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曾經高調宣布搭建全球最大線上圖書館的網際網路搜尋巨頭谷歌近年來頻頻遭到全球出版界的抗議,面臨眾多訴訟和警告。2009年12月18日,法國巴黎大審法院判定谷歌未經許可掃描圖書並將圖書摘要發布上網的行為侵權,並判決谷歌向法國第三大出版集團馬蒂尼埃集團支付30萬歐元的損害賠償。而在中國,中國作家協會也於2009年11月向谷歌發出維權通告。谷歌陷入全球“著作權門”事件。現在,谷歌“著作權門”事件已經引起全國關注。
事件
谷歌陷入全球“著作權門”事件
谷歌和馬蒂尼埃集團的官司要從三年前說起。2006年,法國馬蒂尼埃集團發現,谷歌公司未經許可將其旗下三家出版社的數百部圖書作品數位化,並發布到“谷歌圖書搜尋”平台供用戶閱讀複製。這些出版商表示,谷歌掃描圖書並允許用戶免費觀看部分內容,然後通過發布廣告獲得收益,但卻從未向內容創作者和原始出版商提出收益分成。於是,馬蒂尼埃集團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谷歌支付1500萬歐元的損害賠償,並停止圖書數位化的侵犯著作權行為。那么本月18號法國巴黎大審法院的判決認為,從技術上講,圖書數位化是把圖書完整地掃描成特定的信息化格式,等同於圖書的複製,因此對於受著作權保護的圖書,應當事先徵得圖書作者或著作權所有人的許可。法院據此認定,谷歌公司未經著作權所有人許可,將圖書複製並將圖書摘要發布上網供用戶閱讀的做法,已構成侵權行為。因此,判決要求谷歌公司支付馬蒂尼埃集團30萬歐元的損害賠償,並必須在一個月內停止侵權行為,否則每逾期一日罰款1萬歐元。
根據馬蒂尼埃集團的律師判斷,這項判決將使谷歌無法繼續合法地使用被數位化的內容。谷歌將被迫重新考慮其圖書數位化戰略。
但谷歌法國公司當天在得知法院判決後表示,將提出抗訴。該公司法律事務負責人說,谷歌將很短的圖書摘要發布上網並不侵害著作權。相反,“谷歌圖書搜尋”平台鼓勵和方便了網民閱讀圖書著作,這有助於這些圖書的商業化。
谷歌公司的律師也堅持認為,“谷歌圖書搜尋”平台並非一個圖書館,而是一個文獻搜尋工具。將圖書摘要發布上網,屬於引用權,運營商並不需要向著作權人支付費用,因此,不構成侵害著作權。同時,谷哥公司的律師還指出,由於谷歌公司的數位化行為是在美國進行的,因此谷歌公司懷疑法國法務部門是否有許可權就此案進行判決。
2001年,谷歌的兩位創始人布林和佩里提出,網際網路的訊息只占人類訊息的一小部分,更多的知識是以紙質的形式傳播的,應該將它們搬到網上去。這是谷歌數字圖書館計畫的最初構想。2004年,谷歌發布了他們雄心勃勃的數字圖書館計畫。圖書館內的圖書分為全書預覽、有限預覽、摘錄視圖,用戶可以免費搜尋到裡面的書籍,如果感興趣,還可以選擇付費下載或者購買。從2004年開始,谷歌開始大量掃描圖書,過去5年,收錄了全球近千萬種圖書。
谷歌傳播文化的初衷固然無可厚非,但這一做法卻引發了全球出版界的廣泛爭議,因為谷歌未經授權便將圖書進行數位化的工作是對著作權的嚴重侵犯。2005年,這一計畫就遭到美國出版商協會及多個出版商和組織的阻擊,谷歌因此也是官司不斷。2008年10月,美國作家協會與美國出版商協會就谷歌未經授權即對圖書進行數位化一事達成和解協定,同意在美國開放數百萬種絕版書籍的訪問權,並為作者和出版商提供發布和控制其著作訪問權的新方法。但是谷歌提交的這份和解協定主要針對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四國。不過谷歌同時表示,希望能夠與全球其他國家的著作權所有人以及他們的代表機構直接合作,以達成類似的協定,使他們的著作能夠在世界範圍得到共享。但儘管谷歌就此問題做出了表態,目前美國和全球範圍內關於谷歌和作者之間的著作權訴訟仍然沒有停息。
正如韓曙剛才談到的,谷歌和作者之間的著作權之爭仍然全球繼續,今年也蔓延到了中國。今年10月,中國文學著作權協會發布穀歌“侵權”調查。11月,中國作家協會向谷歌發出維權通告。據悉,谷歌公司談判代表已經給中國文著協發去電子郵件,稱谷歌公司已按照作協要求,整理出掃描收錄使用中國作家作品的清單,將於近日當面交給中國作協。看來,谷歌想從全球“著作權門”中走出還需要時日,如何解決與各方的著作權爭議,將直接影響到谷歌雄心勃勃的“數字圖書館”戰略。感謝何濱和韓曙為我們帶來的精彩報導,我們也將繼續關注谷歌“著作權門”事件的發展。
谷歌“著作權門”事件中國 回溯
2009年9月,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發布《致廣大著作權人通知書》,公布中國作家相關作品被谷歌擅自掃描收錄情況,社會和廣大作家廣泛關注谷歌“著作權門”事件。谷歌“著作權門”事件是美國國內傳統媒體與新媒體之間有關著作權的案件糾紛,之後延及到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該事件說明,在網際網路和數位化時代,不管是開發中國家,還是已開發國家在著作權制度上都有很多事情沒有得到很好解決。各個國家應加強溝通與合作,努力解決網際網路環境下著作權保護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上海這座城市對於谷歌“著作權門”事件的關注,是從《青年報》的一篇報導開始的。2009年10月19日,《青年報》的一篇名為《谷歌數字圖書館涉嫌侵犯500餘名中國作家著作權——60美元賠款惹怒中國作家》的報導引起了國民的強烈反響,短短几天時間內,有上百家網站轉載。而就在此前,被侵權的大部分作家對此事還一無所知。當從本報得知谷歌未經授權掃描圖書上網,卻想用60美元一本書的補償了斷,作家表示了憤慨。 就在此時,本報記者已經注意到谷歌“著作權門”事件決不是孤立的,國內也存在著大量明目張胆侵權的線上閱讀網站,10月26日的報導《10年韓寒數字版稅才千元,損失版稅起碼幾十萬》借韓寒的抱怨,披露了這一現實,引發了全國性思考。一個多月後,新聞出版總署明確表示,要採取措施遏制國內侵犯電子著作權的情況。 通過對文著協和中國作協的跟蹤採訪,本報對事態進展的每一個節點都做了前瞻性報導。又是韓寒,在11月21日文著協和谷歌的第二輪談判之後,發表了“歡迎谷歌來掃描我的書”的言論。這番言論對接下來的談判非常不利。本報在11月24日及時刊登了《文著協詳解“侵權”》的報導,率先對諸如“摘要究竟侵不侵權”等關鍵問題進行了深入細緻的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