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察合住

蒲察合住--為一人名。其以吏起身,久為宣宗所信,聲勢烜赫,性復殘刻,人知其蠹國而莫敢言。其子充護衛,先逐出之。曾為恆州刺史,需次近縣。後大兵入陝西,關中震動。

蒲察合住,以吏起身,久為宣宗所信,聲勢烜赫,性復殘刻,人知其蠹國而莫敢言。其子充護衛,先逐出之。繼而合住為恆州刺史,需次近縣。後大兵入陝西,關中震動。或言合住赴恆州為北走計,朝廷命開封羈其親屬,合住出怨言曰:“殺卻我即太平矣。”尋為御史所劾,初議笞贖,宰相以為悖理,斬於開封府門之下。故當時有宣朝三賊之目,謂王阿里、蒲察咬住,合住其一也。
金史興定中,駙馬仆散阿海之獄,京師宣勘七十餘所,阿里輩乘時起事以肆其毒,朝士惴惴莫克自保,惟獨吉文之在開封府幕,明其不反,竟不署字,阿海誅,文之亦無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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