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縣公安局

華縣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依法進行治安行政管理,開展刑事司法工作,開展法制教育,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三)分析研究危害國家安全、影響全縣社會穩定的敵社情動態,制定對策,實施打擊、處置和管控。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根據社會治安情況,提出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措施和辦法。預防、制止和偵查、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依法管理公共複雜場所、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

(五)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

(六)負責全縣公民出入境審批和外國人及港澳台胞在縣境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七)依法指導、監督、實施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和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和安全警衛工作,落實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建設,開展治安防範和安全管理。

(八)預防和處置嚴重危害社會穩定的聚眾鬧事、騷亂等群體性、突發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九)指導、監督民警執法活動,查處民警違法違紀案件,負責全局民警執法權益保護工作。

(十)依法管理全縣道路交通、機動車輛和駕駛人員,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十一)負責監管場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禁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計算機網路安全保衛工作,提供信息、技術支持和服務。

(十四)負責全局法制建設和公安信訪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華縣公安局設25個隊(所、室):

(一)政工監督室(督察大隊)

負責全局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全局機構編制、教育訓練、人事、工資福利、職稱評審、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目標責任考核、立功創模、從優待警工作,進行宣傳報導和輿論引導。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開展廉政教育,維護民警合法權益。負責全局黨建、計生等日常管理工作,開展教育整頓、主題實踐和各類文體活動。

(二)法制室

負責全局法制建設工作,開展法制教育宣傳,指導全局執法工作,案件審核把關。承辦勞動教養、少管等案件審核報送。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三)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局編制經費預決算,指導監督公安專項經費使用情況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負責財務裝備管理使用和日常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全局房產、基建建設和車輛管理工作。

(四)指揮中心(辦公室)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督辦指導和各類綜合材料的撰寫。負責機要、通信、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大情報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五)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組織指導蒐集危害國家安全和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情報信息工作。負責國保、反邪教鬥爭信息資料庫和其它基礎性建設工作。負責對宗教基礎的調查工作。負責並指導對一類重點人的列管工作。對法輪功組織、有害氣功組織和教派類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開展調查,協辦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各類事件、案件。

(六)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刑事犯罪信息的研判和對策研究,承辦嚴打專項行動。負責命案、涉黑涉惡涉毒、兩搶一盜等重特大案件的偵破工作。承擔重特大刑事案件現場勘驗、物證鑑定、法醫鑑定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的推廣套用和開發研究工作。負責刑事情報信息的綜合運用工作。

(七)治安管理大隊(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

負責治安部門管轄的重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突發性事件的查處和處置工作。負責公共複雜場所、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治安混亂地區和治安焦點問題的整治工作。負責對派出所建設、社會治安防範、群防群治組織建設、警務室建設、輔警保全隊伍建設的管理工作。負責戶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和內保單位管理工作。

(八)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道路交通、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管理。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九)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全縣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維護經濟秩序,服務經濟建設,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各類經濟犯罪。

(十)禁毒大隊(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開展禁毒宣傳工作。掌握全縣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協助有關執法部門做好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工作。承辦縣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巡特警大隊

負責城區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全縣重特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警犬訓練基地建設和警犬訓練管理。

(十二)看守所(拘留所)

負責做好在押人員的監管工作。負責收押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配合偵查機關深挖犯罪。

(十三)派出所

各派出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主要職責為:開展法制、消防、安全防範等宣傳教育。執行司法機關決定的考察、監督、管制工作。管理戶口、公共場所秩序、行業、危險物品和違禁品。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掌握轄區社情民意和治安動態。整治治安混亂地區、行業和治安焦點問題。預防、制止、懲治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護重大案件現場。負責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偵破、查處工作。指導民眾性治安防範工作。

全局共設11個派出所,分別是華州派出所、杏林派出所、瓜坡派出所、柳枝派出所、蓮花寺派出所、下廟派出所、赤水派出所、高塘派出所、大明派出所、金堆派出所、華林派出所。

機關黨的機構按《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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