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鐵路局多個下屬工務段、客運段工作人員處了解到上述訊息。據多人證實,蕭甬線31077次列車事故至今未見有事故通報檔案下發,僅在內部進行了口頭傳達,蕭甬線31077次列車事故具體原因、發生的確切時間等細節均在口頭傳達中語焉不詳。而與客車不同,貨車的運行車次、時間等具有很大隨機性,官方亦不對外公布,這使記者難以通過公開信息查到事故發生的確切時間。
寧波工務段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工務段上路維修施工,肯定要在天窗期內,違規上路施工是絕對禁止的。所以無論是工務段人員在非天窗期內違規上路施工,或是31077次列車未經確認進入封閉天窗期,事故肯定都與維修天窗的調度管理有關——這與一個月前發生的D28次動車撞人事故極為相似。
另一位上海鐵路局管段內工務段人士稱,按照以往慣例,類似鐵路事故一般事發3天內就會在內部傳達,一般都可以看到文字性通報。他猜測,此次遲遲未見蕭甬線31077次列車事故正式通報,僅進行口頭傳達的原因,很可能與上月的D28次撞人事故通報下發且外泄,進而被媒體詳細報導有關。
他還對記者透露,與D28次撞人事故不同的是,因31077次是貨運列車,而D28次是動車組,按照規定,在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情況下,特快列車及以上列車發生撞人事故可以不停車,所以D28次撞人後正常行駛,而31077次則採取了停車措施。
記者就蕭甬線31077次列車事故試圖採訪上海鐵路局宣傳部,但該部門新聞科、宣傳科、統戰辦等多位接聽電話人士均不回答記者提問,有的回應稱“打錯了,這不是上海局”,有的回應稱“這不是宣傳部”,還有一人回應說“我是宣傳部,但我不知道”。
另據記者了解,上海鐵路局近日還下發了《上海鐵路局加強安全風險管理責任考核工作》,該檔案稱,對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律分析追查管理原因,依據管理職責,追究相關單位、部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管理職責不明確、界定不清的,追究上一級部門的領導責任。檔案強調,對嚴重安全事故除對相關責任單位、主管部門問責外,還要追究安監、質量驗收等部門的責任。雖然該檔案並未提及31077次事故,但發文時間在事故之後,多位人士均猜測其與蕭甬線31077次列車事故有關。
據記者了解,按鐵路交通事故有關規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應定性為較大事故。據此,31077次事故應屬較大事故。但和D28次動車撞人事故類似,蕭甬線31077次列車事故僅涉及鐵路內部人員傷亡,鐵路部門稱之為“路內事故”,一般都不對外透露相關信息。
11月22日,D28次(哈爾濱至北京)動車在行至秦瀋客運專線路段時,撞上5名線路作業人員,造成4死1傷。瀋陽鐵路局當日即發布了內部通報。中國鐵路總公司在初步認定報告中稱,事故原因為線路員工違章作業導致,作業班長違章帶領作業人員進入封閉網橫越線路,現場防護員嚴重失職,沒有進行聯繫和防護,其他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漠,自我保護意識差,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D28次動車撞人事故本應在12月11日之前出具詳細的調查報告,但據記者多方了解,內部並沒有看到有關該事故的後續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