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福浩

蔡福浩

蔡福浩,男,漢族,1965年2月出生,河北興隆人,在職大學學歷。198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灤平縣委書記。 2018年12月,蔡福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2月13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月20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蔡福浩決定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1.09--1984.07 承德師範興隆分校普師專業學習

1984.07--1989.07 興隆縣蘭旗營中學教師

1989.07--1991.08 興隆縣孤山子中學教導主任 (1986.08--1991.07在河北師範學院函授歷史專業學習)

1991.08--1992.04 興隆縣教育局教育股幹事

1992.04--1993.10 興隆縣紀委秘書、辦公室副主任

1993.10--1995.01 興隆縣下台子鄉黨委副書記

1995.01--1999.03 興隆縣六道河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1999.03--2002.03 興隆縣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1997.08--1999.08在四川大學研究生院檔案信息專業研究生進修班學習)

2002.03--2004.12 興隆縣副縣長

2004.12--2008.04 興隆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2008.04--2009.12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9.12--2010.10 承德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書記

2010.10--2011.04 平泉縣委副書記,副縣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正處級)

2011.04--2013.04 平泉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3.04--2016.12 灤平縣委書記

2016.12--2017.04 灤平縣委書記,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候選人

2017.04--2018.12 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灤平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2月3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訊息: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灤平縣委書記蔡福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13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監委對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灤平縣委原書記蔡福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蔡福浩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對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敷衍應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禮品、宴請等;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漏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蔡福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政治意識淡薄,法紀觀念缺失。蔡福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蔡福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河北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承德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灤平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免去其第十四屆承德市委委員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依法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並隨案移送涉案財物。

依法逮捕

2019年2月20日,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灤平縣委原書記蔡福浩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河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審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蔡福浩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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