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年3月14日生於濱海羅什福爾(Rochefort-sur-Mer),1961年5月3日卒於巴黎),法國哲學家、社會學家。
生平與著作
索邦大學的入口在巴黎的路易大帝中學(lycée Louis-le-Grand)畢業,進入巴黎高等師範學院(École normale supérieure),跟薩特為同學,1930年獲得哲學教師的學銜。
先在沙特爾教書,再返回巴黎高師任導師。1945年,憑《行為的結構》(La structure du comportement,1942年出版)、《知覺現象學》 (Phénoménologie de la Perception,1945年出版)兩部重要著作獲得博士學位。
1945至48年,在里昂大學講授哲學。1949至52年,在索邦大學講授兒童心理學與教育學。從1952年直至逝世,在法蘭西學院任哲學教授,為歷來最年輕擔任該職者。
1945年10月薩特等人創立 《現代》 (Les Temps modernes)雜誌,梅洛龐蒂從創刊至1952年12月,擔任該雜誌的政治版編輯。死於心臟停搏,享年53歲。
哲學思想
知覺為先
John Locke自約翰·洛克(John Locke)以機械論主導了有關知覺的理論,其中以行為主義為代表。打從寫作《行為的結構》、《知覺現象學》的時期起,梅洛龐蒂已力圖闡明這種機械論的謬誤。他認為知覺是主動的,是向真實世界──胡塞爾(Edmund Husserl)所謂“生活世界”(Lebenswelt)──原初開啟。
知覺為先的理論,正建基於這種原初開啟。根據胡塞爾的現象學,“所有意識都是對某物的意識”,暗示了思(actes de pensée,胡塞爾所謂“Noesis”)與所思(objets intentionnels de la pensée,胡塞爾所謂“Noema”)的區別,將思與所思的對應關係作為意識分析的基礎。
終其一生,胡塞爾的遺稿始終對梅洛龐蒂的思想影響甚大,研究過胡塞爾的遺稿後,梅格-龐蒂看到胡塞爾的後期思想與前期思想有矛盾之處,有許多現象都不能以納入“思與所思”的框架,尤其是身體(既是主體,也是客體)、主觀時間(對時間的意識既非“思”、也非“所思”)、他者(在胡塞爾的早期思想中“他者”的概念會導致唯我論)等現象。
因此,“思”與“所思”的區別並非不可動搖的基礎,只能說是較高層次的分析。據此,梅格·龐蒂並不主張“所有意識都是對某物的意識”,卻提出“所有意識都是知覺意識”。現象學的發展由此轉捩,一切都以“知覺為先”來重新考量。
身體性
笛卡兒笛卡兒以對感知的研究作為出發點,梅洛-龐帝逐漸認識到身體不只是一件物事、一個科學研究的對象,它同時也是經驗的永恆前提,由向世界知覺性的開放和傾注(investissement)形成。他指出,對知覺的分析中必須將意識同身體的內在關係納入考慮。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知覺為先即是經驗為先,因為處在知覺覆蓋下的是一個動態和建設性的空間。
因而,他的工作建築了一個分析,同時對知覺的身體性以及身體的意向性進行了揭示,這同笛卡爾靈肉兩分的二元本體論截然相反。然而雖然一些重要的分歧將他們二者相分離,梅洛·龐蒂還是審慎地繼續著後者的哲學。如此,他開創了一項對於個體在世界中的化身的研究,試圖提出在一個純然的自由主義和純然的決定論之間的中間選擇,作為一個“為我之身”和“為人之身”間的解理面。
語言學與藝術
身體性內在地具有一個表現性(expressivité)尺度,這在自我的建構中顯得非常根本。而昭現這個事實是《行為的結構》一書中的一個重要成就,並且這一結論在他其後的工作中不斷地經受著重新審視。而隨著這個表現性的礦脈,他檢視了一個化身的主體是如何能夠實現超越生物層面的活動,例如智力活動或是文化生活。
因此他認真地研究了作為文化核心的語言,特別是考察了思想和意義的表達,並以對語言的習得以及身體的表現性的分析,以及對於語言的病理學,甚至於對於繪畫、電影、文學以及詩歌對於語言的使用的考量,來豐富這一視角。
費丁南·德·索緒爾費丁南·德·索緒爾可以注意到,這個對語言的關注從一開始就包含了對於藝術表達方式的考察,如《行為的結構》中有一段關於le Greco的文字(219頁起),預示了他在1945年《塞尚的懷疑》中發展出的觀點,以及其後《知覺現象學》中的考察。在這個意義上說,他在索邦大學擔任兒童及教育心理學教職階段的工作並不是一個對其哲學和現象學關注的間斷,而更多地是其反思的一個重要的發展階段。
如他在索邦大學的授課綱要所示,他在這個時期通過兒童語言習得的研究、通過在費丁南·德·索緒爾的語言學工作中尋求的支持,以及藉由調解心理學、語言學和社會人類學的對話而對於“結構”這一概念的工作,維繫了一個現象學和其他心理學工作之間的對話。
藝術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梅洛-龐蒂對於各種藝術類型(視覺、造型、文學、詩歌等)的關注並不依靠於對美的探詢,或是意旨於建立對於藝術的規範性標準。因此在他的著作中很難找到解析名著、藝術作品或者藝術家真諦的理論嘗試。他的目標首要地是通過那些對藝術家、詩人以及作家的工作的關注而豐富起來的關於表達(langage)的思考,分析那些不變的作為表現性基礎的結構。
然而應該同時指出的是,雖然並沒有直接建立對於藝術的規範性標準,他還是明確地保持了對原初表達(expression première)和重新表達(expression seconde)的區分。這種區分首先出現在《知覺的現象學》(207頁腳註二)並且時常以“被言說的語言”(langage parlé)及“為言說的語言”(langage parlant)的說法被重提。被言說的語言(或次級表達)直接來源於我們的語言積累,來自我們獲得的文化遺傳,也來自大量符號和意義的關聯。而為言說的語言(或初創表達)則是意義的定形,是思想迸發之時、意義到場之時的語言。
而梅洛龐蒂更為感興趣的是為言說的語言,即原初表達。它也在對於表達(expression)的產生和接受的工作中引起了他的持續關注,這是一個對於行為、意向、知覺以及自由和外因之間關係的綜合分析。
《玩牌的人》玩牌的人,保羅·塞尚對於繪畫作品這一主題,梅洛-龐蒂稱畫家在創作的時候能夠首先醞釀出一個想法然後將其具體化,或者從對材料的處理中釋放出某種思想或情感。然而在這二者中,畫家的藝術行為都孕育了一種表達,在這種表達中某種意義被呈型。以這個發現為起點,他試圖解釋那些刻畫表現性特徵的不變結構,同時將他在《塞尚的懷疑》中所賦予價值的意義的詞義限定(la surdétermination du sens)納入考慮。
在需要考量的結構中,對風格這一概念的研究在 《間接語言及沉默之聲》 (Le langage indirect et les voix du silence)中占據了重要的位置。雖然同安德烈·馬爾羅有一些共識,但他對於後者在《沉默之聲》(出版於普雷亞德(Bibliothèque de la Pléiade)叢書,匯集了出版於1947年至1950年間的四卷《藝術的心理學》)中對風格的三種概念的闡述表示異議。梅洛龐蒂認為馬爾羅在這部作品對風格的探討中,時而使用一個非常主觀的視角同化成藝術家的個體性投射,時而卻使用截然相反的一個非常形上學、甚至對於他來說神秘主義的視角,在此風格被聯繫到一個表述繪畫的精神的“超藝術”的概念,而它最後被簡化為對繪畫風格或藝術流派的指稱。
梅洛龐蒂認為,正是對這種風格概念的運用使得馬爾羅割裂了義大利文藝復興繪畫的客觀性和他所處時代的繪畫的主觀性,而這正是梅洛龐蒂反對的。根據他的看法,更重要的是考慮基本的問題,認識到風格的存在首先是知覺優先的一個要求,這也說明了將歷史性和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é)維度納入考慮的必要性。
不論是他關於身體性還是關於語言的工作都為理解表現性而揭示了個體植根於所生存的世界的重要性,而這種植根交織著歷史性和主體間性的維度,正是他盡力所要闡釋的。作為對於歷史和主體間性的探討之基礎,他指出個體在此既非主體,因為他是一個已然成型的社會文化和語言網路的一部分;同時個體也並非其產物,因為通過對其之使用,個體介入並影響著這些既有結構,包括有關語言的制度化。他在被任命法蘭西學院教職時重新提出的材料中指出,這可以作為他對這些現象進行研究時所採用的模型。
心理學理論
梅洛-龐蒂對心理學的工作表現出相當的關注,同時大部分心理學歷史的專家都認為他的工作對這個學科的研究產生了切實的影響。《行為的結構》(1942年)直接探討了當時相當大範圍的心理學實驗研究,揭示了不少這些工作所觸及的困難;特別是行為主義,由於他們所內涵的本體論前設所帶來的困難。在另一方面,他也發現實驗心理學數據揭露了當時認識論以及科學哲學所存在的某些問題。
人們還注意到《行為的結構》一書中援引了神經學家庫特·古爾德斯坦(Kurt Goldstein)及Frederick J.J. Buytendijk的不少研究。而相應地,Buytendijk也在他的 《動物心理學專論》 (1952年)多次引用梅洛龐蒂,此外還發表了一篇題名《接觸與被接觸》 (Arch. Neerl. Zool., 1953)的文章,不難找出其與《可見與不可見》(Le visible et l’invisible)中關於“接觸-被觸”(touchant-touché)互易性的論述之間的相似之處。
梅洛龐蒂還曾關注過格式塔心理學的工作,並且試圖闡明心理分析同現象學之間的斂散關係,以補充他對社會心理學和讓·皮亞傑工作的探討。
社會學理論
在對於植根於生存世界的分析,以及延伸出的對於主體間性的分析的過程中,梅洛龐蒂逐漸介入社會學與人類學研究的本質中,尤其是在著作《哲學與社會學》以及《自毛斯至克勞德·李維-史陀》中。他的關於知覺優先以及生存著的肉體的論證創立了對於主體間性的一個全新認識,並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它們極大地啟發了社會學的研究,特別是對於阿爾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ütz)的社會現象學工作中對於實際意向性的研究有相當的啟發作用。
可見與不可見
肉體(chair)與互文(chiasme)的概念,同連帶的可見與不可見的概念主要出現在《可見與不可見》(Le visible et l’invisible)和伴隨著的 《工作筆記》 (Notes de travail),一部未完成的身後作品中;它們也出現於他1959年至1961年間在法蘭西學術院(Collège de France)的授課筆記中,以及非常簡要地出現於《符號》(Signes)的前言及其他零星著作中。由於缺少對這些概念的充分發揮,我們如今很難界定究竟梅洛龐蒂想通過它們確切表達什麼,但是繞開解釋的問題,這一領域的專家還是對其中一些元素取得了一定的共識。
首先可以看到,對這些概念的引入是為了克服某些概念的習慣用法所攜帶的對意義的割裂。如此,當他宣稱“所有意識皆為知覺意識”時,他試圖昭顯知覺者和被知覺者原初的完整傾向(prégnance)——這可由觸者與被觸的可逆性這一例子所展示。同樣,當處理個人的身體時,他揭示了意識的身體性以及身體的意向性。而各個主體/世界的關係,如同身體/意識的關係一樣,通常由關係的二元性基礎所串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為了命名這種完整性和侵占而出現了肉體的概念,以及關聯的交錯以及互文的概念。而說到可見與不可見,則要回溯至“意義”(sens)的問題。
根據梅洛龐蒂的論著,在“是”(être)和“在場方式”(manière d’apparaître)之間沒有類別(catégorique)的區分。如是,我們可以看到雖然他在這一階段頻繁探討馬丁·海德格爾的作品,梅洛龐蒂並不贊同後者在形上學領域的認識。對於梅洛龐蒂,意義的問題並不屬於存在與在場的二元本體論中,而可見與不可見的維度之可逆性應該被看作問題的正反兩面:“不可見”不應是“可見”的對立(同樣,梅洛龐蒂背離了薩特關於存在與虛無的本體論),而是它的襯裡、“肉體性的層次”(profondeur charnelle)。在這裡涉及到將符號和意義的完整傾向還諸本身,對他來說是首要的。這表示符號並不屈從於意義,反之亦然。
由此,意義的問題無法被歸結為純粹的理念,還有內在於意義的“物質性”——例如,在《眼與靈》(L’œil et l’esprit)中,梅洛龐蒂寫道當一幅畫作被撕碎後,它就不再具有意義,而只是碎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