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指化學物質反覆接觸或染毒時,吸收量大於排泄時或毒性作用多次累加所致功能性或結構性損害。
一般可分為功能性蓄積和物質蓄積。前者指毒物隨其劑量、活性強度,接觸次數增加所致有害作用逐次累加現象而導致適應或中毒;後者指毒物在組織器官內隨機體反覆接觸毒物而增加。如果某一物質的染毒間隔時間(Δ)小於生物半減期(T1/2),則Δ/T1/2比值愈小,其蓄積出現愈快,例如二二三的生物半減期很長,便可在體內蓄積,產生危害。
蓄積毒性是指某些外來化合物以低於急性中毒閾的劑量多次染毒,經一定時間後出現的毒性作用。外來化合物的生物蓄積(物質性蓄積和功能性蓄積)是蓄積毒性的基礎。可利用蓄積毒性試驗初步評價外來化合物的蓄積毒性,主要是進行亞慢性毒性和慢性毒性和毒帶動力學的研究來闡明蓄積毒性。
評價方法
蓄積毒性的檢測有兩類方法,一類是理化方法,一類是生物學方法。理化方法就是利用化學分析或同位素技術測定毒物進入機體後,在體內含量變化的過程。該法可以確定毒物的半衰期,所以可以檢測物質蓄積。生物學方法是將多次染毒與一次染毒所產生的效應進行比較,故不能區分是物質蓄積還是功能蓄積。生物學方法又分蓄積係數法和殘留率測定法。在實際工作中常用蓄積係數法,本節重點加以介紹。
蓄積係數法是一種以生物效應為指標,用蓄積係數評價蓄積作用的方法。這種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在一定期限內,以低於致死劑量的受試物每日給予實驗動物,直至出現某種預期的毒性效應為止。計算達到此種效應的累積劑量,求此累積劑量與一次染毒該化學物質產生相同效應的劑量的比值,此比值即蓄積係數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