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縣地方稅務局

蒲江縣地方稅務局,共有編制103人,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

機構概況

蒲江縣地方稅務局共有編制103人。現有85人,其中在職幹部職工71人,退休人員14人,公務員65人,機關工勤人員6人。有中共黨員43人;全局在職人員中研究生3人,本科22人,大專31人,高中中專12人,國中3人。目前,全局在職平均年齡43.5歲。縣局有市局級“征管能手”3名,“稽查能手”1名,“信息化套用能手”2名。局機關內設機構有:兩室五科和一個直屬稽查局(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法制科、計財科、綜合科、征管科(信息辦)和稽查局),工、青、婦機構齊全。全局按專業設定有五個基層稅務所:一所、二所、三所、鶴山所、朝陽湖所。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處理本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全局性會議組織、文秘事務、檔案管理、信訪、保密、政務信息、稽查、稅務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地方稅收政務調查研究;負責固定資產、基建、辦公現代化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法制科
負責稅收普法宣傳;組織實施地方稅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呈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地方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
三、綜合稅收管理科
負責地方工商稅收、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基金(附加、費)的徵收(徵集)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徵收管理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對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處理;組織辦理有關稅收、基金(附加、費)免減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地方稅務登記、申報工作以及稅收資料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管理地方稅收發票。
四、計畫財務科
執行國家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和國家金庫條例;匯總分析地方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畫;檢查落實地方稅收計畫和財務、會計、統計制度;負責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清理欠稅;管理地方稅收票證;負責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五、人事教育科
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負責幹部任免、調配、考核、獎懲等工作;研究制定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基層單位開展爭先創優活動。
六、監察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執法監督和案件查處工作;參與系統財務、經費和基建的審計工作;行政監察和案件查處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乾部離任審計工作。組織實施系統內部財務審計。
七、征管科
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菸葉稅的徵收管理和以契稅為抓手的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擬訂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具體辦法,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組織實施和處理執行中的有關具體事項,參與地方稅收征管體制改革政策調研,地方稅收登記、地方稅收發票和辦稅服務廳的管理。負責本局稅收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服務和監督;負責本局稅收信息的處理、監控、分析;保障本局網路傳遞暢通,設備和各種軟體系統運行正常,為基層稅收管理提供技術保障;指導各稅務所、辦稅點信息管理員工作。
八、稽查局
負責本系統稅收專項檢查和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稽查選案、違章教育輔導和補稅罰款工作;負責與公、檢、法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九、第一稅務所
負責辦稅服務廳地方稅收徵收。
十、第二稅務所
負責全縣企業所得稅實行查賬徵收方式企業和其他重點稅源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第三稅務所
負責全縣個體戶稅收管理工作。
十二、朝陽湖稅務所
負責全縣建築安裝、房地產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
十三、鶴山稅務所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實行核定徵收方式企業和其他小規模企業的稅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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