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灝

唐貞觀五年(631年),葉灝歿於王事,時年51歲。 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詔下定號曰:“唐建州刺史葉公之神位,令有司春秋祀之。 ”明嘉靖六年(1527年)朝廷又追封葉灝為“富沙昭定王。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葉灝(581—631年),也作顥,字商輔,隋開皇元年(581年)四月十七日生於金陵(南京)。其父為葉公沈諸梁第40世孫葉榮,授金紫光祿大夫,累官豫州太守,封忠賢。

葉灝幼少苦讀詩書,頗有天賦。16歲娶室秦氏,習武並中舉,18歲生長子葉忠,22歲生次子葉烈,37歲授銀殿光祿大夫、御史中丞兼威邊大將軍,唐武德二年(619年)授封五侯之首。曾應徵松江、海南等地平寇,任海南提撫。武德四年(621年)遭奸人讒言,侯職被貶謫,奉旨入閩任建州第一任刺史,翌年(622年)接夫人同弟葉頻攜忠、烈二子定居建州之建安。在當時城外(今管葡路)古富沙地之沙灘上簡易搭蓋而棲。因而葉灝是福建富沙葉氏始祖,也是福建入閩最早的葉氏始祖。

主要經歷

葉灝在建州治建期間,昭定王祠碑記有施德政,廣綏恩,聲績著聞的記載。灝領州事,修政務,懲治貪官污吏,開倉賑饑拯救萬民,治蠶桑,墾農田,振公業,植樹林,修水利,疏通建溪、閩江河道,治理水陸交通,尤其教閩治學,領辦鄉校,開發萬民智力,造就人才等等,舊志記載:“有宦績”。

唐貞觀五年(631年),葉灝歿於王事,時年51歲。

葉灝官爵的加封,均為卒後朝廷壯其勇烈,旌其功勳,而特於褒典。唐封普通侯(實為恢復其五侯之首),宋封昭定侯。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詔下定號曰:“唐建州刺史葉公之神位,令有司春秋祀之。”明嘉靖六年(1527年)朝廷又追封葉灝為“富沙昭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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