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審判依據

行政案件審判依據

《行政案件審判依據》彙編了行政案件審判中所要套用到的目前所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以及相關規定,並用大量生動真實的案例來解讀法律,幫助讀者深刻領會條文精神。《行政案件審判依據》分類科學,既有綜合類的憲法、立法法,又分專題彙編了行政訴訟、賠償、處罰、許可和複議方等面的法律和規定,還專門設定了其他一章,避免了遺漏現象的發生,是一本對行政案件審理有幫助的法律工具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案例解讀 用大量生動真實的案例來解讀法律,幫助讀者深刻領會條文精神,硬好地運用法律維護權益。
套用提示 對重點法條和難點問題做了專業提示,幫助讀者理解條文含義和準確運用法律。
相關規定 刮舉與主法條相關的法條,並且在主體法律檔案之後收錄了重要的配套規定

圖書目錄

縮略語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04年3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

二、行政訴訟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1989年4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0年3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
(2002年9月lO日)
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
(2001年9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按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維持
原裁判的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人民檢察院再次提出抗訴應否
受理問題的批覆
(1995年10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請
示的答覆
(1992年1年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檢察院對行政訴訟進行法律監督具體程式問題的復函
(1991年8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2000年9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規範申請延長行政案件審限報告的通知
(2000年3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
(2000年1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關於審判人員嚴格執行迴避制度的若干規定》時間效辦問題的通知
(2000年6月15日)
(二)受案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與證券交易所監管職能相關的訴訟案件管轄與受理問題的規定
(200.5年1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機關根據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實施的行政行為是否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批覆
(2004年7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管理機關能否撤銷錯誤的註銷抵押登記行為問題的批覆
(2003年11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逾期不作出仲裁裁決或者作出不予受理通知的勞動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批覆
(1998年9月2日)
使用武器及行政賠償一案請示的電話答覆
(2005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規範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
(2004年1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介紹信的行為是否屬於
可訴具體行政行為請示的答覆
(2003年1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受理因納稅主體資格引起的稅務行政案件的請示》的答覆
(2001年11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的電話答覆
(2000年1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鄉政府申請執行農民承擔村提留、鄉統籌款行政決定案件的復函
(1998年11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不服教育行政部門對適齡兒童入學爭議作出的處理決定可否提起行政訴訟的答覆
(1998年8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對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李樹華、王英不服呼盟畢拉河林業公安局收容審查申訴一案的請示報告》的答覆
(1998年8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少年收容教養”是否屬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答覆
(1998年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拖欠社會保險基金糾紛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覆
(1998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對當事人不服公安機關採取的留置措施提起的訴訟法院能否作為行政案件受理的答覆
(1997年10月29日)
人身自由等強制措施而提起的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覆
(1997年4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徵收城市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發生糾紛案件受理的答覆意見
(1996年8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覆(1996年7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因政府調整劃轉企業國有資產引起的糾紛是否受理問題的批覆
(1996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當事人以衛生行政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為由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的答覆
(1995年6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分立的決定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作為何種行政案件受理問題的復函
(1994年6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服政府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爭執房屋的確權行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作何種案件受理問題的函
(1993年4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確認經濟契約無效及財產損失的處理決定的案件應屬行政案件的答覆
(1992年4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公安機關未具法定立案搜查手續時公民進行住宅人身搜查被搜查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可否按行政案件受理問題的電話答覆
(1991年6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對公安機關採取監視居住行為不服提起訴訟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電話答覆
(1991年5月25日)
公安部關於建議糾正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納入行政訴訟範圍的函
(2000年6月21日)
……

三、行政賠償

行政賠償是指行政主體違法實施行政行為,侵犯相對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由國家承擔的一種賠償責任。

四、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五、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六、行政複議

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行政主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通過行政救濟途徑解決行政爭議的一種方法。

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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