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又稱空類概念。在現實世界中不存在為其所反映的相應對象的概念,即外延為零的概念。在這種概念所反映的“類”中,不包含任何一個分子,故又稱空類概念或零類概念。例如:“圓的四方形”、“永動機”、“燃素”、“鬼”等。虛概念產生的原因,或者是由於受歷史條件和人類認識水平的限制,或者是出於某些階級與個人的偏見,或者是人們主觀想像、猜測與幻想的結果。虛概念一般是假概念,但並非都是假概念。如現代自然科學中的“理想氣體”,是一種理論上假想的把實
際氣體性質加以簡化的氣體。在現實中實際上並不存在這樣的氣體,因而可以說是虛概念。但從微觀角度看,它是分子本身的體積和分子間的作用力都可以忽略不計的氣體,因而是科學概念,當然也就是真概念。邏輯學界關於虛概念的實質以及虛概念是否有內涵和外延等問題,還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學界爭論
一、概念有無虛實之分?
第一種觀點認為“虛概念”不是“概念”, 概念無所謂虛實之分
認為“虛概念”不是概念者持兩種理由:
(1)“概念”一詞在邏輯學上有兩種不同的含義:第一, 它作為理性認識 (思維) 的一種形式,是理性認識的起點和終結;第二,它作為語詞的思想內容,是判斷的組成部分——主次、謂詞等。虛概念中的“概念”屬第一種含義,所以虛概念實質上指的是那些不能被稱為概念的錯誤觀念。
(2)為了確定一個概念是否是“虛概念”重要的先決條件在於必須確定使用概念的論域。有的概念就客觀世界的論域來講是空類,但就另外的論域,比如人們的主觀世界的論域來講,並不都是空類。那些在確定的論域中確實沒有與之相應的對象類的概念,是沒有外延和內涵的,因而它們確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概念,不過是一些具有某種相對穩定含義的語詞罷了。
認為概念無所謂虛、實之分者則是反對把思維的根源性與思維的對象性混同 起來,認為用是否在客觀世界中存在著反應物來區分虛概念和實概念是不合乎實際的,也是不合乎邏輯的。凡概念都有自己的對象,因此都是實概念,我們不能認為反映不同類型事物的某些屬性的思維型概念無客觀事物為基礎,也不能因為它根植於客觀事物而推斷概念的反應者必然是客觀存在的事物。這種觀點的理論根據是給概念重新下的一個定義:“概念是反映對象的... ... 思維形式。” 他們不同意原來的定義“即概念是反映客觀事物的... ... 思維形式”認為這個定義適用範圍太狹窄。
第二種觀點認為“ 虛概念” 是概念, 概念有虛、 實之分 , 不能把 “ 概念” 和 “ 實概念” 等同起來從而否認虛概念的存在。
這種觀點反對那種認為虛概念是錯誤觀念的觀點 , 認為錯誤觀念產生於感性認識階段 , 而虛概念則發生在理性認識階段 , 二者分屬於不同的範疇。 虛概念在實際思維中是很多的 , 其存在既是可能的 , 又是必要的 , 而且它還具有一定的認識功能; 正確還是錯誤地反映事物的本質屬性乃是識別實概念和虛概念的標誌 , 並非區分概念和觀念的標準 , 那種認為概念無 虛實之分, 把 “ 概念” 和 “ 實概念” 等同起來, 否定虛概念是概念的觀點是行不通的。
二 “ 虛概念” 有無內涵和外延?
這是關於 “ 虛概念” 問題爭論最熱烈的一個方面, 因而不同意見也最多, 然而歸納起來 , 大的方面無非是三類觀點 。
第一類觀點認為虛概念既無內涵 , 也無外延 , 其中大致有三種意見:
( 1 ) 真正的虛概念在確定的論域中無與之相應的對象 , 所以是沒有外延的 , 相應地虛概念也是沒有內涵的 , 有內涵無外延說在理論上違背了概念內涵外延相統一的關係, 在實踐上 則是未對概念論域作明確的區分 , 而將不的領域混淆了;
( 2 ) 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是主觀和客觀的統一, 把概念的內涵、 外延同事物及其本質屬性、 包括範圍絕對地割裂開 來 , 說虛概念有內涵和外延是不對的 ; 同時 , 內涵和外延是概念的特證 , 而含義和指稱是語詞的特證 , 二者不能混淆 , 虛概念並不是概念 , 所以也就無所謂 有沒有內涵外延的問題;
( 3 ) 是把人們一般所講的 “ 虛概念” 分成三類: 一類是虛假概念, 一類是虛幻概念, 一類則是假設概念。這種意見承認虛假概念和假設概念有內涵外延 , 否認虛幻概念有內涵外延 , 其實質是認為有的虛概念有內涵外延 , 有的虛概念沒有內涵外延。這種意見認為 , 屬於 “虛幻概念” 類的虛概念的對象是虛無飄渺的, 它可以有某種含義, 這種含義正是人們在虛 構對象時 “有所指” 所賦予的內容, 它是不確定的 , 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 以“有所指 , 有內容 , 能為人們所理解” 作為這類虛概念有內涵和外延的根據是站不住腳的。
第二類觀點認為虛概念有內涵而無外延 , 其中有這樣一些意見:
(1)概念的內涵是概念必具的內容,因而任何一個概念都是有內涵的,不但是概念有內涵,虛概念也有內涵;概念的外延是客觀世界中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的那些事物,虛概念由於在客觀世界中沒有相應事物,所以沒有外延;
( 2 ) 概念的內涵並不就是事物的特有屬性, 它屬於思想方面, 是人們對客觀事物特有屬性的一種反映, 這種反映有時正確, 有時不正確。然而不管反映如何 , 概念總有所謂、總有內涵 , 概念的外延則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 , 因而並非一切概念都有外延 , 沒有外延的概念就是虛概念;
( 3 ) 虛概念的邏輯特證就是沒有外延 , 卻有內涵。 從內涵與外延的關係來看, 正是違背了概念內涵和外延相制約 , 相統一的邏輯理論標準 , 但不會破壞邏輯理論的 “ 內涵、 外延的統一論” 。
這三種意見的一個共同點就是認為概念的內涵是一種反映 , 是主觀的 , 而概念的外延則是指概念所反映的事物 , 是客觀的。
第三類觀點認為虛核念既有內涵也有外延, 其中不同意見主要表現在如何說明虛概念既有外延、 又有內涵的問題上。
( 1 ) 主要從強調概念內涵和外延的主觀性出發解決問題。 持這種觀點者認為, 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理解為一種反映,一種思想,把概念的外延看成客觀的東西並不是真正的唯物主義觀點。虛概念是對客觀的反映,而反映不等於客觀。從一方面來說,內涵和外延的來源是客觀的;從另一方面來說,內涵和外延又是主觀的。虛概念的內涵和外延正是對事物本質屬性及其包括範圍的不正確反映,因此它雖然在客觀現實中沒有相應的對象,但就思維領域而言,是有內容的,是有與之相適應的對象的。說虛概念有內涵外延不僅不是割裂內涵和外延同事物本質屬性及其包括範圍的關係,反而倒是肯定了他們的辯證關係。
( 2 ) 主要從修正概念原有定義出發解決問題。 持這種觀點者主張把概念定義為: “ 概 念是反映思維對象的規定性 (或特有屬性) 的思維形式” , 認為原來的定義只適應於實概念 中的科學概念 , 不適用於實概念和虛概念構成的概念總體。 新定義則適用於形式邏輯研究的 概念總體, 因為它是關於 “ 思維對象, 的, 所以它既適用於反映客觀事物的實概念, 又適用 於反映純屬思維領域對象的虛概念, 既適用於深刻的科學概念, 又適用於初級的非 科學概 念。 虛概念有內涵 , 也有外延 , 其內涵即是該概念所反映的思維對象的人為的、 約定俗成的那些規定性, 其外延就是具有那些規定性的對象的範圍。
( 3 ) 主要從區分哲學認識論所研究的概念和形式邏輯所研究的概念出發解決問題。
這
種觀點認為 , 形式邏輯所研究的概念雖然以馬克思主義哲學認識論為指導 , 但它和哲學認識 論研究的概念不是一回事。 形式邏輯所講的概念是表示二種思維形式的語詞。 正確地反映了 客觀事物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概念 , 在客觀世界中存在著相應的事物的概念是一種思維形 式; 沒有正確反映客觀事物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概念 , 在客觀世界中不存在相應事物的概 念, 同樣也是一種思維形式。 把概念分為實概念和虛概念實際上是哲學認識論的事, 這樣的 虛概念做為形式邏輯所研究的一種思維形式來講是既有內涵、 又有外延的。 針對有人認為虛 概念不好明確這一問題 , 這種觀點提出任何概念都有內涵和外延是一個問題 , 指出某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則是另外一個問題。
( 4 ) 主要從引人現代邏輯 “ 空類” 概念出發, 解決虛概念的外延問題。 這種觀點認為, 概念總有所謂、 總有含義, 也即總有內涵, 關鍵的問題是虛概念的外延。 現代邏輯認為, 虛概念的所指是空類, 空類是沒有 (不存在) 分子的類, 但這個類本身卻還是存在的。 虛概念有外延 , 它的外延就是一個空類。 換句話說 , 外延為零的概念就是虛概念。
( 5) 是從區分虛概念的種類出發, 認為有的虛概念有內涵和外延。 這和以上所講的那種有的虛概念沒有內涵和外延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這種觀點所指的有內涵和外延的虛概念也就是他們所說的虛假概念和假設概念。
三 “ 盛概念” 是否就是虛假概念? 概念有沒有真、 假之分?
第一種意見認為 “ 虛概念” 不是虛假概念, 概念無真假之分。
理由是: 概念與判斷不 同 , 概念是以直接統一的凝縮形式來反映思維對象的 , 在形式結構上 , 它沒有做出斷定 , 因 而不存在與反映對象相背離的問題 , 談不上與客觀現實相對照的斷定之真假。 只要是概念 , 它們都有與之相應相符的對象類, 把在現實中沒有客觀原型或客觀根據 , 在客觀世界裡找不 到與之相應的對象類的概念稱之為 “ 虛概念” 比稱之為 “ 虛假概念” 更恰當, 所以必須廢止 把概念分為真假兩類的錯誤提法 , 採用把概念總體分為實概念和虛概念的分類法。
第二種意見認為虛概念即是虛假概念, 概念有真、 假之分。
理由是: ( 1 ) 任何抽象的 概念, 其根源無一不在客觀世界 , 一種恩想是正確的 , 還是錯誤的 , 不在於它是不是客觀外 界的反映 , 而在於它是正確的反映還是錯誤的反映。 既然概念是人腦對客觀外界 事 物 的 反 映, 那就勢必存在反映正確與錯誤的問題, 虛概念正是一種錯誤的反映, ( 2 ) 正因為判斷和推理都有真假之說 , 所以概念也應該有真假。 如同人類其他的認識發展一樣 , 概念的發展 也有一個辯證過程 , 人們對事物概念的認識不是一次就能達到正確反映的程度, 而大都是由不正確或不甚正確的反映到比較正確的反映, 所以應當承認有虛假概念; ( 3 )概念有真假, 但不是所有的虛概念都是虛假概念。 理由是: 概念既然作為一種反映一定對象的思維形式, 它就自然存在著是否與其所反映的對象相符合、 相一致的問題 , 因而也就有真假問題 , 認為 概念無所謂真假 , 因而虛概念亦無所謂真假的說法是不符合事實的。 這種意見所講的有的假 概念是虛假概念 , 而有的則不是虛假概念, 實際上是和把虛概念分為若干類的觀點相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