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第二次人民代表大會

蘇聯第二次人民代表大會

蘇聯第二次人民代表大會1989年12月12—24日在莫斯科舉行

與會代表2106人。這次人代會是在國內經濟狀況惡化,民族衝突加劇,各種社會矛盾日趨尖銳的情況下召開的。大會主要議題是:討論並審議蘇聯部長會議關於經濟健康化的措施、經濟改革階段和制定第13個五年計畫的原則綱領;修改憲法有關選舉制度的條款和法律;討論並審議關於人民代表的地位和人大議事程式的檔案草案和關於蘇聯憲法監督法案;選舉監督委員會,等等。經過激烈辯論,大會通過了部分提案和一些決議:《對1939年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及莫洛托夫—里賓特洛甫公約進行政治與法律評價的決議》、《對出兵阿富汗問題政治評價的決議》、《關於羅馬尼亞局勢的聲明》和《告全國公民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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