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雕工藝製作流程及雕刻技法
(一)木頭的特性及選材木頭有的鬆軟、有的粗硬,一般木頭鬆軟的易雕,粗硬沉重的難雕。木質堅韌、紋理細密、色澤光亮的稱之為硬木,如紅木、黃楊木、花梨木、扁桃木、榔木等,具有雕刻的全部優點,是雕刻的上等材料,適合雕刻結構複雜的、造型細密的作品,而且在製作過程中和保存時不易斷裂受損,有很高的收藏價值,只是雕起來比較費工夫、容易損傷刀具。
比較疏鬆的木質適合初學者用,如椴木、銀杏木、樟木、松木等。這類木材適合雕刻造型結構簡單、形象比較概括的作品,雕鑿起來也比較容易,但因其木質軟、色澤弱,有的需要著色處理,以加強量感。有些木紋比較明顯而且變化多端,如:水曲柳、松木、冷杉木等,就可以巧用木紋的流暢、木紋的肌理,作一些較抒情的作品。一般說來,造型起伏越大,木紋的變化越豐富,也就越有味;造型的形狀動態越婉轉、流暢,木紋走向的效果也就越是理想,以至出乎意料的好看,極富裝飾性。當然,這種木材的造型設計應是以高度概括為主,過於複雜和過於小的體積,不僅會破壞木紋,還會造成視覺上的反差。所以在創作一件作品之前,首先要對木材有所認識,選擇適合於所表現的材料十分重要。
(二)木材的乾燥處理
1、人工乾燥:將木材密封在蒸氣乾燥室內,借蒸氣促進水分蒸發,使木材幹燥。(根據木材的大小、厚薄,如4cm板材烘乾時間一般需要一個星期),乾燥的程度最高可使木材含水量僅達3%。但經過高溫蒸發後的木質發脆失去韌性容易受到損壞而不利於雕刻。通常講原木乾燥的程度應保持在含水量30%左右。
2、自然乾燥:將木材分類放置通風處(板材、方才或圓木),擱置成垛,垛底離地60cm左右,中間留有空隙,使空氣流通,帶走水分,木材逐漸乾燥。自然乾燥一般要經過數年或數月,才能達到一定的乾燥要求。
3、簡易人工乾燥:一是用火烤乾木料內部水分。二是用水煮去木料中的樹脂成分,然後放在空氣中乾燥或烘乾。這兩種方法乾燥時間可能縮短,但侵水後的木材容易變色,有損木質。
(三)刀具的套用
刀具是從事木雕創作的最直接的助手和伴侶。在木雕的工藝製作過程中,雕刻刀及其輔助工具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刀具齊備,會磨會用,不僅能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在造型上能充分發揮自己的技巧,使行刀運鑿洗鍊灑脫,清晰流暢,增加作品的藝術表現力。
雕刻刀的種類有很多,以下介紹幾種主要的刀具及用途。
1、平刀:刃口呈平直,主要用於剷平木料表面的凹凸,使其平滑無痕。大型號用來鑿大型的木雕,有塊面感,運用得法,如繪畫的筆觸效果,顯得剛勁有力,生動自然。平刀的銳角刻線,有強烈的木趣刀味。
2、圓刀:刃口呈圓弧形,多用於圓形和圓凹痕處,在雕刻傳統花卉上也有很大用處。圓刀橫向運刀比較省力,對大的起伏、小的變化都能適應。而且圓刀的線條不肯定,使用起來靈活且便於探索。
3、斜刀:刃口呈45度左右的斜角,主要用於作品的關節角落和鏤空狹縫處作剔角光。如果刻人物眼角處,斜刀更好用。斜刀又分正手斜與反手斜,以適合各個方向。
4、中鋼刀:刃口呈三角型,因其鋒面在左右兩側,鋒利集點就在中角上,因此用里推壓越重,三角刀刻出的線條就粗,反之就細。三角刀主要用於刻毛髮、刻裝飾線紋,操作時三角刀尖在木版推進,木屑從三角槽內吐出,三角刀尖推過的部位便刻畫出線條來。
木雕的輔助工具主要有敲錘、斧子、鋸子、木銼。斧子的用途是配合出坯,大量砍削木料,注意砍削時不宜用力過大,不可直上直下砍,斧刃應與垂直的木紋保持45度左右,否則,木料會開裂。木銼的用途主要是在圓雕的細坯階段,可代替平刀將刀痕鑿跡銼平整以便修光,又可代替圓刀或斜刀作鏤空處理。
(四)雕刻技法
所謂技法,就是木雕創作中作者對於形象和空間的處理手法。這種手法主要體現在削減意義上的雕與刻,確切地說,就是由外向內,一步步通過減去廢料,循序漸進地將形體挖掘顯現出來。在一次次的減法造型中,我們不僅體會到作品在“脫殼而出”的快感。甚至因木質的特性或用力過猛會減去不該減去的地方,而感到驚心動魄,但如處理得當,也可能因險象環生而喜悅。同時還能感受到各種刀法運用過程中產生的特殊韻味,有些偶然的效果,能使作品產生新的意韻。因此,在木雕藝術創作中,是心理多變而複雜有意義的過程。優美的刀法之所以形成,是技術達到純熟的表現。時常有人在臨摹一張好畫時,感到最難的莫過與筆觸,因為筆觸是作者心靈與技巧的產物,刀法也如此,是任何模仿都難以體現的東西。所以只有掌握技巧並不斷地積累經驗,才能達到理想的真正屬於自己的刀法。那種木紋與雕痕、光滑與粗糙、凹面與凸面、圓刀排列、平刀切削……它們所表現的藝術語言,其魅力是其他材質的雕塑無法達到的。
木雕步驟:
1、通常要畫創意稿,再用墨線勾畫放大到木材上;
2、粗坯是整個作品的基礎,它以簡練的幾何形體概括全部構思的造型,要求做到有層次、有動勢,比例協調、重心穩定整體感強,初步形成作品的外輪廓與內輪廓;鑿粗坯:可從下到下,從前到後,由表及里,由淺入深,一層層地推進。鑿粗坯時還需注意留有餘地,如同裁剪衣服,要適當的放寬。民間行話說得好:“留得肥大能改小,惟愁瘠薄難復肥,內距宜小不宜大,切記雕刻是減法。”鑿細坯:先從整體著眼,調整比列和各種布局,然後將具體形態逐步落實並成形,要為修光留有餘地。這個階段,作品的體積和線條已趨明朗,因此要求刀法圓熟流暢,要有充分的表現力;
3、修光:運用精雕細刻及薄刀法修去細坯中的刀痕鑿垢,使作品表面細緻完美。要求刀跡清楚細密,或圓滑、或板直、或粗獷,力求把作品意圖準確地表現出來;
4、打磨:根據作品需要,將木雕用粗細不同的木工砂紙搓磨。要求先用粗砂紙,後用細砂紙。要順著木的纖維方向打磨,直至理想效果;
5、著色上光:用一枝硬毛刷、一枝小硬毛筆、一隻調色缸。著色的顏料一般是指水溶性的,如水粉、水彩或皮鞋油。它們的特點是覆蓋性小,有較強的滲透性。油畫的丙烯顏料不宜使用。
木雕著色的方法主要是掌握木質和花紋在顏料的覆蓋下還依然可見,有些木紋通過著色更加清晰。所以在調配顏色時不宜過厚,顏料與水的比列是30:1,要適當的稀薄,呈透明狀。這樣即使多上幾遍,木質也不會被覆蓋住,如果顏色調配得當,上色的刷筆含水量不宜過多,不要急於求成,否則有些深凹處積澱顏色易產生不均勻的效果。
著色不僅是為了彌補某些木質的不足或缺陷,而且還能起到豐富材料質感美和作品形式美的作用。因此在作品上色時要酌情而定,要求儘量體現出作品內容形式的需求,並符合天然木質的種種美感。
木雕上色不要馬上擦光。一定要等幹了(約12小時後),用一塊乾淨的布使勁擦拭直至產生均勻的光澤,達到手感光滑。有的作品可以視情況擦漏一些,使木的底色稍有顯露,形成豐富的色彩感覺,同時也加強了作品的層次感。
當我們雕完了一件作品,從緊張的工作中解放出來,看到自己親手製作的作品,有如孕育生命的誕生,會有一種成功和收穫的快感,細細品味似經歷一次死與生的過程,這便是創造的魅力,但是真正感受到它的這種無窮魅力,但要真正感受到它的這種無窮魅力,需多雕多練,多琢磨,熟能生巧,才能形成自己的藝術語言和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