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美國絲商在舊中國擅自設立的檢驗出口生絲的機構,為我國近現代史上第一所完善的生絲檢驗機構。1922年成立於上海,由美國紐約生絲檢驗所派員監督。旨在使中國出口生絲都為美國絲商服務。該所除檢驗出口生絲外,並派員到產絲地區蒐集蠶絲情報。1929年作價讓於國民黨政府工商部上海商品檢驗局。中國農史學科主要創始人之一萬國鼎先生曾於1921年經母校金陵大學錢天鶴教授推薦至此擔任技師。
相關史料
在上海開埠後80餘年中,我國不論土絲、廠絲的收購與出口,都沒有一個統一、合理、公平的質量檢驗標準。農民向絲行或絲經行出賣土絲,往往是只通過這些收購單位派出的抄絲客人或稱抄絲員憑肉眼對生絲的色澤、勻度、條份,以及以手觸摸等以確定絲質及其價格。這些抄絲客人撈足了外快,有時還憑藉其手中之權力魚肉鄉民。至於出口絲的檢驗權,則全部操縱于洋行之手。當時根本沒有嚴格的標準,合格與否,洋行可以任意決定。有些洋行如日商三井、美商蘭樂璧等在驗收時,往往要吹毛求疵,藉口質量不合要求,在約定貨價上每包削減5到10兩銀子。有些洋行在市面較好時,檢驗放鬆些;在絲價下跌,存貨較多時,就故意在質量上進行挑剔,甚至偽造檢驗記錄,用別家不合格的記錄給你張冠李戴,百般刁難,無理退貨或取消契約。美商蘭樂璧洋行還在印好的成交契約上設下伏筆,注有“言明來絲如有不勻、不潔或者不符合蘭樂璧洋行設定的質量標準,堅決不予收貨”,為訴訟製造根據。1919年初,為了抵制這種刁難,曾發生10家絲廠聯名控告外商的案件。這些洋行,有的“自定貨之後,迄未將條份開來,以致絲廠不能繅絲;有的訂定條份者”自應如期照付,屢次解往,至期仍然不收“;有的”吹毛求疵,借端以冀割退“。為此,各地絲商都希望儘早設立生絲檢驗所,以求公允。早在1917年7月1920年2月,美國紐約生絲檢驗所負責人陶迪肩負美商利益,為提高華絲質量、防止日絲壟斷美國市場,就兩度來滬與各絲廠討論建所事宜,終於口頭訂約,先籌集6萬美元,中美各半,組成萬國生絲檢驗所,但一度又因美國絲市疲滯而被擱置下來。至1921年1月絲廠代表丁汝霖、徐錦堂、吳申伯及輯里經絲號代表張鶴卿等人赴美繼續與陶迪複議,即在紐約訂定契約,準照原議進行,並在美延請技師,於7月間隨陶迪來滬,租定上海香港路10號A,安裝機器設備,按紐約所的檢驗方法承接業務。經檢驗後,由檢驗所出具證書載明其質量,買賣雙方,憑單交易。但後因遭洋行的反對而無法開展。直到1928年國民政府才頒布《商品檢驗法》,收買萬國生絲檢驗所的全部設備,成立商品檢驗局生絲檢驗處。又辦了生絲檢驗短訓班,由美國人白利南主辦,國人繆鍾秀講譯,每期三個月,共辦二、三期,於1930年制訂《生絲檢驗細則》並於同年4月實施公量檢驗。然而,品質檢驗一直拖延到1936年8月方始強制實行。
上海解放後,在軍管會接管時期,建立了中國商品檢驗局,中國蠶絲公司調派高級絲綢工程技術人員何春卉等參加該局工作,並訂定了第一個生絲、綢緞的出口檢驗標準,為新中國絲綢生產和對外貿易的健康發展,提供了科學的法律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