的46道題《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全部進行了準確的考點提示和講解。 《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以近5年司法考試考點為中心,凸現提高強化特性。

內容介紹

《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內容簡介:每年到司法考試複習的提高階段,很多考生都會產生這樣的困惑:越學越多,越學越亂,越學越不會。究其原因,一是不會重點學習:不會、不敢、不忍放棄,一般性知識、次重點知識與考點知識不加區分、廣取博愛。二是不會深入學習:掌握了考點知識的概念,卻沒有理解其內涵,掌握了考點知識的表面特徵,卻沒有領會其實質構成,不能由表及里,深入把握其內在精神與要領。三是不會聯繫學習:不會加強相同考點的串聯、相異考點的對比、相似考點的區分,不能以點帶面、融會貫通,不能形成考點知識系統。四是不會整體學習: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只掌握了一個一個孤立零散的具體制度這些“棋子”,沒有在此基礎上,形成整個部門法的考點知識“一盤棋”。
為幫助大家克服上述提高階段之不足;我們修訂編寫了《2010司法考試精神和體系》,《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分為《民法60專題》、《刑法50專題》、《訴訟法45專題》、《商經法·國際法學46專題》、《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五部分,通過精心篩選考點,深度解析考點,形成考點知識系統,在近5年司法考試考點涵蓋基礎上,加強聯繫對比區分,揭示考點、分解考點、突破考點、訓練考點,推進大家在提高階段的複習中邁上一個更高台階,實現高分突破。
值得一提的是,2008年、2009年司法考試,有超x過95%的試題可以直接在《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上找到答案。以民法為例,依據《2008司法考試精神和體系》之《民法62專題》可以直接得出當年94.6%的民法試題答案。除3道單項選擇題外(第4、18、24題),其餘的53道題《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全部進行了準確的提示和講解。依據《2009司法考試精神和體系》之《民法60專題》可以直接得出當年98%的民法試題答案。除1道多項選擇外(第58題),其餘的46道題《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全部進行了準確的考點提示和講解。幫助大家強化突破最重要的95%,這就是《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的目標!
一、《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主要特點
1.明晰部門法精神,形成考點知識系統。
首先,提煉部門法精神。所謂的部門法精神,就是該部門法不同於其他部門法的內在特性。它是一個部門法的靈魂,統率著部門法具體制度的建立和形成。只有把握住了部門法精神,才能從總體上準確把握部門法具體制度的精髓和要領。其次,構建部門法知識體系。通過知識體系的構建分析,將單個的考點知識串起來形成考點知識的面,讓一個一個考點知識面串起來形成1+1>2的考點知識系統。通過精神和體系,展現部門法考點知識內在邏輯和外在結構,彼此緊密相連,相互融會貫通。
2.揭示考點、分解考點、突破考點。
《行政法·理論法學·司法制度46專題(法律版)》以近5年司法考試考點為中心,凸現提高強化特性。(1)揭示考點。在部門法一般性知識、次重點知識、考點知識的紛繁複雜中,明確告訴大家,部門法的考點是什麼,讓考點昭然若揭。(2)分解考點。對考點知識的本質內涵進行剖析,對考點中的疑點難點進一步澄清,由表及里,直擊考點精髓。(3)突破考點。根據司法考試考查規律,著力考點知識的聯繫對比和區分,加強相同點,辨析相似點,甄別相異點,讓大家對考點知識切實做到不僅知其然還知其所以然。
3.精選歷年真題和典型案例,全方位推進考點訓練。
首先,每一專題的講解均由一道近5年的典型真題引領,以考試為中心,檢驗對專題考點知識的掌握程度,啟發大家對專題考點的深層思考。其次,圍繞考點,設計連環案例,環環相扣、步步追問,加強考點理解,深化每一專題考點訓練。最後,每一專題案例的最後再安排一道近5年的典型真題進行總結,再次對考點進行實戰強化。
4.歸納重點法條,強化考點的多層次理解與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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