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韋特

莫里森·韋特

莫里森·韋特(1816年11月29日-1888年5月23日), 美國政治家、法學家,於 1874年至 1888年任 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基本信息

簡介

莫里森·韋特(1816年11月29日-1888年5月23日),美國政治家、法學家,於1874年1888年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生平

其父為法官。曾在俄亥俄州執律師業。他因阿拉巴馬號索賠案而譽滿全國。1874年尤利塞斯·S·格蘭特總統任命他為美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直到去世。在韋特最著名的判決意見中--出現在“孟恩訴伊利諾州案”(1877)--他,認為當一個企業或私人財產“妨害公眾利益”時,它就要受政府節制。在“美國訴克魯克香克案”中,他說,第十五修正案沒有賦予黑人以聯邦選舉權,因為“選舉權來自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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