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董敦逸(1031-1101),字夢授,宋樂安流坑(原屬吉安府永豐縣雲蓋鄉,1149年始劃歸樂安縣管轄至今,故《宋史》作吉州永豐)人,仁宗嘉佑八年(1063)進士(清同治《永豐縣誌》卷一五),歷知穰縣、弋陽縣,官至監察御史。
政治生涯
少年時代在父親嚴格管教下,刻苦學習,立有大志。宋嘉祐八年(1063)與其兄董乾粹同中進士。初任監隆興(今南昌)鹽倉、臨江軍(今樟樹)都務、象州(今屬廣西)司法參軍、連州(今廣西連縣)司理參軍,調穰縣(今河南鄧縣)知縣。時值提舉徵調民夫修堤築壩,董敦逸經調查,這是一項勞民傷財,得不償失的工程,遂向上報告,解除了十六萬民工勞役之苦,使三千六百頃農田免遭淹沒,百姓感激不盡。不久,調知弋陽縣,遣返寶豐銅礦數百民工回家,免遭銅蝕侵體致死。接著調任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梓州路(今四川三合縣)轉運判官、淮安(今屬江蘇)安撫使、南海寬血阝殿院,入朝為史館集英殿修撰、中書舍人、工部侍郎權翰林學士兼侍講,未幾,出使廣西漕務。
元祐六年(1091),被提升為監察御史。時值“黨爭”甚烈,因彈劾蘇軾而被貶為湖北運判,改知臨江軍。紹聖元年(1094),蘇軾、蘇轍遭貶,董敦逸調任原職,改工部員外郎,遷殿中侍御史、左司諫、侍御史。紹聖三年,哲宗命其審理一宗皇宮內部爭權案件。他了解到哲宗不喜孟後,所寵愛妃劉婕妤,有意誣陷孟後。董敦逸出於正義,冒著遭貶丟官的風險,毅然上書懇切陳言,實事求是為孟後申述其冤。哲宗震怒,加上蔡卞、蔡京等從旁誹謗,欲將董敦逸治以重罪,幸得章淳、曾布等為之申辯,得以從輕發落。紹聖四年,借他事將其出知興國軍(今湖北陽新)。孟後因董敦逸秉公剖冤而從輕廢貶於瑤華宮,史稱“瑤華秘獄”。
元符三年(1100),徽宗立,復召孟後為元祐皇后,尊為隆裕太后。董敦逸加直龍圖閣,知荊南(今湖北江陵)。不久召為左諫議大夫,奉命出使遼國,賀遼主生辰。遼主要其行下臣之禮,董敦逸執禮不屈,遼主惱怒將其幽禁,並令其無燈夜讀“皇陵碑”。他藉助螢光誦熟,第二天背誦如流,遼主以為有神靈相助,不敢加害,反賜貂裘送他回國。歸國後,他極力揭發蔡卞、蔡京等奸黨罪行,卻被誣以忤旨,降職貶為江州(今九江)知州。後徽宗憶起這位“白須御史”,調回京為戶部侍郎,加御史大夫,封長清開國男,食邑三百戶。不久,他以年老病弱乞歸而終。建炎三年(1129),隆裕太后被金兵追至永豐文江,偶詢及此水來源,侍臣答以從董御史門前來。孟後取金盅盛河水飲之,說:“董御史是我大恩人,飲此水以報之。”從此永豐文江改稱“恩江”。
董敦逸是流坑第一位爵隆位顯者,耿直稟然之氣及少年時的一首明志詩“魚蝦釣得亦零星,徒費偏舟盡日橫。正如卷綸垂大餌,只令滄海有長鯨”,一直激勵流坑莘莘學子。
宋代名人(二)
宋代是中國歷史的一個很重要的時期,讓我們來通過這些名人更好的了解一下那個時代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