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慶

蔡元慶

蔡元慶,山東省青島市人,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學博士。1991年山東大學經濟學院經濟系畢業,1993年赴日本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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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蔡元慶山東青島市人,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律系副主任,法學博士。1991年山東大學經濟學院經濟系畢業,1993年赴日本留學。
1997年獲得日本熊本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科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得日本廣島大學研究生院社會科學研究科法學博士學位。2000年4月至2001年3月,擔任日本廣島大學法學院客座研究員。
2001年4月調入深圳大學法學院工作,現在擔任深圳大學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

學術成績

主要講授民法商法公司法、契約法等課程,並多次擔任學校公共課法學基礎的教學工作。
在科研方面長期從事民商法,特別是公司法的研究。目前正在承擔的科研項目有:教育部留學歸國人員科研項目“健全和完善我國董事責任制度”、深圳大學校級科研項目“上市公司的董事責任制度”,同時作為參加人參加了法務部“上市公司監督制度的比較研究”(主持人:鍾明霞副教授)的科研項目。
近幾年,先後在《日本廣島法學》、《現代法學》、《法學》、《法學評論》、《政治與法律》以及《深圳大學學報》等法學及中文社科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十餘篇。
代表作品有:《董事責任的追究與經營判斷的原則》、《上市公司董事會的監督機制》、《美國的董事責任保險制度》、《民商法的衝突與協調》以及《董事責任免除制度的比較研究》等。數篇分別被《人大複印資料》(民商法學、勞動法學、經濟法學)以及《高校文摘》轉載;並主編了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民商法系列教材之一的《公司法》,該書已經由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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