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規劃

華盛頓規劃

華盛頓建城才213 年,這座城市的規劃別出心裁、巧奪天工,其立意之高遠不得不令人感嘆。華盛頓城1790 年選定為首都建立的地點。 城址選擇處於兩條河的交匯處,這裡是波托馬克河航段頂端,在波托馬克河與其支流阿納亞河交匯處, 其城市中心也有一系列起伏微緩的小山崗, 華盛頓城明顯而強烈地建立在軸的關係上。以國會大廈為軸 心,而側有“獨立”、“憲法”兩條林蔭大道。

正文

美國首都華盛頓位於美國東部馬里蘭州和維吉尼亞州相鄰處、波托馬克河和阿那考斯蒂河交匯處的北岸高地上。面積 5300平方公里,其中市區面積178平方公里。美國獨立戰爭勝利後,1780年選定該地建都,並以總統華盛頓的姓氏命名。1791年聘請法國軍事工程師P.C.朗方對城市進行規劃。朗方根據華盛頓地區的地形地貌、風向、方位朝向等條件,選擇了這個地勢較高和取用水方便的地區作為城市建設用地,並選定琴金斯山高地(高出波托馬克河約30米)布置國會大廈。朗方的方案以國會大廈為中心,設計了一條通向波托馬克河濱的主軸線;又以國會和白宮兩點向四面八方布置放射形道路,通往各個廣場、紀念碑、紀念堂等重要公共建築物,並結合林蔭綠地,構成放射形和方格形相結合的道路系統。
朗方開始規劃的華盛頓城總體方案,雖經多次修訂和補充,但方案的基本原則沒有變動。華盛頓城雖然只有 200年的建城歷史,但堅持了尊重傳統、保持特色的原則,使該城市在世界各國的首都中保持著自己的特點。這些特點是:①不發展或不布置重型、大型的工業建設項目,以保證環境的潔淨。②保持放射形和方格形相結合的道路網;許多道路交叉點被設計成圓形、方形廣場;道路寬闊,綠樹成蔭,景觀富於變化。③卓有遠見地規定了市中心區周圍的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國會大廈的高度(33.5米)。④建築布置同廣場、水池保持合理的空間尺度和比例;在市中心的主軸線上,從國會大廈向西經華盛頓紀念塔、倒影池、林肯紀念堂等約 3.2公里長的空間範圍內,草坪、林蔭道以及兩側的主要公共建築群等都經過精心設計。⑤綠地和公園較多,便於市民的遊憩活動,並有利於淨化城市環境。全城綠地面積為31平方公里(平均每人超過40平方米),同世界其他國家的首都相比,綠化程度較高。
美國國會在1952年通過了《首都規劃法》,又於1954年和1961年相繼作了城市規劃,經過對 7個方案的比較,1962年正式提出公元2000年的首都地區規劃方案(人口規模為500萬)。該方案以城市為中心,向外伸出6條放射形軸線。沿軸線分散城市的功能和建設項目,布置一批規模不同的衛星城鎮或大型居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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