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二、編制全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和縣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和監督全縣各項財政收支,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和撥款;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審查彙編財務收支計畫和決算。
三、管理和監督有關項目投資、科技、環保等基金並辦理資金的撥付;參與研究制定我縣貫徹國家重要商品流通領域的巨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意見;管理和撥付重要商品儲備補貼資金和其他政策性補貼資金。
四、管理和監督全縣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讓支出;參與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貿、科教、住房、土地、醫療、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改革;管理全縣預算外資金和負責財政專戶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監督全縣彩票發行。
五、貫徹實施國家農業稅收法令,組織農業稅收的征管和負責財政對農業投入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縣級財政支農資金;負責管理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財務。
六、監督和管理全縣會計工作,執行會計法律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違反會計法規的個人和單位實施行政處罰;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稅務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以及其它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七、擬定和執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政策規定、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方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清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指導財產評估業務;制定政府公共財產管理規章制度。
八、負責全縣國債管理工作和地方證券、金融、保險等機構的財務監管工作;管理世界銀行貸款、外國政府貸款等國外銀行貸款;負責涉外企事業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黨政機關外事經費和財政非貿易性外匯。
九、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稅收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財政、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引內設機構
公室、預算股、社保股、經建股、監察股、財監股、行財股、農財股、鄉財股、企財股、會計股、法規股、信息中心。
成員分工
黃 欣 負責局全面工作;分管預算股、行財股、信息中心、國庫支付中心;負責宣傳信息工作。
方文國 分管辦公室、國資辦、非稅局;負責文明創建、計畫生育、黨風廉政、基層黨建、優質服務和最佳化環境等方面的工作。
熊景夏 分管農村局、農財股、鄉財政、企財股、鄉中心;負責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文化體育活動等方面的工作。
張 軍 分管社保股、民生辦、財監股、法規股、會計股;負責招商引資、信訪穩定、民生工程等方面的工作。
陳保英 分管經建股、綜改辦;負責績效考評、幹部培訓、落實目標責任制等方面的工作。
席漢斌 分管農發辦。
楊潤亞 分管監察股;負責紀檢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