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
蕪湖市花園路113號
主要職責
經過以上職能調整,市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林業地方性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有關政策規定並督促實施;擬定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地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荒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擬定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監督執行省級相關標準和規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綠化造林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和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監督全市森林資源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的執行;指導監督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進行初審。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根據國家和省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向市政府提出新建森林生態、濕地生態和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審批建議;組織、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級、省級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的出口申報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進行野生動植物的保護;負責.全市獵槍彈具的管理並監督狩獵情況。
(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擬定全市濕地保護規劃,執行上級濕地保護的標準和規定,組織實施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及檢疫工作。
(六)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根據中央和省關於林業改革工作的要求,組織實施全市林業改革和林業改革配套工作,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市林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承擔市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七)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全市森林分類經營工作;指導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風景林的培育與開發利用。
(八)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承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查處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的防治及檢疫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建議,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管市級國有林業資產;按規定審批或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全市山區綜合開發。
(十)組織、指導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員編制
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含紀檢、監察員)
部門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4名,其中辦公室1名,造林和森林資源管理科2名,行政審批科1名;副調研員1名。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編制5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林業局設4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協助局班子管理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協助局機關黨支部、局機關工會各項工作;負責局黨組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會議、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全市林業系統的信息、信訪、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預算,編制年度使用計畫,指導並監督縣區林業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工作;負責全市林業系統人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承辦全市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審核、申報;監管國有林業資產以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協調全市林業系統引進智力、技術、資金和林業項目等工作;負責林業執法監督工作;局黨組、班子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造林和森林資源管理科
(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市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開展全市植樹造林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和風景林的培育與開發利用;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站的建設、管理;承辦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市退耕還林工程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制訂林業科技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科學技術研究和林業適用技術的套用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承擔全市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國家和省集體林權制度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的落實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監督全市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管理;開展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檢查驗收;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指導林地、林權管理,承辦依法應由上級政府批准的林地徵用、占用的申報審核工作;監督並指導全市木竹檢查站、森林動植物檢疫站的建設;監督、指導各林業產業對林業資源的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與管理;負責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局屬林業技術中心的工作;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審批科
核發省內、省外木材運輸證;核發調運植物和植物產品檢疫證;占用或者徵用林地審核;建設工程臨時占用林地審批(2公頃以上1 0公頃以下):木材經營(含加工)許可證;核發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國家一級、二級和省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出售、收購、馴養繁殖許可證、經營利用許可證審核;審核省內運輸、攜帶、郵寄野生動物或其產品準運證;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出省運輸審核;審核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狩獵證;引進陸生野生動物外來物種種類及數量的審核;國有林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林木採伐許可證審核;臨時增加年森林採伐限額或者年度木材生產限額計畫審核;外在非疫情發生區進行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教學科研活動審核;因科學研究、工程建設需要確需移植古樹名木審核;從國外引進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檢疫審批和分散種植審核;松材線蟲病疫木加工人造板定點加工企業審核。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指導全市森林公安機關開展林區及野生動植物和森林防火案件的執法工作,負責案件的督查督辦;掌握林區治安動態,負責信息情況的統計、報告;指導基層派出所基礎建設,開展隊伍違法違紀和警務督察工作;組織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銜晉升、晉職、晉級、基層民警實戰演練及全員輪訓等工作;編制全市森林公安中長期建設規劃,做好森林公安裝備和基礎設施建設及重點治安區的項目編報和實施;制定並實施全市重、特大火災的撲救預案,負責防火信息上報下達;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指導防火隊伍建設;組織森林防火監督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期的火險預測預報信息; 指導縣區開展重點火險區治理、生物防火工程建設;指導全市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的建設,管理市級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承擔省森林公安局、市林業局、市公安局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
領導分工
古大海 (局長)
胡家宏(黨組書記)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王勁松(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勁松(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綠化造林、森林資源保護監督管理、林業經濟發展、林業科技教育工作,分管造林和資源科、林業技術中心,聯繫市苗木花卉協會。
喻德保(黨組成員、副局長)
喻德保(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檢、信訪、人事、財務、行政審批、林權改革、機關工會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
夏霖(黨組成員、副局長)
夏霖(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森林防火、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機關黨建、招商引資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分局。
工作動態
2013年4月11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良文,市人大常委、農業與農村工委主任閻曉光,市人大常委、農業與農村工委副主任丁曉水及部分委員在縣人大主任宇正義、副主任趙銀、副縣長徐啟發的陪同下,視察無為縣的《森林法》執法和森林增長工程建設情況。市政府副秘書長宗嘉榮,市林業局局長鬍家宏、副局長王勁松,縣林局局長柴先鋒等陪同檢查。
執法檢查組一行先後察看了白茆鎮農業示範園森林增長工程造林點、泥汊鎮龍王段森林長廊和紅廟鎮苗木花卉基地。現場聽取所在鄉鎮森林增長工程建設、林地的保護利用和有關林業執法情況匯報。在下午召開的座談會上,副縣長徐啟發代表縣政府匯報了無為縣《森林法》的貫徹執行、森林資源保護及森林增長工程推進情況。檢查組成員和在無的兩位市人大代表就無為縣的《森林法》執法和林業發展提出了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楊良文指出,無為縣政府對林業工作重視程度高,宣傳動員廣泛,思路非常明確,推進力度較大,成效比較顯著。就下一步工作,楊良文強調,一要進一步營造氛圍,深入動員。二要進一步突出重點,做好結合。三要進一步分類指導,協同推進。四要進一步健全機制,栽管並重。五要進一步跟蹤督查,嚴格考核。六要進一步重視林業,強化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