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村民告政府案

蘭州村民告政府案是指千餘村民每人掏600元,湊了70多萬元,從北京請來律師,一連提起14起訴訟,將省市區三級政府告上法庭

案件背景

隨著蘭州市區的擴展,從1997年開始,宋家灘村土地上的果樹和大棚就陸續變成了雁灘黃河大橋、甘肅省政協大樓,還有新港城等住宅小區。2012年底,由蘭州宋家灘村民集資3000萬元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大西北板材市場,在經營了8年後,以“臨時建築”的名義被拆除。

市場被拆後,千餘村民每人掏600元,湊了70多萬元,從北京請來律師,一連提起14起訴訟,將省市區三級政府告上法庭,均獲得立案。案件的焦點集中在近50畝村集體土地的徵收和集體土地上2.8萬平方米大西北板材批發市場的拆除。  

審理過程

2013年10月11日上午,蘭州市城關區宋家灘村(現為宋家灘社區)1102名村民,因該村集體土地所建大西北板材市場被拆遷,分別起訴甘肅省人民政府、蘭州市人民政府、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蘭州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蘭州市城關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共14起行政訴訟案件,在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

2012年12月3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在當地媒體刊登出《關於拆除集體土地上臨時建築的通告》,稱按照蘭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24次政府常務會議和市長辦公會議紀要要求,對涉案的近50畝集體土地上的建築物予以拆除。宋家灘村民認為,被拆遷的蘭州大西北板材市場是由宋家灘村集體籌資三千萬元興建,所占土地為宋家灘村集體土地,土地的合法使用權歸宋家灘村全體村民享有,隨即提起針對省市區三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14起行政訴訟請求。

受理案件後,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8月21日-22日、2013年9月9日-13日分兩批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述案件。  

審理結果

這批案件主要涉及原告要求撤銷政府征地批覆行為、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撤銷不予受理行政複議決定、確認拆除通告違法、確認拆遷行為違法等類型。法院在當天的審判中分別作出撤銷甘肅省政府的不予受理行政複議決定3件;確認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違法2件;裁定駁回原告起訴4件;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5件。  

14起案件中,最核心的訴訟是原告請求法院確認並撤銷被告城關區政府針對宋家灘村委會作出的《關於拆除集體土地上臨時建築的通告》,這則通告要求宋家灘村委會於2012年12月10日前自行拆除臨時建築大西北板材批發市場,否則將對其進行強制拆除。原告的撤銷請求最終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案件追蹤

2013年10月11日,法院對案件進行了宣判,在宣判後的第三天,兩名村民訴訟代表被警方逮捕,理由是涉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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