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論

巴利名Pet!akopadesa 。摩訶迦旃延(巴Maha^kacca^yana )造。本論以十六範疇、五方法、十八根本句等為中心,解釋巴利三藏(尤其是經藏)所說者。凡分八章。第一章為明聖諦之初地。第二章為教發趣之第二地,將諸經典所說之內容分為十五種。

第三章為有情關說之第三地。第四章為簡擇經典之第四地。第五章為範疇分別之第五地,解釋十六範疇,即:說示、簡擇、應理、足處、特相、四嚴,引轉、分別、迴轉、異語、施設、深入、清淨、關說、緣具、提舉等。第六章為經義集之地。第七章為範疇適用之地。第八章為分別經之地,以五方法分別經文,五方法即:歡喜引轉、錫打穀、師子遊戲、四方眺望、鉤索等。另外十八根本句為無明、渴、貪、嗔、痴、淨想、樂想、常想、我想(以上為九不善根本)、止、觀、無貪、無嗔、無痴、不淨想、苦想、無常想、無我想(以上為九善根本)。在錫蘭、泰國等南傳佛教,本論未收入巴利三藏,然在緬甸,與導論共攝於巴利藏之小部經(巴Khuddaka- nika^ya )。本論有巴魯阿(Arabinda Barua)三種緬文之寫本與由錫蘭文字寫本校訂出版之羅馬字本(Pa^li Text Society, 1949)。[A. Barua: Pet!akopadesa,Introduction ; P.V. Bapat: Vimuttimagga and Visuddhimagga,Introduction; B.C. Law : A History of Pa^li Literature, vol. 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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