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萊室字[2010]6號)和《中共萊蕪市萊城區委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政府關於萊蕪市萊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萊城區發[2010]6號)設立萊城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工業行業管理、經濟運行調節、煤電油氣運保障、成品油流通管理、繭絲綢行業協調管理、指導推廣散裝水泥、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工作(不含再生資源回收職責)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二)將原區鄉鎮企業辦公室的管理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產業改造結合,推進軍民結合、寓軍於民,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擬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二)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四)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市區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六)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等綜合運輸;指導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負責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負責成品油流通和全區煤炭經營監督管理。
(八)負責工業行業管理,制定行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指導工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區級藥品儲備管理和中藥材生產項目扶持管理;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指導和管理散裝水泥推廣工作;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負責全區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省、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認定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全區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促進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
(十一)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
(十二)研究擬訂全區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
(十三)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數據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
(十四)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
(十五)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區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回收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6個職能科室。(一)辦公室(掛綜合法規科牌子)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辦、信訪、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參與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負責綜合全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經濟分析綜合性文稿;研究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的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財政、金融等政策性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建議;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負責信息和新聞宣傳工作。
(二)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許可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企業新建、改擴建;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進出口及相應儲存;監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產品質量;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單位,組織銷毀處置生產、經銷環節廢舊和罰沒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負責制定淘汰落後產能總體方案,牽頭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經濟監督管理和煤炭經營市場準入工作;負責全區鋼鐵生產和深加工、能源、化工、建材、機械、黃金、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參與制定全區運輸、郵政、電信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監測分析運行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研究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鐵路、公路等綜合運輸;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及貨櫃運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專用線共用及聯運等工作;協調全區春運和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承擔煤電油氣等重要生產要素保障工作;負責全區石油天然氣管道設施保護等行政管理工作;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協調解決電力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推進節能發電;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
(三)規劃與技術改造科(掛科技與裝備產業科牌子)
擬訂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區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審核上報國家級、省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認定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按規定審核上報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電動腳踏車、燃油助力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安全技術認證工作;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由區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確認工作;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承擔通用機械、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全區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
(四)企業科(掛原材料與消費產品產業科牌子)
擬訂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改革和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指導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協調全區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監督管理成品油流通,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調度;指導散裝水泥推廣工作,推進新型建材及製品的開發和推廣套用;負責繭絲綢行業管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區級藥品儲備管理和國家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承擔區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具體工作。
(五)軟體與信息化科
承擔電子信息軟體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軟體產業政策,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和微電子軟體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按規定負責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推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非金融性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負責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承擔全區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全區電子政務建設;按規定製定電子政務建設的標準、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政務外網的管理;研究擬訂全區信息網路發展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監督檢查電子認證服務機構;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承辦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事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企業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考察、配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係列專業技術職務的申報、評審工作;負責區級工工藝美術大師評審和國家、省市級工藝美術大師的推薦申報工作,並按照要求做好管理工作,推動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貫徹執行上級關於離退休人員工作方針、政策、規定,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助黨(工)委領導組織協調局機關和經貿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本系統共青團、工會、婦女、統戰、僑務等工作;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區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
組織全區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負責組織回收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環保產業;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區建設節約型社會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下設綜合協調科、資源節約科,分別承擔節能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配備局長、工委書記1名,工委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工會主任1名,總工程師1名,區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科員3名。其他事項
(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的職責分工。需報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審核後,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上報。需報省市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上報;需由區核准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核准備案。(二)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的職責分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負責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審核申報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審核申報等有關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承擔國家認定企業技術中心的審核申報及創新能力建設專項審核申報等有關工作。
(三)電力管理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區電力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編制電力中長期規劃,規劃電力投資項目布局,負責擬訂電力體制改革方案,負責擬訂全區電力工業(含水電)的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負責擬訂電力價格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協調製定下達年度發電計畫並監督執行,協調電力生產運行中煤炭運輸等重大問題。
(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萊編[2005]6號)執行。
(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分工,按照《關於進一步明確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分工的通知》(萊編[2005]7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