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明霞

鍾明霞

鍾明霞,女,江蘇人,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學科組組長、經濟法碩士生導師組組長。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法學會理事、廣東圳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山東大學法學學士(法學專業);上海社科院法學碩士(民法專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經濟法專業)。2001年5月至2002年5月,分別赴英國和加拿大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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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明霞,女 ,江蘇人,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學科組組長、經濟法碩士生導師組組長。兼

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鍾明霞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鍾明霞

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廣東省法學會理事、廣東圳源律師事務所律師、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山東大學法學學士(法學專業);上海社科院法學碩士(民法專業);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經濟法專業)。2001年5月至2002年5月,分別赴英國和加拿大進修。

1990年起任教於中山大學法律系,1994年起任教於深圳大學法律系,長期從事民商法的教學和研究,主要講授中國民法、公司法、外國民商法等課程。主持與研究的主要課題有: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項目“上市公司監督機制比較研究”、“入世後外商投資企業的工商監管”等。曾在《中國法學》、《法學家》、《政法論壇》、《法律科學》、《法學》和《現代法學》等權威核心刊物發表論文20餘篇,被轉載近10篇。並有多篇論文分獲廣東省法學會2002—2003年度優秀法學論文二等獎、深圳市第三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深圳市第四屆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等。2003年被評為深圳市優秀教師。

代表性學術成果:

專著:《公司法律制度新論》 中山大學出版社,2003年6月

論文:《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風險研究》 《現代法學》2003年第3期

《歐美等國公司內部監督機制對我國的啟示》 《法律科學》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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