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修林烈士

1926年夏,師範畢業後,在南雄五指坑村學校任教。 1930年4月,南雄游擊隊與紅四軍會合,8月被編入紅四軍第十一師,轉戰粵贛湘閩各地。 1932年3月9日,主持召開南雄縣黨員代表大會,並被選為中共南雄縣委書記。

1923年,考入江西贛州師範信豐分校。在讀書時深受“五四”新文化思想影響。1926年夏,師範畢業後,在南雄五指坑村學校任教。1927年調鳥江國小任教兼校長。期間,在地下黨的啟蒙下,參加革命宣傳,發動民眾,組織農會鬥爭地主等活動。1928年2月13日,參加南雄農民武裝暴動,負責“平倉”“平田”工作。暴動堅持月余,受挫後,奔赴油山參加游擊隊。從此,他被張榜通緝,家屬被株連。1929年9月,他母親和妻子當人質被國民黨投入監獄,二弟被殺害,妄圖逼他自首。他堅定不屈,挫敗敵人的圖謀,還把年僅13歲的三弟帶到游擊隊,並肩戰鬥。1930年4月,南雄游擊隊與紅四軍會合,8月被編入紅四軍第十一師,轉戰粵贛湘閩各地。1932年3月被組織派回南雄。1932年3月9日,主持召開南雄縣黨員代表大會,並被選為中共南雄縣委書記。重新恢復與健全南雄黨組織,領導革命鬥爭。7月,中央紅軍進行反“圍剿”中,在南雄水中地區與國民黨陳濟棠部交戰。率游擊隊配合作戰,並組織民眾為紅軍燒水送飯護送傷病員,給紅軍作戰取勝以極大支持。1934年4月21日,率隊配合駐筠門嶺的紅軍二十二師反擊國民黨陳濟棠部進犯的戰鬥,英勇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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