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紹
蘇州金加利酒業公司是專業從事國際葡萄酒的行銷機構,引領中高檔葡萄酒的經營模式和理念。專業進口和行銷國際高性價比原瓶葡萄酒,產品深入法國、西班牙、義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亞、智利等八個國家的著名產區,品質、品牌、性價比各具特色。
為了保證每一瓶酒的口味純正,倉庫建有專業的恆溫設備,始終保持在15-20度的範圍。同時,公司在海外建有分部,負責直接到酒莊採購,既保證了質量又免去了中間環節,即真正把實惠給予客戶。
金加利的行銷模式是以專賣店為平台,來推動國際葡萄酒在國內市場的啟動和發展,以以人為本的思路,為每一位客戶找到屬於自己的紅酒浪漫。倡導客戶:喝的少一點,喝的好一點,成就健康品質生活。
金加利在經營進口葡萄酒的同時也向客戶提供專業酒具如水晶杯、醒酒器和恆溫櫃、專業書籍等。
乾白、乾紅、冰酒、香檳,醇香四逸!
拉斐、拉圖、瑪歌、木桐,交相輝映!
儘管金加利目前還很年輕,但只要堅持以“天道酬勤,厚德載物”為企業文化,在不遠的將來,必定成為葡萄酒連鎖品牌企業!
葡萄酒文化
什麼是全包服務?
用戶只管使用機器,除紙張外,機器所用的墨粉、感光鼓、顯影器、定影輥、搓紙輪等所有耗材、配件均由服務商包辦更換,商家主動為機器實施預防性保養和維護,保證機器正常運行。用戶根據機器印量和協定單價支付費用。
全包服務已在歐美、日本、台灣普遍暢行,這是用戶控制成本、統籌資源、提高效率的辦公解決方案,也是商家應對市場競爭、提升服務能力、保證服務質量的創新服務舉措。
什麼是租賃服務?
酒,在數千年人類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而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明酒的國家之一,並形成了我國最富有民族特色的酒:黃酒和白酒。在史書中有大量關於酒的記載,如:戰國末期韓非子有最早的酒廣告記載“宋人酤酒,懸幟甚高”(幟:酒旗);漢武帝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便實行了酒的專賣;在史料中最早的酒價格記載,是漢代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官賣酒,每升四錢”。現存最古老的酒:1980年在河南商代後期(距今約三千年)古墓出土的酒,現存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關於酒的記載史不絕書,在商代的甲骨文中,便出現我國最早的記載酒的文字。在甲骨文中,“酒”字的寫法有兩種,一是“酉”的單體象形,一是在“酉”字旁加上幾個點,表示液體。
葡萄與葡萄酒的特殊保健功效被揭示後(白藜蘆醇Resveratrol的發現,法蘭西悖論French Paradox),強調“食療同源”的華人,對葡萄酒喜愛有加。
我國最早的葡萄的文字記載見於《詩經》。《詩·豳風·七月》:“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反映了殷商時代(公元前17世紀初—約前ll世紀),人們就已經知道採集並食用各種野葡萄了。並認為葡萄為延年益壽的珍品。
但是,中國葡萄和葡萄酒業開始,還是在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40—前88)。之後,經歷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葡萄酒業的發展與葡萄酒文化的興起;以及唐太宗和盛唐時期燦爛的葡萄酒文化;元世祖時期至元朝末期葡萄酒業和葡萄酒文化的繁榮;清末民國初期萄萄酒業發展的轉折,則是葡萄酒工廠化生產的始端。現在,在中國大陸葡萄酒年產量達30萬噸的規模。
史書中關於葡萄酒的最早記載是《史記.大宛列傳》第六十三,漢使張騫出使西域見聞。之後東漢以至盛唐,葡萄酒一直為達官貴人的奢侈品。如東漢時,據<<太平御覽>>卷972引<<續漢書>>記載:扶風孟佗以葡萄酒一斗遺張讓,即以為涼州剌史。以至於蘇軾對這件事感慨地寫到:“將軍百戰竟不侯,伯良一斛得涼州。”
唐朝是我國葡萄酒釀造史上很輝煌的時期,葡萄酒的釀造已經從宮廷走向民間。酒仙李白在《對酒》(《全唐詩·李白卷二十四》)中寫道:
蒲萄酒,金叵羅,吳姬十五細馬馱。
黛畫眉紅錦靴,道字不正嬌唱歌。
玳瑁筵中懷裡醉,芙蓉帳底奈君何。
記載了了葡萄酒可以它像金叵羅一樣,可以作為少女出嫁的陪嫁,可見葡萄酒普及到了民間。
另外,唐朝王績的《題酒家五首》,劉禹錫的《蒲桃歌》,宋朝陸游的《夜寒與客撓乾柴取暖戲作》,以及元朝時期的《馬可波羅遊記》,元曲、明清小說中都有大量關於葡萄酒的生產、消費的描述。其中最為膾炙人口的是王翰的《涼州詞》:
葡萄美酒夜光杯,預飲琵琶馬上催。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會?
而在元朝《農桑輯要》的官修農書中,更有指導地方官員和百姓發展葡萄生產的記載,並且達到了相當的栽培水平。明代徐光啟所著的<<農政全書>>卷30中也曾記載了我國栽培的葡萄品種。
但是,葡萄酒在中國為何沒有象在歐洲那樣深入人們生活?這一直是一個眾說紛紜的問題。
觀點一,由於葡萄酒原料的生產有季節性,終究不如黃酒原料(穀物)的獲取、保存那么方便,因此葡萄酒的釀造技術並未大面積推廣。在歷史(元朝以前)上,葡萄酒的生產主要是集中在新疆一帶,而漢民族對葡萄酒的生產技術基本上是不得要領的。這也是合乎史實和邏輯的一種解釋。
觀點二認為:葡萄酒是舶來品,不是中華文化的原有組分,因此,華人消費葡萄酒也就不具有普遍性。這種觀點似乎民族情結過重,葡萄栽培與葡萄酒釀造技術與西瓜同一時期傳入我國,而番茄、胡蘿蔔、馬鈴薯等傳入我國都要晚於葡萄。今天,有誰能說華人不能普遍喜愛西瓜、番茄、胡蘿蔔、馬鈴薯呢?
觀點三認為:葡萄酒適配西餐,搭配中餐太牽強。這種觀點又似乎不很了解中華民族的飲食文化,中華飲食的川、魯、粵、潮、浙等八大菜系,風味之豐富,堪比法國葡萄酒。普羅旺斯的魚適配普羅旺斯的桃紅葡萄酒,法國的燒雞可以搭配香檳或白葡萄酒,法國的鵝(鴨)肝可以配法國葡萄酒,中國的雞、鴨、鵝、牛為何不能?他們如何知道這其中的差別?只是我們對這兩者了解太少而已。
當然,作為一名葡萄酒愛好者,大可不必被這些問題所困擾,只要自己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