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發展
該村充分利用城鄉結合部的區位優勢,從事建築建材、商業餐飲娛樂、交通運輸等服務行業的村民不斷增多,民眾生活水平得到不斷改善。2007年農村經濟總收入2887萬元,其中農業132萬元,牧業330萬元,工業341萬元,建築業1109萬元,運輸業386萬元,商飲業365萬元,服務業123萬元,其它74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2938萬元。榮譽
獲得了州級“文明村”、“十星級文明”創建活動先進村、“衛生村”等榮譽稱號,黨總支被評為縣級先進基層黨組織。菜園村遺址
菜園村遺址,位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南部偏西的海原縣境內,地處我國第二階梯上的黃土高原西部南華山北麓,海拔1800米,東距海原縣城15公里。該自然村前有數眼泉水(暗河)湧出,匯成"菜園河",沿村西蜿蜒北流。多處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原始文化遺址,就分布在現代自然村周圍的山、峁、梁、塬上。菜園村遺址,是自1984年以來,寧夏考古研究所在全區文物普查中陸續發現的。1987年至1988年底,中國歷史博物館考古部與之合作,在寧夏海原縣菜園村周邊地區,做了大量的考古調查和發掘工作,共發掘(或試掘)出馬櫻子梁、石溝、林子梁三處遺址;切刀把、二嶺子灣、寨子梁、瓦罐嘴、林子梁西坡五處墓葬。發掘總面積為6921餘平方米,清理房址15座,窖穴灰坑65個,灰溝1條,窯址1座,墓葬138座,出土各類完整或可辨古文化遺物約5000餘件。
通過對菜園村遺址的發掘及對其大量原始資料的整理研究,結果收穫頗豐,並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為研究寧夏以及西北地區的新石器文化,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地層依據和重要的實物資料。
第一部分 馬櫻子梁遺址
馬櫻子梁為菜園村西側之屏障,其遺址位於梁頂及北的北坡,自然破壞較嚴重。此次發掘面積為375平方米,清理灰溝1條,窖穴灰坑7個(其中有兩處灰坑可能是廢棄的房址遺蹟),出土各類器物17件,陶片2464塊。
馬櫻子梁遺址共出土石器10件,有斧、刀、鏃、楔、球、礪石、紡輪和石葉等;骨器3件,有針、笄、鏃等,均為磨製;陶片2000餘塊,包含各類器形215件,有敞口碗、斂口缽、單把缽、敞口盆、卷沿曲腹侈口罐等。其中,有夾沙陶和泥質陶,泥質陶又包括素麵陶和彩陶兩種,且泥質陶多於夾砂陶,彩陶多於素麵陶。夾沙陶共868塊,占總數的35.64%,顏色以灰褐為主,紋飾則以繩紋和附加堆紋最為常見,此外還有少量的線紋、戳印紋和籃紋。泥質陶共1596塊,占總數的64.38%,其中素麵陶657塊,彩陶939塊,各占總數的26.24%和38.12%。泥質陶以橙黃色為主,陶色多均勻,厚薄如一,或素或彩,少量飾以附加堆紋。彩陶多為橙黃陶或橙紅陶,外表磨光,繪以黑彩,少數繪彩前塗以白底,彩繪多飾於陶器的頸、肩、股部,個別大口淺腹器物還裝飾有內彩。彩陶紋飾有幾何形和寫實紋樣,常見的構圖多以條帶為框架,間以其他單體組合的小花樣,如:水波紋、雁陣紋、蝌蚪紋等;方塊紋、格線紋等;工字紋、雙菱紋、之字紋也頗有特色。各種陶器皆為手制,器物習用泥條盤築法,個別捏塑,且多為平底器,圜底器較少。
馬櫻子梁遺址文化性質與馬家窯文化"石嶺下"類型近似,應屬馬家窯文化的地方類型。
在寧夏南部山區、甘肅隴東縱橫數百里的範圍內,儘管有六盤山的阻隔,但是清水河、葫蘆河、涇水等各個流域的先民們,仍然交流頻繁、聯繫密切,共同創造了一個具有濃厚地域特色的原始文化。海原縣菜園村遺址,就是這一文化的典型代表,其分布地域,即為"菜園遺存"分布的主要框架範圍。
菜園遺存分布在菜園村左近,包括林子梁、石溝、切刀把遺址;切刀把、瓦罐嘴、寨子梁、二嶺子灣、林子梁西坡墓葬群。時間上與半山文化大致並行,文化底蘊深厚,特徵明顯,有著自身的發展體系,是一處新發現的典型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存。為區別於其它文化,暫稱之為菜園遺存。
(一)墓地
菜園遺址的墓葬群共包括切刀把、瓦罐嘴、寨子梁、二嶺子灣、林子梁西坡墓葬群五處。
菜園遺存的墓地,作為墓穴的形態模式,多採用橢圓形和凸字形豎穴土坑的基本形制,這些形制在各墓地的埋葬形態上,只是局部略有不同,墓葬面積一般在2-4平方米之間。切刀把墓地的墓葬形制有土坑豎穴和豎穴側龕墓兩種;瓦罐嘴墓地則多為洞室墓,並且,其墓地中盛行的鋸齒唇和捏塑堆紋,只在切刀把墓地中出現了兩例,高圈足豆和拍印方格紋則絕無僅有;切刀把墓地中少量的繩紋舟形匜,扁頸彩陶壺也不為瓦罐嘴墓地所見;尤其未見作為切刀把墓地晚期墓葬標形器的長頸單大耳罐。如瓦罐嘴M34墓穴,屬二人合葬墓,墓主無論成年、幼年,其掌骨、趾骨和顱骨均不知去向,成人下頸則置於遠離柱椎的雙耳罐上,相當頭顱的部位改放一塊天然礫石,似是以石代首,其餘骨骼保存齊整,這被稱為斷肢葬,也可稱之為割體葬儀,是一種頗有地方特色的葬俗,切刀把墓地中也屢次發現類似情況。另外,瓦罐嘴M34墓穴,有將一件陶器(杯)摔成兩半,分別埋在不同深度、不同位置的填土內的現象,這表明在葬禮上有"摔罐的習俗"。 墓地中用裝飾品隨葬的WM5,是一位成年女性,頸下放置骨珠一組(共1064顆),放置陶器25件,居全墓地第二,在一定程度上,這顯示出厚葬婦性的殘留傾向。
對於隨葬品器物的組合,以切刀把和瓦罐嘴兩座墓地為例。切刀把墓地分為兩組,甲組以小口罐、單耳罐、小口瓮、大口瓮、單耳壺等為主要構成要素;乙組則主要以小口罐、單耳罐、小口瓮、大口瓮、單耳壺等組成。瓦罐嘴墓地較完整的組合是由炊器、盛貯器、水器、食器四類組成,如小口罐、單耳罐、小口高頸瓮、大口瓮、雙耳壺等;不完整者多是大體積的盛貯器,並有缺失;而墓地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器物有小口罐、單耳罐、雙耳罐、雙耳壺和再生器物;獨特的還有豆、甑、器蓋和半罐形匜,但數量較少。
在其他墓葬群中,寨子梁墓地有較完好的側龕和洞室保存下來,同時還發掘了橫穴洞室墓和洞室側龕墓兩種墓葬形制,大大豐富了菜園村附近文化遺存的內涵。而且,寨子梁墓葬群的九座墓地無一例外的使用"二次葬",並採用遷入或遷出的形式。二嶺子灣墓葬群保存下來的三座墓地,表明豎穴土坑墓是菜園村各墓葬群中使用最普遍的形制,豎穴側龕墓也比較多見,且常與豎穴土坑墓混雜使用,可見,這兩種形制的絕對年代是比較接近的。
以上墓葬,大都以單人葬為主,合葬很少。除寨子梁墓地外,多採用曲膝式側身屈肢葬;而蹲距式見於切刀把、瓦罐嘴、二嶺子灣墓地;跪距式則見於林子梁(西坡)、瓦罐嘴、切刀把墓地;仰身和俯身者只見於切刀把、瓦罐嘴墓地。
各墓地的文化內涵有著共性與差異並存的特點,這表明它們在文化屬性上是基本一致的,應屬大的群落下的不同支系,而各自又相對獨立。各墓葬群散落有序地分布在林子梁居住址的周圍,但相對年代略早於林子梁居住址,大抵與半山文化的年代相當,與墓地時間相對應的居址還尚未找到。
第二部分 菜園遺存
菜園遺存的居住址以林子梁遺址為代表。
林子梁遺址坐落在山腰上,距當地村民的居住地,垂直度達80米,屬坡相遺存。有著內涵豐富的文化遺存,文化堆積厚度可達6.5米,前後延續時間約800年,文化內涵經歷了四個大的發展階段,分別為Ⅰ、Ⅱ、Ⅲ、Ⅳ四個階段,其中Ⅱ期又經歷了兩個小的發展階段。
林子梁遺址中的地層、遺蹟間迭壓打破關係清晰,且遺蹟、遺物較多,特徵明顯,從而形成了現有的延續性和繼承性、階段性和差異性的早晚四期文化體系。
1、 房址
林子梁遺址的房址分為窯洞式和半地穴式兩種。
半地穴式房又包括封閉式與半開放式兩種形式,面積都不足10平方米。前者(F6、F7、F10)一般是由地面向下挖出橢圓形或圓形地穴,輪廓線完全閉合,居住面在地下;後者(F4、F5)則利用自然斷崖面或人工挖成的崖面作為房屋的部分牆壁,其餘部分或築熟土牆,或立木柱,與崖壁共同支撐屋頂,居住面大部分位於地面上。
窯洞式房址包括穹窿頂和拱形頂(洞拱頂)兩種形式,面積多在10平方米以上,結構較完善,一般由居室、門道、場院三部分組成,且多在門道和居室間設隧道式門洞,以利於通風、排煙與採光,個別居室還內設套窯。其中,居室又由居住面、牆壁、房頂、及室內附加設施四部分構成。
此外,與窯洞內部建築有關的附屬設施還有木柱、圓樁和隔牆三種。
在房屋建築形式方面,Ⅰ期Ⅰ段和Ⅱ期Ⅱ段主要以半地穴式房屋為主,直到Ⅱ期Ⅲ段以後,即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當時流行的穹窿頂與拱形頂建築形式,穹窿頂窯洞式房屋從Ⅰ期Ⅰ段開始使用,但不占主導地位,到Ⅳ期Ⅴ段一直流行,形式統一,居住面積由小向大,又向小演變,這與當時的婚姻形態發生變化有關,為的是居住條件更符合小型家庭使用。而從Ⅱ期Ⅲ段出現的拱形頂式房屋,只延續到Ⅲ期Ⅳ段,就再也不見使用跡象,有可能人們還未意識到它的結構更符合建築力學原理和使用長久性等原因。總之,為延長建築的使用時間和建築經驗的匱乏,先民們採取最原始樸素的思維方式,將窯洞的體積變小,這也是最可行的簡單思想理念。
保存最好、規模最大的窯洞式房址是F13,由居室、套窯、門洞、門道四部分組成,居室平面呈圓形,面積為25平方米。在窯洞室內和門洞外均擺放著各種式樣的陶器和生產工具,以及骨質權柄、骨卜等宗教器具,將F13號窯洞特殊的功能表露無疑。在窯洞周壁上遍布殘留的因插放照明用具而留下的楔形火炬狀紅燒土痕跡50多處,證明距今4500-4800年前,人們就有了用"燭"的概念,從而使我國用燈的歷史提早了兩千多年。
窯洞式房屋是林子梁遺址最有特色的遺蹟,優越的地理環境和埋藏條件,對復原窯洞結構、推測工程做法提供了實物依據。
2、 灰坑(或窖穴)
林子梁遺址的灰坑(或窖穴),從I期I段到IV期V段,形狀漸趨規整,不規則灰坑減少,袋狀灰坑和桶狀坑使用普遍。尤其是,在IV期V段出現了套坑(H34和H41),即在坑底再挖一坑。
3、 窯址
林子梁遺址的陶窯為豎窯,窯室成圓桶形,直徑不足70厘米,火煻也不大,對於較大的坯體一次只能放置一兩件,且口部較大,不易密封。-各期陶器多是採用氧化焙燒而成,由於燒成溫度偏低,導致氧化不充分,因此,陶色往往深淺不勻,不過,在II期III段已經發現顏色純正的黑陶,說明窯內滲碳技術已為人們初步掌握;而IV期V段出現的少量灰陶,無疑是陶窯密封性能有所提高的緣故,可見,先民們已在一定程度上了解了還原燒成技術。但由於製作和焙燒陶器不易,陶器破裂後的修復則成為必然。
4、 出土器物
林子梁遺址中,出土有石器、骨器和陶器,約5000餘件。
(1)、石器
石器從I期I段到IV期V段,均有發掘。打制或琢制的石器逐漸減少,其他種類不斷增多,加工技術也有所提高。
石器的種類,I期I段主要有:石斧、石錛、石鑿、磨石等,並多殘留石拔或琢磨點; II期II段石器開始增多,出現石刀、石鏟、石鏃、刮削器、石核等;II期III段則增加到十六種以上,新出現石磨盤、石磨棒、砍砸器、尖狀器、玉飾件等;III期IV段又出現石球等;而IV期V段則漸少,但逐期石器通體磨光的增加。
(2)、骨器
從I期I段到IV期V段,均有骨器出現,但加工技術並沒有明顯區別。
II期III段新出現骨匕、刻槽骨、鹿角器、漆器(璜)等;III期IV段出現骨鏟;IV期V段又增加了骨環狀飾件。
總體上,各期骨器比例都很小且單調。
(3)、陶器
林子梁遺址中出土了大量的陶器,從類型學的角度分析,不同階段的器物組合在演變中脈絡清晰,而從陶器的種類、紋飾、陶質上分析,作為生活用具的陶器在其演變規律上的巨觀總體風格大體一致,各期出土的陶器既有連續發展的共同特性,又有自身在各階段中的特點與標識。典型器物在時間的早晚上演變特徵明顯,脈絡清晰有序。器物組合、器型、紋飾等演變軌跡,顯而易見是由同一文化各期在不同階段所表現出來的發展變化上的特性始然,其文化性質應和菜園各墓地一樣,是一種新的考古學文化體系。
陶器中以小口罐最多,單耳罐次之;夾砂紅、褐陶為主,泥質陶次之;器表紋飾以籃紋為主,彩陶皆泥質紅陶,磨光,無陶衣,一般飾黑彩,紋飾有寬頻紋、平行條紋、弧線紋、豎、斜條紋等十數種,其中以格線紋為最,往往一件器物之上反映出幾種不同圖案。各期出土的器物種類多寡懸殊,均手制。
陶器形制:
陶器的各種形制其演變軌跡大同小異,如小口罐在形制變化上表現的不很充分,共同特點均平底直徑略大於口部,唇部以圓唇為主,各別呈尖圓唇或方圓唇,高領。所不同的是領部由束領向微束;領高向矮;頸肩交界明顯向不明顯;溜肩向微垂;腹部微瘦向鼓腹,園鼓腹;下腹微內弧向斜直收底演化。單耳罐共同點是以圓唇,高束領,小口,平底為主,不同處主要表現在肩、腹部,肩由垂肩向園肩,溜肩,廣肩;上腹圓折扁鼓向微鼓,鼓腹;下腹由內曲收向外曲收變化。鋬耳罐不同點主要在下腹內曲收向外曲收發展,鋬耳安放位置由唇部向下(領上)過度。
器物造型比較統一,似有一定的規範,多數為平底器,少量圈(坦)底器,個別圜底器,假圈足器。器物上的附屬檔案以橋形帶狀耳最廣泛,有單,有雙。有的安裝在腹部,有的安裝在頸部。穿耳,鼻耳和流也偶有出現。可辯器形有三十七種型或式別,以小口罐、單耳罐、單耳杯、瓮和壺在各期中使用比較普遍,而未經焙燒的陶罐坯體偶有發現。其中,I期I段器類較為貧乏,有小口罐、單耳罐、鋬耳罐、單耳杯、缽、碟、壺、大口瓮、小口瓮、雙耳罐、盆、豆、碗、小杯、器蓋、鼎、半罐形匜、彩陶罐、彩陶杯等二十種。
II期II段器類和數量開始增多,有小口罐、單耳罐、鋬耳罐、單耳杯、缽、碟、壺、大口瓮、小口瓮、雙耳罐、盆、豆、碗、小杯、器蓋、半罐形匜,新出現缽形匜、深腹罐、圈足器、甑、雙耳彩陶罐、彩陶瓮等二十二種。本期不見罐形匜、彩陶罐、彩陶杯、鼎等。
II期III段器類有小口罐、單耳罐、鋬耳罐、單耳杯、缽、碟、壺、大口瓮、小口瓮、雙耳罐、盆、豆、小杯、半罐形匜,彩陶罐、彩陶單耳杯、雙耳彩陶罐、彩陶瓮,新出現盆形匜、矮領罐、鼻耳罐、單耳小罐、尊等。總計二十三種。本期不見或缺失深腹罐、圈足器、甑、彩陶杯、鼎碗、器蓋、罐形匜等。
III期IV段器類有小口罐、單耳罐、鋬耳罐、單耳杯、缽、碟、壺、大口瓮、小口瓮、雙耳罐、豆、器蓋、半罐形匜,深腹罐、矮領罐、鼎、彩陶單耳杯、雙耳彩陶罐,新出現斝和穿耳罐等共二十種。本期缺失或消失的器物有盆形匜、缽形匜、罐形匜、小杯、盆、彩陶罐、彩陶瓮,鼻耳罐、單耳小罐、尊、圈足器、甑、彩陶杯、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