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梅爾維爾·富勒畢業於鮑登學院和哈佛大學法學院,1856年起在芝加哥執律師業。以民主黨人的身分當選為伊利諾州眾議院議員。雖然一直不受公眾重視,1888年被格羅弗·克利夫蘭總統任命為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直到去世。他的同僚有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和約翰·馬歇爾·哈倫。他寫了兩條很重要的意見:一條是對美國訴奈特公司案;另一條是對波洛克訴農民貨款和信託公司案。他是海牙國際仲裁法院的成員(1900~1910)。
前任: 莫里森·韋特 | 美國首席大法官 | 繼任: 愛德華·道格拉斯·懷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