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儒釗

莫儒釗,男,1962年6月15日出生。曾任海南省萬寧市林業局局長、萬寧市住建局局長。2017年2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2008年9月4日,莫儒釗擔任萬寧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年3月21日,被任命為萬寧市委辦公室主任。
2012年12月5日,開始擔任萬寧市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6年01月,莫儒釗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被雙開

2016年03月,萬寧市紀委對萬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局長莫儒釗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查,莫儒釗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在擔任萬寧市林業局局長和萬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經萬寧市紀委、市監察局審議,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莫儒釗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莫儒釗涉嫌犯罪問題由司法機關繼續依法查處。

一審判決

2017年2月,洋浦經濟開發區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莫儒釗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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