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是一種測定飲用水、地下水和工業廢水中揮發酚的方法。其原理是:用蒸餾法使揮發酚蒸餾出來,並與干擾物質和固定劑分離。由於揮發速度隨餾出液體積而變化,餾出液體積必須與試樣體積相等。被蒸餾出的酚類化合物,於pH10.0±0.2的介質中,在鐵氰化鉀存在下,與4-氨基安替比林反應生成橙紅色的安替比染料。用氯仿可將此染料從水溶液中萃取出,並在460nm波長處測定吸光度。氧化劑、油類、硫化物、有機或無機還原性物質和芳香胺物質對測定有干擾。硫化物、還原性物質干擾的去除見蒸餾後溴化容量法;加入過量的硫酸亞鐵可去除氧化劑干擾;一般在酸性條件下,通常可用預蒸餾與芳香胺類干擾分離;油類干擾可加粒狀氫氧化鈉調節pH至12-12.5,立即用四氯化碳萃取而分離之。本法測定範圍為0.002-6mg/L。濃度低於0.5mg/L,採用氯仿萃取法;濃度高於0.5mg/L時,採用直接分光光度法。本法已定為國家標準分析方法(GB7490-87)。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範國家環境污染物監測方法,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飲用水、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中揮發酚的分光光度法。本標準是對《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的修訂。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原國家環境保護局1987年3月14日批准、發布的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水質 揮發酚的測定 蒸餾後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 7490-87)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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