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
歐盟於2007年出台的一項制度,旨在吸引全球範圍的技術移民來歐盟工作,以彌補巨大的高技術人才缺口。它給予了許多優惠條件,如可以優先獲得家庭團聚簽證;在工作滿兩年後,可選擇到另外一個歐盟國家工作;即使決定返回原籍地,以後也可以自由進入歐盟工作;能夠享受與歐盟成員國公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勞動條件等。歐盟27個成員國辦法條件完全相同,包括:合格的文憑、3年以上職業經驗、工作契約、崗位是歐盟勞工的稀缺的。
歐盟藍卡 是歐盟為了和美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國競爭海外人才推行的技術移民政策。給予申請人2年可續簽的居留簽證,5年後申請歐盟永居。其對申請人的主要要求是大學畢業,有僱主信。各國的要求有些許不同。目前接受申請歐盟藍卡的國家有奧地利、捷克、愛沙尼亞、德國、保加利亞、匈牙利、荷蘭、斯洛伐克。
申請程式
任何非歐盟成員國居民提出申請 後,將在30至90天內得知能否獲得赴歐盟工作的“藍卡”。獲得“藍卡”者,即可一次申請獲得居住、工作許可。
當前,如果非歐盟居民在歐盟成員國工作,每到一個歐盟國家工作需重新申請一次簽證、居住和工作許可。
申請“藍卡”之前,申請者必須得到歐盟僱主雇用許可,願意與其簽訂至少為期一年的雇用契約,申請者還需出示有能力及經驗勝任所需職位的證明。歐盟僱主必須證明,無法雇用歐盟居民出任申請人職位。
必須擁有歐盟成員國所認可的大學文憑或至少五年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必須在歐盟成員國境內找到固定工作。
申請人到移民國工作的薪金必須至少是該國同等職種平均薪酬的1.5倍。
福利待遇
1.可以優先獲得家庭團聚簽證
2.在工作滿兩年之後,可選擇到另外一個歐盟國家工作
3.即使決定返回原籍地,以後也可以自由進入歐盟工作
4.能夠享受與歐盟成員國公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和勞動條件
歐盟各成員國政府自行決定各國發放“藍卡”的主管部門,並自行審批各申請決定。各成員國有權決定每年發放“藍卡”的指標。
“藍卡”有效期為兩年,但可以續簽。如果持有者失業,其所獲“藍卡”在三個月內仍然有效。
綠卡差距
公布“藍卡”細節時,歐盟委員會官員說,這項旨在吸引高素質移民的計畫與美國“綠卡”相似,但承認歐盟在這方面與美國差距巨大。
歐盟委員會委員佛朗哥·弗拉蒂尼說,“藍卡”與美國“綠卡”相似,但不能為持有者提供終身居留權。
歐盟各國當前的移民政策不利於吸引高水平人才,這些人轉而前往美國就業。歐盟委員會最近公布的數據顯示,來自開發中國家的技術水平不高的移民中,有85%前往歐盟,只有5%前往美國;而55%的高水平人才移民到美國就業,只有5%的高水平人才到歐盟。
內部分歧
歐盟委員會視“藍卡”為解決人才短缺問題的良方,但這項計畫能否實施仍是未知數,因為歐盟27個成員國對此存有分歧。
英國政府對“藍卡”計畫並不熱衷。《泰晤士報》2007年10月24日報導引用內政部移民事務次長利亞姆·伯恩的話說:“坦率地說,我們並不支持這項主張。”
在德國,主要媒體24日發表的評論都反對“藍卡”計畫。
德國聯邦內閣於2012年2月通過授權法案,正式向非歐盟國家的專業人才發放"歐盟藍卡"
在法國、瑞士等國家,最近當選的執政黨都傾向於較嚴格的移民政策。
還有一些非政府組織批評,歐盟委員會建議的“藍卡”計畫會使開發中國家面臨人才短缺問題。民間發展機構“世界宣明會”(又譯“世界視野國際”)說:“歐洲不能允許‘藍卡’剝奪開發中國家最好、最能幹的人才。”
申請人到移民國工作的薪金分歧,德國歐議會議員主張藍卡申請者的薪酬應有移民目的國的平均一點七倍,同時其資歷應定為至少有三年高等教育程度或五年專業工作經驗。亦有成員國建議有關的薪酬基準應定為平均薪金的兩倍,而有些成員國則認為太高。至於英國、芬蘭及德國等並無專業最低薪金的國家則根本不願接受以薪金基準作為申請資格的做法。
即使歐盟各國同意採用“藍卡”,這項計畫最早也要在2010年才能付諸實踐。
藍卡是中信銀行推出的“先存款,後消費”的卡片,可以享受中信銀行信用卡的多項功能及服務,特別為您提供卡片有效期內豁免年費的優惠。
澳門藍卡
從2011年2月28日起,澳門治安警察局按照外雇法簽發“外地雇員身份認別證”,俗稱新“藍卡”。
新“藍卡”加強了防偽保護,採用了8位數的終身制號碼,證件背面印有光學閱讀條碼。卡片加入了電子資料,澳門政府將陸續為現時8萬名外地雇員分階段換髮新“藍卡”。
已辦理口岸自助過關手續者,可持有效的“外地雇員身份認別證”,使用自助通道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