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

(四)指導農村改革。 (五)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和管理。 (六)指導全市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工作。

主要職能:
(一)把握政策。宣傳、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和制定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政策,協調製訂有關農村政策法規。
(二)參助決策,查辦督辦。負責提出年度全市農村工作要點及有關重要會議的籌備方案,組織或參與起草市委農村工作重要文稿,協助市委作出農村工作部署;負責市委有關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重大工作措施的督查督辦,抓好落實檢查和情況反饋;承辦領導交辦的相關督查事項。
(三)信息調研。負責收集、整理農村工作信息和外地農村工作先進經驗,加強縱向和橫向信息交流,掌握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動態,抓好年度和階段性農村經濟情況的綜合分析。對全市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見和工作措施,供市委、市政府決策。注重培養和發現農村改革、發展中的新生事物、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抓好典型宣傳工作。
(四)指導農村改革。籌劃並提出農村經濟體制、社會事業和農村其他改革的政策意見,供市委、市政府決策;負責農村有關重大改革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協調農村經濟利益關係,保護農民利益。負責全市農村新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指導,抓好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綜合分析和政策指導。
(五)指導農村經濟發展和管理。負責全市農村經濟和社會區域發展的研究指導,參與制定全市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農村調整最佳化經濟結構、合理配置資源。負責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抓好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指導、監督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管理業務,參與搞好村務公開,強化民主監督;負責全市農民負擔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六)指導全市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工作。搞好農村現代化建設和發展規劃,對全市農業和農村觀代化建設提出階段性工作部署,並抓好市級試點工作;加強對農村小城鎮建設等農村城市化發展的政策指導;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等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指導。
(七)協助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搞好農業和農村相關工作的協調,履行市級農口目標項目歸口管理的職能,抓好年終考評工作。
(八)配合有關部門抓好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農村黨建和基層組織建設、農村社會綜合治理,維護農村穩定。
(九)配合抓好農村基層幹部的培訓,負責農經隊伍建設。
(十)協助市政府分管領導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指導全市各地認真貫徹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民負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江蘇省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江蘇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蘇州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和農民負擔的政策,並作為執法主體行使執法監督職能。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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