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菏澤市鹽務局直屬一分局,是在整合原菏澤鹽業公司城區分公司(直屬分局)基礎之上,於2008年6月成立的,負責牡丹區、菏澤市開發區部分區域、定陶縣內的鹽業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菏澤市鹽務局,同時加掛定陶縣鹽務局牌子。
菏澤鹽業公司一分公司是菏澤鹽業公司的直屬分公司,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2010年6月,根據菏澤鹽業公司對縣級公司進行二次整合,將菏澤鹽業公司定陶分公司整建制劃入菏澤鹽業公司一分公司,辦公地點設在一分公司,同時保留定陶縣鹽務局的牌子。目前已經形成供應人口150萬左右,鹽的年銷售總量1.3萬噸,其中小包裝食鹽4380噸的區域性銷售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據以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轄區鹽政管理工作,對轄區鹽政執法實行統一領導,管理並實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各類鹽業違法案件,履行鹽業行政執法職責;培訓,管理鹽政執法人員,為行業和社會提供有關鹽業的法律諮詢服務。
三、根據省、市計畫安排和市場要求,統一平衡轄區的銷、存,安排協調運、銷、存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四、負責轄區食鹽專營工作。承擔轄區鹽業專營業務,按國家政策,法規要求組織經行銷售,保證食鹽“三率”的完成,保證市場供應。
組織機構
辦公室、財務科、業務科、監銷站、鹽政稽查隊。
領導班子
李昌一:菏澤市鹽務局直屬一分局局長、第一分公司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