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實施

行政管理學基本概念之一,指行政組織採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實現行政決策的過程。是行政的一個基本環節。

行政實施

正文

行政組織採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實現行政決策的過程。是行政的一個基本環節。
行政實施一般可分為以下幾個階段:①準備實施,組織所需的人力、物力、資金;②研究和確定具體實施的計畫,包括實施的方法、手段、程式等;③協調相關的各個方面的行動,使其步調一致;④及時掌握信息反饋,調整計畫,糾正偏差,並對具體實施工作進行監督;⑤實施結果的檢查、分析和衡量,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根據不同的管理目標和不同情況,行政實施可採用不同方法。行政實施方法主要有:①直接實施或間接實施。前者為行政組織直接實現行政決策,後者則是依靠社會組織、民眾團體以及個人等非行政組織實現行政決策,而行政組織只起控制、監督作用。②常規實施或非常規實施。前者是按照既定的行政程式和實施手段處理經常反覆出現的行政事務;後者則是對於過去沒有進行過的或非常複雜、重要的行政問題,採取新的或特殊的實施方法。③行政手段實施或非行政手段實施。前者是通過行政命令、指示、規定等手段實現行政決策;後者則藉助經濟手段、社會影響、行政誘導等方法實現行政決策。在行政實施中,這兩種手段往往結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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